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能源监管委员会 (ERC) 发布了《2022 至 2030 年上网电价 (FiT) 计划下可再生能源采购条例》,于 2022 年9月28日生效。
ERC正准备根据其加强泰国可再生能源供应的计划,选择有资格向政府出售“清洁能源”的公司。
自从泰国政府从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公司购买电力的计划通过了 7 月初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后,当局正在起草选择标准。
新一轮采购将采取以下形式:1) 非企业采购沼气(来自废水和固体废物)发电、风能和由新建小型发电企业产生的地面太阳能发电(SPPs) 和超小型电力生产商 (VSPPs);2) 部分企业购买由新建 SPP 产生的带有电池储能系统 (BESS) 的地面太阳能发电。SPP(销售超过 10 MW但不超过 90 MW)和 VSPP(销售不超过 10 MW)产生的电力将出售给 1) 泰国电力局 (EGAT) 和 2) 省电力局(PEA) 或大都会电力局 (MEA)。
ERC 秘书长 Khomgrich Tantravanich 表示,国家电网运营商将在 2022 年至 2030 年期间从许可公司购买电力以开发可再生能源电站,总发电量为 5.2 GW。
2018 - 2037 年电力发展计划(修订版 1)(PDP)目前预计到 2030 年将有超过 5 GW的额外可再生能源容量上线。当前的 PDP 为这些能源设定了目标采购配额和 SCOD,如下所示:
5.2GW 能源分配如下:沼气电站(335 MW)、风能电站(1,500 MW)、光伏大型地面电站(2,368 MW)和光储电站(1,000 MW)。
Khomgrich表示,ERC将在做出决定之前考虑各企业的技术资质和参与公司的电价。
当局预计将在 11 月和 12 月收到各竞标公司的提案,并在23年 1 月公布所有合格参与者的名单。
竞标结果将在明年 5 月至 6 月期间公布。预选公司的电站将在 2024 年至 2030 年之间进行并网投入运营。
根据 ERC 的说法,从发电企业处购买的电力将使可再生能源在泰国发电占比从去年的 10% 左右增加到 50%,达到9,996 MW。
当局预计可再生能源投资者将投入 200 亿泰铢(约合人民币37.88亿元)来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
发电企业资质
《2022 至 2030 年上网电价 (FiT) 计划下可再生能源采购条例》规定的发电企业主要资质如下。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对外国企业所有权和管理的限制。
1实体类型:电力生产商必须是根据泰国法律注册成立或在泰国注册的法人。
2股东:如果电力生产商是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商的最终外国股东不得超过全部股份的49%。此外,发电企业的境外股东人数不得超过全部股东的一半。
3股权维持:电力生产商必须在商业运营日期(COD)之后的第三个周年日之前,根据出售电力的要约维持原始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少于所有股份的 50%,除非电力生产商是公众有限公司其股票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4董事:不少于一半的董事必须拥有泰国国籍。
5授权董事:授权董事必须持有泰国国籍。
6注册资本:电力生产商的注册资本必须不少于每千瓦拟出售的电力 2,000 泰铢(根据电力销售要约)。
7投标保证金:电力生产商必须按照电力销售要约,按每千瓦拟出售的电力 1,000 泰铢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可再生能源证书(RECs)或碳信用将属于 EGAT、PEA、MEA(作为承购方)或相关政府部门,以换取政府部门以 FiT 形式给予的补贴。
ERC 还在条例中重申了 ERC、承购商和电力生产商的承诺,即遵守与环境和能源有关的任何国际规则或当地法规和指南。该条例还规定,电力生产商必须遵守适用法律,以提供数据以创建温室气体数据库。
目前泰国各大能源公司已对ERC的竞标计划给出反馈。
BCPG总裁 Phuwadon Suntornwipart 表示,BCPG已准备好提交开发和运营装机量为 100 MW的风能和光伏电站的提案。
Gunkul Engineering执行委员会主席 Sopacha Dhumrongpiyawut 表示,该公司对光伏和风能的发展很感兴趣,并希望它们在未来五年IGW 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的占比超过一半。
Scan Inter 的CEO Littee Kitpipit 表示,该公司的目标是开发一个装机量为 30-40MW 的光伏地面电站。
另外由于泰国天然气及石油的进口关税昂贵且不稳定,根据ERC的最新决定,今年9月至12月22日的Ft(燃油输送)费用增加到每单位0.93泰铢。这无形中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又带来了新的机遇。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