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就《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服务器、充电桩、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工业锅炉、光伏组件等22种产品设备,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推动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风电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鼓励生产企业主动提供回收服务,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
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填补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空白,稳步提升工业、商业等领域通用产品设备标准指标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填补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空白,稳步提升工业、商业等领域通用产品设备标准指标要求。
原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