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再次为储能打call啦~副司长宋雯表示,我国新型能源基础设施蓬勃发展,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智能电网加快建设,而新型储能多元化快速发展,装机规模已经超过400万千瓦!虽然同比增长较高约70%,但是对比《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到2025年达到3000万千瓦的目标也还有很大空间哦。本次小鑫也带来近期两则储能的政策意见~
首先在9月7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的通知。文件指出电网企业要修改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原则上2022年9月底前启动模拟运行。新型储能可以作为并网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考核和补偿哦。
其中,《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可调节负荷和新型储能等。电源侧、负荷侧电储能经所在电源侧、负荷侧法人同意并具备相关条件,可以从电源侧、负荷侧独立出来,按照公用电储能方式参与辅助服务补偿。每月根据发电侧并网主体、新型储能投运情况和可调节容量给予补偿,补偿费用为360元/兆瓦·月。
在小鑫看来,新型储能具有灵活配置和自主管理的优势,将其纳入电力系统辅助服务是未来的大势所趋。早在去年8月,国家能源局已经印发了关于辅助服务管理的顶层设计,而我们先前提到过的浙江省虚拟电厂试点中也已多次尝试把新型储能纳入辅助服务主体,由市场形成补偿价格。总体来看,各地已经开展了大量有益探索,而本次华东监管局颁布的细则标志着这块市场已进入成熟稳步发展阶段,也为我司的储能项目带来了更多的收益模式。
另一方面在8月底,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此次通知是全国第一套电力现货市场储能支持政策,创新了容量租赁机制,技术监督机制等,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关于充放电价
通知指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后,充电时为市场用户,从电力现货市场直接购电;放电时为发电企业,在现货市场直接售电。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关于容量补偿
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关于容量租赁,示范项目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企业租赁的储能容量视同企业配建的容量。
与此同时通知还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储能规模化发展的举措。包括3项措施:一是通过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政策,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二是支持新建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三是给予优惠电价政策,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
小鑫看来,对比辅助服务市场,新型储能在现货市场还属于探索阶段。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中,独立储能电站可通过电价波动,赚取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发电侧的峰谷价差、收取新能源租赁费和现货市场发电侧容量电费。新型储能进入电力现货交易市场,不仅可以提升电力系统供需平衡能力,还可为储能行业发展探索一套全新商业模式,实属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