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2-12-29 16:09:03

12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迎峰度冬期间,用电需求不断增加,电力安全保供形势趋紧。应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电力事故事件、认真做好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积极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着力抓好工作收尾和节假日安全生产、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2022〕114号

近期我国河南等地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迎峰度冬期间,用电需求不断增加,电力安全保供形势趋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是电力事故易发高发期,加之当前新冠疫情、复杂严峻外部形势和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电力安全生产、网络安全和保供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坚决防范遏制电力事故事件。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天气和生产特点,针对性做好重要电厂、供热电厂、变电站(换流站)、重要输电通道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运行监测和安全保卫,防止因线路覆冰、外力破坏等引发影响电网安全和居民供电、供热的电力事故事件。要针对年底电力建设施工繁忙,部分电力建设项目集中投运的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进度,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落实户外施工人员防寒防冻和现场、营地防火措施,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电网企业要针对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频发等特点,提前研判电力电量供需情况,优化运行方式,科学合理调度,充分发挥跨区、跨省电力支援能力,做好电网调峰调频,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加强一次能源准备和设备运维管理,做好发电设备防寒防冻工作,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水平,严防设备缺陷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密切关注电力电量供应缺口、有序用电安排等情况,深入了解电力企业实际,积极协调解决燃料供应等困难问题,坚决防止拉闸限电。各单位要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网络安全态势,常态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严防因网络安全事件影响电力安全保供。

四、积极应对电力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动态,积极与应急、气象、地震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极寒天气、雨雪冰冻灾害、冬季火灾等监测预警。做好电力事故事件预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实应急准备,切实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有关电力企业要做好高水平专业化应急抢修抢险力量准备,进一步优化抢修抢险作业管理,确保发生电力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急处置,重要设备停运后能够及时抢修恢复运行。

五、着力抓好工作收尾和节假日安全生产。各单位要对照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估和收尾,确保工作收好官,有实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提前防范,抓好安全措施落实和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优化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安全防护,严防因疫情影响安全生产,确保电力供应和群众温暖过冬。

六、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派出机构要认真落实电力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与各派出机构采取信息共享、协同监督、联合督办等方式,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电力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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