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规划建设1GW辽源绿电产业园 积极争取整县光伏试点

来源: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12-12 11:25:29

12月8日,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印发《辽源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促进新能源多元协同发展。以新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为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风光产业平稳升级。加快推动EOD项目中20万千瓦农风光互补光伏、辽矿配售电5.455万千瓦光伏、东丰县2.3万千瓦风电项目、东辽县3万千瓦风电等风光项目、东辽县2.35万千瓦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能源消纳指标,规划建设100万千瓦辽源绿电产业园。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实现多种新能源协同发展。积极争取整县光伏试点,组织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

全文如下: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精神,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为我市打造“一区一城一地一园一镇”高质量发展载体和“双千亿”目标提供坚强支撑。

二、奋斗目标

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元,较“十三五”末期增长6.8倍。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和轨道客车产业配套基地,提升能级水平;依托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走廊,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提升装备制造业,扩容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培育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以需求为导向的应用研究,引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发展金融、房地产、文化、旅游、物流、信息、中介、社区、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行业企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三、具体任务

(一)抢抓政策机遇。

1. 把握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机遇。落实东北全面振兴系列文件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改振兴〔2021〕1559号)等有关政策及任务分工,提质扩容4211155产业体系,夯实产业基础,提高钢铁+冶金建材、袜业+现代纺织、矿山机械+装备制造业等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积极争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重大项目前期等专项资金,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机遇。实施“13111计划”,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实施科技项目工程、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工程、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工程、引育科技创新人才、拓展合作协同创新、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在已建设8个产业创新平台和32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创新平台产业化、项目化、服务化功能,加大与国家、省共建创新平台力度,支持启星铝业与吉大材料工程学院联合建立先进轻合金研究中心、鸿图锂电隔膜与一汽集团共建干湿法隔膜项目、博大伟业与吉大共建药物研发平台、利源铝业与长春永利开展激光机壳体型材开发与生产研究等,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数字化转型。

3. 完善通信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智能信息网络建设,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施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5G网络覆盖。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打造公共数据资源中心。实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基础公共移动网络和光纤宽带接入网络,推进千兆宽带入户示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通信办,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信息领域制造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鸿图锂电、中聚新能源等企业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支持企业跨界协同,研发关键技术。推广国产软件,提高工业重点行业信息利用水平。加快建设软件企业培育库,支持企业发展。加快引进集成电路、激光产品、新型显示和汽车电子等信息领域制造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 推动新兴技术创新融合。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人工智能建设工程,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构建高性能计算、数据共享、测试验证等开源开放平台。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进富奥泵业分公司、格致汽车、正轩车架、汽车改装、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欧迪爱袜业、银鹰药业、利源精制等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应用。结合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冶金建材、纺织袜业等传统产业,不断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应用的广度与深度。重点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与基础制造工艺、基础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软件等瓶颈短板,启动格致汽车铁合金微观组织强韧化及应用、启星铝业镁合金挤压技术等一批产业化工程化攻关项目。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转型服务。实施工业互联网建设工程,建设企业级、行业级、园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化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生物产业健康发展。

6. 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以全产业链创新为引领,充分发挥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作用,推进辽源市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博大伟业等领军企业创新能力,着力优化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发展医药产业总部经济,新建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基地。依托东丰梅花鹿创投园,采用现代高新技术,深度挖掘梅花鹿资源优势,开发梅花鹿功能产品,推动梅花鹿产业向全产业链拓展。以“大品种、大项目、大企业和大集群”为抓手,把我市打造成为吉林省医药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 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强同类企业引资,积极承接一次性消耗用品、临床检验分析用品、手术器械、诊察器械等市场容量较大的常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落户辽源。重点推动东丰县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加快广而洁医用防护口罩、卫生消毒剂和众康床业等医疗保健护理床等医疗卫生器械的优化升级,开发新产品和产业化转型,大力发展高性能诊疗设备、家用医疗仪器及设备和血液净化类、骨科、口腔、眼科植(介)入等高价值医用耗材。支持生物3D打印技术、人工智能等医药新技术在我市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 加速生物农业产业化。依托农科院研发平台,建设玉米、水稻种子创新研发基地,加强海南种子研发基地建设,保障玉米、水稻南繁科研工作可持续开展,加快种子研发速度。开展早熟、优质、广适、抗病、抗倒种质资源收集、评价,利用双单倍体育种技术等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快速选育玉米自交系,加快玉米种质资源自主创新,选育突破性玉米品种,实现新品种选育及产品研发再上新台阶,建设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选育玉米新品种项目。发展新型生物农业,积极推广生物杀虫剂、生物杀菌剂等生物农药。合理筛选生物肥料,推广基于酶制剂、益生素、抗菌肽、植物提取物等生物饲料产品。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东辽黑猪、食用菌、柞蚕、林果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 强化生物防御科技支撑能力。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推动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和实际应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品研发和生产应急响应能力。将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机结合,加快高端应急医疗装备研制,提升东辽汽车改装厂移动核酸检测车等生物安全保障装备生产能力,支持广而洁扩产扩能建设,推动亚东制药应对新冠药物研发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竞争力。

10. 推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电子信息产业与汽车产业的交叉融合,以智能制造为引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强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建设。按照“一圈、一区、三园、多点”的产业空间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东辽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高新区高精铝产业园。正轩车架、启星铝业、富奥泵业等与一汽集团及各主机厂深入开展对接合作,提高现有配套份额。加快富奥泵业汽车零部件铝合金壳体生产二期、辽源市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统筹推动新能源换电出租车更换、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等工作,营造新能源汽车良好使用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国网辽源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 提升轨道交通装备竞争优势。聚焦轨道交通装备需求,开展轻量化车体等关键零部件研发,提高我市零部件配套水平和质量,推动高精铝产业园区、汽车轻量化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轨道客车配套产业基地。发挥启星铝业新材料资源优势,加快我市轨道客车大型铝合金型材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项目,争取获得更多省内配套份额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 强化智能制造装备支撑能力。引进增材制造(3D打印)等先进制造技术,围绕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秸秆变肉”工程等,大力发展高端农机装备产业,助推我市矿山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力争达到50亿级规模。以瑞意粮机等企业为核心,重点发展粮食加工机械、扦样机、输送机等装备,加快智能粉料制粉成套设备等高技术产品产业化。以牧兴机械为核心,重点发展以膨化机为代表的秸秆处理设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 提升新材料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坚持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加快启星、利源精制等高精铝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培育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先进钢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产业。推动华纺、佳德、亿达等碳纤维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碳纤维保温材料产业链条,推动新材料与新兴技术创新融合,调整优化针刺白毡、预氧、碳化、石墨化以及产品深加工整体布局,引导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碳纤维上下游产业集中规划,加快建设碳纤维产业园二期,构建以辽源为中心的产业用碳纤维纺织品园区,提高我市新材料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

14. 促进新能源多元协同发展。以新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双优化为目标,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风光产业平稳升级。加快推动EOD项目中20万千瓦农风光互补光伏、辽矿配售电5.455万千瓦光伏、东丰县2.3万千瓦风电项目、东辽县3万千瓦风电等风光项目、东辽县2.35万千瓦乡村振兴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能源消纳指标,规划建设100万千瓦辽源绿电产业园。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实现多种新能源协同发展。积极争取整县光伏试点,组织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辽源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15. 推动高效节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节能新技术转化应用。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关键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系统示范应用。坚持节能环保低碳导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动鑫达钢铁、金刚水泥等重点领域高耗能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耗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生产工艺设备的绿色改造,达到国家强制性标杆水平要求,有效降低企业能耗和排放。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与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深度发展。推动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试点建设,依托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基地优势,重点推动辽源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着力解决动力电池回收处理难问题。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资源化等功能,提高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推动巨晟轻合金年产10万吨再生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强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利用,构建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加快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置,重点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农膜污染防治,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和妥善处置,有效防控“白色污染”,确保全市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

17. 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支撑水平。发展科技孵化新业态,提升科技产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载体支撑和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在线技术市场和在线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服务创新、新兴产品专业化检验检测服务以及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测等服务,完善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和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跨界融合、数字化转型等方式,促进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双创中心加快发展。加快建设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 提高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导金融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推进技术变革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金融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创新金融科技监管,深化监管科技应用,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金融科技行业自律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辽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 完善制造转型服务。加快打造智慧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等增值服务。加快推动制造流程数字化转型。依托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提高信息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 实施创意服务融合创新。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创意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提升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服务水平,重点推动梅花鹿创投园项目建设。构建满足时代要求的示范场馆设施,全面提升博物馆、图书馆、规划科技馆、文化馆、健身房(工作室)、旅游景区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南部新城智慧化健走步道项目建设。推动智能体育创新发展,提供多维度、多时间线的新型赛事服务和远程智慧训练辅助服务等智能体育服务,发展一批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构建立体网格智能体育体系,创新运动健康服务,针对性提供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 实现康养服务创新升级。促进健康管理服务创新发展,重点发展“医养融合、康护一体”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延伸养老服务,设立养老机构、设置老年病专科和门诊、增设老年病床。推动实施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综合改造项目。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相关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标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上门护理等延伸性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围绕重大传染病、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和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医药学科前沿基础研究,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程,提升基层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壮大新兴产业接续力量。

22. 布局创新平台。聚焦未来技术突破、加强应用研究平台建设,关注推广未来产业应用。发挥“双创大讲堂”、“院士专家基层行”等平台优势,聘请专家深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医药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为企业研判风险、问诊把脉,解决卡脖子难题,推动产业发展。重点推动启星铝业、博大伟业、中聚新能源、格致汽车等18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 构建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构建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协同协作密切的现代产业体系。落实好我市推进工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相关政策和“链长制”工作机制,优化区域经济布局,避免分散用地、单兵作战、同质竞争。以辽源七大产业集群为依托,以启星铝业、利源精制、金翼蛋品、鸿图锂电、纺织袜业、晟源新材料等一批创新型企业为引领,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游链条发展水平,强化核心区承载能力。建立产业集群制度,以要素、产品、价值的共享集聚促进产业链集约、高效、绿色发展,科学构建辽源市新兴产业集群,壮大蛋品+农产品加工产业、袜业+现代纺织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精铝+轨道列车产业等七大产业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 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东北袜业、利源精制、金翼蛋品等龙头企业对产业集群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设计、研发、配套等外包业务,促进降本增效。综合运用研发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上市奖励、贷款担保等政策资源,加大对集群领军企业、骨干企业政策扶持,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华纺静电、诺德高科、瑞意粮机等企业成长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配套专家”。行业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和高校院所的各类资源,着眼于强健产业链、完善价值链、提升创新链,推动产业集群链条整合,全面提升集群产业链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 强化产业集群核心区承载能力。将各类产业园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承载区,推动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的聚集与优化配置。提升辽源高新区,东丰、东辽经济开发区信息化水平和配套能力。重点推动辽源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东北袜业、齐力众创两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多元化供给和多样化需求更好对接,形成从创新到创业再到规模化的完整支持路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26. 着力激发市场活力。优化简化项目报建手续,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时限。确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压缩为1个工作日,市(州)属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压缩为2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压缩为3个工作日。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主动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加速构建高效协同、产权保护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 搭建创新支撑平台。建立企业主导、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建设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增强新兴产业集成创新、协同创新能力,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和支持力度,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分工,加大创新和工艺技术改造投入,掌握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产品,紧跟技术发展前沿。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校企合作,进一步落实“政府舟桥”对接机制,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间沟通桥梁,做好“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文章,联合开展“卡脖子”难题技术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养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及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端人才,精准弥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短板。柔性使用海外人才,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职业教育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专业招生比例。实施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完善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职级晋升、科研立项等激励制度,强化住房安家补贴、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健康等服务保障,健全人才服务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9. 完善投资融资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效能,建立技术导向的资本嵌入模式,吸引更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支持力度,开发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信贷产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支持。线上开展“吉企银通”分平台推广,线下“一对一”精准对接,推动“省农担”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省农担辽源分公司业务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辽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完善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监管,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监管,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各县区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把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分管领导咬定目标、久久为功、一抓到底。要加大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必要的投入。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按照“五化”工作法,抓紧细化分解到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使任务落实到县区政府、到部门、到企业、到项目。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三)强化调度督导,保证工作成效。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定期开展集中推进行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做好重大事项的跟踪督办和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全程跟踪督办,从严从实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健全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九大”行动宣传,多渠道、多角度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各相关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常态化抓好此项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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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我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来源: 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03 09:40:58

本文报道我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青海与黑龙江依托约2小时时差,发挥光伏午间出力强、风电夜间出力优的互补特性,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组织下,通过西北—华北、东北—华北两条特高压通道,协同向北京输送全时段、可追溯的零碳绿电。此次交易不依赖煤电调峰或多方打捆,属全国首例纯新能源跨区直送实践。6月完成首笔交易,6月至11月底累计输送绿电2.34亿千瓦时,覆盖青海63家、黑龙江27家发电企业及北京28家用户。该模式创新了跨区新能源交易机制,打通资源调度与信息协同环节,为解决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保供矛盾提供了新路径。(199字)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贵州超3.86GW风光建设指标下发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04:54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中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01 10:12:18

本文报道了中国首次实现跨区域“光伏+风电”纯绿电接力外送的创新实践。依托西北—华北、东北—华北两条特高压通道,青海(光伏)与黑龙江(风电)协同向北京输送绿色电力,形成昼夜互补、连续稳定的绿电供应模式。首笔交易共输送2.34亿千瓦时绿电,执行期为6月18日至11月30日,覆盖青海63家、黑龙江27家发电企业及北京28家电力用户。此举旨在满足北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算力产业对全天候、可追溯绿电的迫切需求,突破传统单一区域绿电供给的时段局限与波动性瓶颈。通过融合多区域新能源出力曲线,构建统一稳定送电曲线,该交易为统筹新能源消纳与电力可靠保供提供了新路径和实践经验。

广东1.35GW存量光伏指标获批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1:30

广东省能源局于6月30日公示首批存量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共15个项目参与评审,最终13个项目入选省级开发清单,总规模1.35吉瓦(GW)。此次配置依据今年1月发布的专项通知开展,旨在筛选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纳入开发建设清单,上限为150万千瓦。评审重点考察三项指标: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比例、配套储能比例及已支付资金比例。华电、华能、大唐集团各获200兆瓦以上规模,表现突出;而阳光新能源与中核集团部分项目因“已支付资金比例”得分偏低,导致综合评分不足,未获指标。此举标志着广东对存量光伏项目实施规范化、市场化准入管理。

天津下发2.53GW风、光指标清单!来源:天津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9:59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公示拟纳入该市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总规模达2.53吉瓦(GW),其中光伏项目1.22GW、风电项目1.31GW。该项目清单是在各区申报基础上,经电力接入与消纳评估、部门联合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严格筛选确定的。开发主体以大型能源央企为主,华能、中绿发、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规模均超200MW;中国南水北调、华润电力、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国家电投、中国电建等企业获配规模均超过100MW。公示期为6月30日至7月6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旨在保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