10月29日,银星能源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为进一步拓展银星能源新能源项目和提升业绩,推动绿色生产力与有色产业协同融合发展,银星能源拟投资人民币 38,086 万元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 11 家子公司的屋顶及闲置空地上建设138.748MWp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与关联方分别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
银星能源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项目资本金 40%,其余银行借款解决,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 6.5%。关联方负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电量消纳,双方分配由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银星能源以不低于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6.5%的标准分享节能效益并确定协议电价,节能效益分享期为 25 年,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关联方以协议电价为基础计算的节能效益收入按月向银星能源支付。
责任编辑: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