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征求《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显示,鼓励布局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支持在绵阳投资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建成项目装机容量给予100元/千瓦时一次性补贴,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次性奖励。
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业当先、制造为重,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公示期30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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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2.《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业当先、制造为重,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牵引作用
(一)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引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对通过国家和省级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2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面向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等方面开展攻关,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创新。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新产品、标志性产品研制力度,对认定为国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重大创新产品,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发展能力,对认定为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获评国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四)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水平。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成功创建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入选国家级、省级“数字领航”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评为市级“智改数转”标杆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成功入选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中国家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200万元);获得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运营牌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牵头制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国际、国家、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参与制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典型应用案例、优秀解决方案)和获得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场景、工业领域网络与数据安全优秀示范企业(典型案例),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六)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企业从单一的生产型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延伸和提升价值链,对首次认定为国省级工业设计企业(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含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到能效标杆及以上水平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能(水)效“领跑者”、省级节能降碳(节水)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引导传统企业加大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加快实施生产换线、设备换芯、机器换代等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程,对通过设备更新实现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安全化升级,总投资1亿元以上且年度投资不低于总投资额40%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改数转”项目),竣工投产后按项目建设中设备投资实际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支持。
三、支持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
(九)鼓励企业扩能增产跨台阶。对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20%的企业,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管理团队奖励:年产值5-10亿元(含)区间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年产值10-50亿元(含)区间的,给予30万元奖励;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绵年度工业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对其管理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与前述对年产值5亿元以上且增长超过20%企业的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在绵年度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台阶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
(十)支持企业提高生产效益。鼓励企业做强主业提升效益,对在绵取得的利润总额(税务口径)在1亿元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企业,按照利润总额增量1%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十一)着力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重点平台、新场景)、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业企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二)加强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为企业和产业集群建设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三)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对年度工业产值增速20%以上且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4亿元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根据用电实际增量,按0.03元/千瓦时给予企业一次性用能补贴,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链主企业”“镇园之宝”企业等用能大户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支持。加快航空物流建设,支持绵阳机场为企业开通临时或定期全货运航班,给予每班15万元补贴支持,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十四)支持加大超高清视频研发投入。对自主研发液晶材料、有机发光材料、靶材、精密光学镜片等超高清视频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材料、器件),以及大功率激光器、光刻机、刻蚀机等关键设备,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自主研发掩膜版、彩色滤光片、偏光片、驱动IC等技术(工艺),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十五)推进核医疗加快发展。鼓励本地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性药物诊疗(含核医学诊断)、质子治疗、FLASH放疗临床诊疗服务,按每例次诊疗费用的10%给予医疗机构激励,用于降低终端个体诊疗费用,每家医疗机构年度补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惠绵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将核医疗特色诊疗纳入保险范围,按照经认定的保险实际支付金额10%给予保险机构激励,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放射性原创药物研制和国产替代,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绵阳产业化的1类、2类、3类放射性药物,单个品种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高端核医疗装备研制,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或优先审批程序的核医疗产品,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绵阳产业化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市核医疗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MAH)承担委托生产(委托双方无投资关联关系),且产值、税收结算在绵阳的,按委托生产合同年度实际执行额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六)促进激光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承接科研院所激光领域科技成果,并在绵阳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年度实际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1亿元(含)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分别给予项目实施企业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七)支持高性能磁性材料产品扩大销售。鼓励企业围绕人工智能等下游应用,推进高性能磁性材料产品市场化发展,对高性能磁性材料产品及其应用器件产品,单项产品首次突破年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八)鼓励布局建设新型储能项目。支持在绵阳投资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建成项目装机容量给予100元/千瓦时一次性补贴,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十九)壮大智能机器人及无人机企业。鼓励机器人企业与应用场景发布单位建立合作、首试首用关系,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企业研制相关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绵首次试用的相关产品给予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20万元、每户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智能机器人重点产品推广,按同一产品年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量的5%给予奖补,用于新产品开发及应用迭代,单个产品奖励不超过50万元,每户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建设一批无人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不含土地)的无人机产业链的研发、制造类项目,按核定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
(二十)推进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加快发展。参加国家组织带量采购中标的,按一个采购周期每个中标药品品规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参加省级或跨地区联合带量采购中标的,按一个采购周期每个中标药品品规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药械产品的企业,产品销售产值结算注册在绵阳的,根据受托企业生产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不含税)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通过市场化方式将市外成熟产品转移落地在绵阳生产并结算的,经认定,按照该产品年度销售额的4%予以奖励,自该产品正式投产开始连续奖励3年,每年每户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十一)鼓励加大连接器及传感器产品创新。支持连接器企业聚焦消费电子、轨道交通、工业设备、军用设备等领域,以及传感器企业聚焦物联网、智能驾驶汽车、智能机器人、低空经济、工业控制等领域,开展高端通用器件、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先进工艺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对研究开发新产品实现产业化且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研发费用的10%,最高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十二)推动商业航天加快发展。对商业航天产业重点培育清单中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企业高管等,年薪(不含股权分红等)超过5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薪酬的30%给予企业引才补助,连续补助3年,单个人才年度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对落地绵阳的商业航天产业企业相关业务(零部件、卫星、火箭、数据应用等全产业)实际销售额3‰进行奖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出口外贸实际销售额按5‰进行奖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上述奖补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补周期不超过3年。
(二十三)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6G)研发布局。鼓励引进6G产业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团队聚焦6G关键算法、核心器件与基础材料开展攻关并在绵阳落地注册的企业,经评估后给予引进团队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二十四)加大前沿新材料研发与应用。鼓励企业加大石墨烯、新型功能材料、特种合金材料、高性能石英玻璃材料、碳碳碳陶高性能复合材料等领域攻关,对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打破国外垄断并实现产业化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聚焦产业建链延链,以项目为载体引进前沿新材料领域创新团队,对创新团队推动项目产业化而购买设备,按照购买设备投资额的20%,向引进团队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二十五)支持氢能“制储运”一体发展。对落地绵阳的燃料电池膜电极、电堆、动力系统集成、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以及电解槽、储氢罐、加氢机等关键技术装备及零部件制造企业,且固定资产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建成投产并形成主营产品开票销售后,按照产品年销售额的5%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3年。
支持加氢站建设,既有加油(加气)站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用地手续,经审批可以利用现有土地增加加氢设施建设综合能源站。支持用氢企业利用工业、仓储用地建设不对社会开放的自用加氢站。
五、附则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绵工业企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本政策由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此前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支持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附件2
《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一系列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二、起草过程
在深入县(市、区)、园区和部分重点企业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多次研究讨论后,形成了《绵阳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若干政策措施采取“1+N”(1:即1个工业发展共性政策,N:即产业N个个性化政策)的方式制定。2024年6月,在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园区意见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进一步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着力突出重点和工业主责主业,主要内容包括: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牵引作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支持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和附则五个方面内容。
(一)强化产业技术创新牵引作用。从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创新三个方面,支持企业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面向核心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等方面开展攻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大产品研制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品牌建设。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从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水平、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进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引导传统企业加大改造力度五个方面,对开展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服务化绿色化发展、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工业企业予以一次性定额奖补,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三)支持企业加快做强做优做大。从鼓励企业扩能增产跨台阶、支持企业提高生产效益、着力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加强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用能支持五个方面,对企业实施梯次培优,通过加大要素保障,提升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多作贡献,鼓励更多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专精特新、领航企业、单项冠军等。
(四)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型显示、核医疗、激光技术、磁性材料、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及无人机、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连接器及传感器八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商业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6G)、前沿新材料、氢能等未来产业,根据产业特点和发展实际,提出个性化、差异化支持政策。
(五)附则。对政策解释、适用时间和支持对象作了说明。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