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增5个省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7-21 14:56:28

7月1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决定新增一批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经审核,将张家口市宣化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宁晋县、邯郸市武安市共5个县(市、区)列为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原则上2022、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的30%、70%,确保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我委决定新增一批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将张家口市宣化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迁安市、邢台市宁晋县、邯郸市武安市共5个县(市、区)列为省级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二、请相关市能源主管部门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1315号)、《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指导省级试点县(市、区)有序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原则上2022、2023年分别完成不低于总装机任务的30%、70%,确保2023年底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各级电网公司要加强与试点县(市、区)政府和开发企业的沟通对接,抓紧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并同步启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切实保障试点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

四、我委将结合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进展,适时将工作进展快的省级试点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进度持续落后的国家级试点县(市、区)降级为省级试点或取消试点资格。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7/21/357474.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

安徽阜阳颍泉区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来源: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5 14:10:56

颍泉区发改委印发《推动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旨在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安全。方案明确,非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可采用纯租赁模式,即企业在居民自愿前提下租用屋顶建设电站,并支付合理租金;自然人参与的项目须签订权责对等、公平合理的合同,严禁转嫁不合理责任与义务。同时,方案严格禁止开发企业以光伏项目为名套取居民身份信息、违规办理金融贷款,或实施合同欺诈、诱导欺骗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且问题未整改完毕前,项目一律不得并网。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河北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14 14:46:57

5月1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算力、交通、绿氢、煤电等重点行业以及我省特色产业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鼓励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提前梳理规划园区周边风光资源及输电通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项目。

河北省2026年第二季度可开放容量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4 09:15:58

点击查看:河北省2026年第二季度可开放容量

广东惠州惠城区:四类场景严禁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0:47

第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其余情况不得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并备案。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项目单位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天津: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布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1 11:03:51

原文如下: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红色区域进行公告。2026年第二季度天津电网承载力评估红色区域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

广东分布式光伏政策全解读:2026年Q1消纳红区更新,7地市受限,破局有4条路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4-08 14:28:27

索比光伏网结合最新的国家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和2026年2月10日正式试行的广东省级实施意见,整理了四类项目分类标准、三条硬红线详解、7地市消纳困难区现状与四条破局路径,以及从2025年1月到2026年3月全部关键政策节点速查。

镇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期建设禁增连接点,竣工验收4日内未整改不予并网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3:34

4月2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用电费用,应由供用电合同签订主体负责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断开光伏项目与电网侧连接点。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