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对已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4-08-01 09:47:50

7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1、建档立卡是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证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相衔接等工作的基础,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

2、对已并网的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对后续新增并网的项目当月完成建档立卡。到2024年6月底全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的重要意义

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赋予编码,即给项目发“身份证”,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的身份识别代码。建档立卡是核发绿证的基础,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档立卡对于支撑项目绿证核发、兑现环境价值、加强行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切实把建档立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对已并网的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对后续新增并网的项目当月完成建档立卡。

二、进一步压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各方责任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涉及单位多,需各方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共同开展。发电企业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建档立卡,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后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建档立卡的数据质量负首要责任。电网企业要发挥电网平台“枢纽”作用,按月提供当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以及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所有人、容量、地址、发电户号等信息,推送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信息归集管理、分析统计、数据复核和建档立卡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定期报送建档立卡项目情况;负责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统一建档立卡,建档立卡信息及时告知自然人用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承担组织责任,负责组织并督促项目业主建档立卡和数据审核上报。各派出机构要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建档立卡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电网企业、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派出机构做好建档立卡与绿证核发衔接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一是“自下而上”自主填报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业主信息填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及上报。二是“自上而下”督促机制。对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填报;电网企业统一归集项目并网信息,按月推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月梳理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情况,及时向发电企业总部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反馈未建档立卡项目清单,必要时采取推送信息、由企业复核的方式,帮助做好建档立卡,同时会同电网公司做好建档立卡信息与项目并网信息精准匹配。三是按月公开机制。国家能源局每月下旬向全社会公开上个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增建档立卡情况,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是项目核准(备案)预建档机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市级、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准(备案)阶段提前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开发预建档信息填报模块。五是注销机制。当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发电企业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及时注销建档立卡。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24日

新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小知识

一、什么是建档立卡?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信息登记,并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编码的过程。该编码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可视为每个项目对应的“身份证”,将为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证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相衔接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要求,到2024年6月底全国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完成建档立卡。

二、为什么要建档立卡?

(一)建档立卡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具有总体规模大、单体容量小、项目数量多、应用类型广、空间分布散等特点,传统项目管理方式逐渐难以适应和满足“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的形势、愈发精细的行业管理目标和持续拓展的行业服务需求。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情况,进一步加强行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对全国并网在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展建档立卡,建立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库,对掌握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底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档立卡是可再生能源项目获得绿证,参与绿证交易,实现可再生能源环境效益的前提。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将建档立卡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前提条件,对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并要求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赋码规则设计绿证统一编号。因此,没有及时完成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无法核发绿证。

三、如何建档立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网址https://djfj.renewable.org.cn),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账号注册、项目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等工作。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项目业主、核准(审批、备案)时间、装机容量、并网时间、项目运行状态等信息。项目业主或项目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项目信息填报工作,项目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赋予项目17位唯一编码;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项目信息填报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和复核。

考虑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代项目投资主体办理备案手续,该类项目由电网企业统一代为申请建档立卡。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408/01/380833.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国家能源局:2026年5月新增建档立卡光伏项目6136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23:5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通报,公布当年度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6173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主体,达6136个,包括集中式光伏3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6097个;风电项目2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0个。通报明确区分了项目类型及统计范围,强调户用光伏未纳入本次统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其余类型项目清单以附件形式提供。该数据反映了当前新能源装机增长中分布式光伏的主导地位和规模化发展态势。

广东1.35GW存量光伏指标获批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1:30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天津下发2.53GW风、光指标清单!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9: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甘肃:“十五五”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接续打造 “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24 17:45:36

甘肃省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将以“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为核心路径,加快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应用创新。规划提出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接续打造“沙戈荒”(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基地,重点支持酒泉市建设特大型基地,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同步实施“新能源+”行动,在酒泉、嘉峪关、金昌等六市及兰州新区发展绿氢、绿氨、绿醇等绿色化工产业。此外,将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动大兆瓦风机、逆变器、电解槽、氢燃料电池等关键设备本地化生产,并引导储能制造向金昌、酒泉等地集聚,配套建立老旧设备与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198字)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