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对已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4-08-01 09:47:50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1、建档立卡是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证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相衔接等工作的基础,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

2、对已并网的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对后续新增并网的项目当月完成建档立卡。到2024年6月底全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的重要意义

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赋予编码,即给项目发“身份证”,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的身份识别代码。建档立卡是核发绿证的基础,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对于支撑项目绿证核发、兑现环境价值、加强行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切实把建档立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对已并网的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对后续新增并网的项目当月完成建档立卡。

二、进一步压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各方责任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涉及单位多,需各方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共同开展。发电企业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建档立卡,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后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建档立卡的数据质量负首要责任。电网企业要发挥电网平台“枢纽”作用,按月提供当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以及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所有人、容量、地址、发电户号等信息,推送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信息归集管理、分析统计、数据复核和建档立卡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定期报送建档立卡项目情况;负责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统一建档立卡,建档立卡信息及时告知自然人用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承担组织责任,负责组织并督促项目业主建档立卡和数据审核上报。各派出机构要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建档立卡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电网企业、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派出机构做好建档立卡与绿证核发衔接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一是“自下而上”自主填报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业主信息填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及上报。二是“自上而下”督促机制。对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填报;电网企业统一归集项目并网信息,按月推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梳理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情况,及时向发电企业总部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反馈未建档立卡项目清单,必要时采取推送信息、由企业复核的方式,帮助做好建档立卡,同时会同电网公司做好建档立卡信息与项目并网信息精准匹配。三是按月公开机制。国家能源局每月下旬向全社会公开上个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建档立卡情况,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是项目核准(备案)预建档机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市级、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准(备案)阶段提前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开发预建档信息填报模块。五是注销机制。当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发电企业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及时注销建档立卡。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24日

新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小知识

一、什么是建档立卡?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信息登记,并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编码的过程。该编码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可视为每个项目对应的“身份证”,将为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证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相衔接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要求,到2024年6月底全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

二、为什么要建档立卡?

(一)建档立卡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总体规模大、单体容量小、项目数量多、应用类型广、空间分布散等特点,传统项目管理方式逐渐难以适应和满足“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的形势、愈发精细的行业管理目标和持续拓展的行业服务需求。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情况,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对全国并网在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展建档立卡,建立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库,对掌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底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档立卡是可再生能源项目获得绿证,参与绿证交易,实现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的前提。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将建档立卡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前提条件,对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并要求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赋码规则设计绿证统一编号。因此,没有及时完成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无法核发绿证。

三、如何建档立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网址https://djfj.renewable.org.cn),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账号注册、项目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等工作。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项目业主、核准(审批、备案)时间、装机容量、并网时间、项目运行状态等信息。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信息填报工作,项目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赋予项目17位唯一编码;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项目信息填报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和复核。

考虑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项目投资主体办理备案手续,该类项目由电网企业统一代为申请建档立卡。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云南保山583MW风光项目优选开发业主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4 09:16:56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国家能源局: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光伏项目3972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3 15:21:23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9月23日发布公告,通报2026年8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4007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多数,达3972个,包括集中式光伏23个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3949个;风电项目29个,生物质发电项目6个。公告明确区分了不同技术类型的项目数量与分类,并指出风电、集中式光伏及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详细清单以附件形式公布,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则需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查询。该数据反映了当月新能源电力装机建设的结构性特征,凸显分布式光伏在新增项目中的主导地位。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9月30日起“转正”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3 08:48:04

福建电力现货市场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运行,标志着其历时七年多的探索实践进入新阶段。该市场自2019年6月启动模拟试运行,2025年3月起开展连续全月结算试运行,并于同年9月深化为连续结算试运行,迄今已平稳运行超18个月,经受了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极端天气及重大活动保电等多重场景检验。评估显示,其规则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等制度完善,技术系统与人员保障到位,且与省间及区域市场衔接有序。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具备转正条件,并获省政府同意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备案。至此,全国正式运行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增至10个。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福建: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 具备条件的核准类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5 09:10:59

福建省发改委于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工作导则(试行)》,旨在规范、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导则适用于火电、海上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充电桩、虚拟电厂等九大类项目,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自主投资、合资合作或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对核准类项目,要求在申请报告中专项论证民企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可实现民企持股比例超10%。文件强调平等准入、安全优先与规范运作原则,要求民企依法取得资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网项目须服从统一调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酬、同权同责”,严禁单方违约或增设负担,并健全退出机制与要素保障政策。导则有效期两年。(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内蒙古:8大情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09:17: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9月7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推动绿色电力就近消纳与高效利用。方案明确在八大典型应用场景中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试点:包括新增用电负荷、氢基绿色燃料生产、有刚性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和林格尔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企业、国家级零碳园区、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钢铁、水泥和多晶硅等高耗能行业。该方案聚焦源网荷储协同,通过构建绿电直连机制,支持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强化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的精准匹配。(198字)

深圳“虚拟电厂小镇”光伏发电实现“四可”并网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6-09-08 08:48:53

深圳“虚拟电厂小镇”二期光伏发电项目于近日完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全功能联调验收并正式并网,成为深圳市首个通过虚拟电厂聚合实现光伏“四可”能力的示范工程。该项目覆盖10栋厂房及宿舍,装机容量1.7兆瓦,依托数字化技术前置调试,实现设备“即插即用”,大幅降低改造成本与实施周期。面对深圳分布式光伏装机已达147万千瓦但调控难、消纳难的现实挑战,该模式使用户侧资源可实时响应电网调度,在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调度大厅即可实现远程监测与精准控制。项目还支持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无功调配等市场化场景,提升光伏资产收益,并探索城中村集体经济绿色转型路径。

3.44GW!福建光伏电站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印发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7 10:43:32

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