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武钢:加速推动我国能源转型 用绿电替代促进能源发展

来源:中国电力报发布时间:2022-03-10 07:34:00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都在高度关注和推动降碳、节能减排和绿电替代,把可再生能源当作一个产业来推动。”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钢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能源强国首先要做到绿色发展。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绿电替代,加速推动我国能源转型。

中能传媒:作为实现碳减排的核心路径之一,去年绿电消费开启新模式,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绿电发展的促进措施。对促进绿电消费方面您带来了什么提案建议?

武钢:绿电消费是实现碳减排、碳中和的重要方式之一。实现“双碳”目标有两个重要手段:一是节能减排,这是最直接的;另外就是绿电替代。但当前绿电消费的碳减排贡献并未体现在碳排放核算中,绿电消费者比如制造业、高载能企业,在使用绿电以后到底减排了多少碳,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标准。我这次的提案之一就是建议国家尽快建立碳账户体系,在碳账户建立标准和规则设计过程中,纳入绿电扣减碳排放量政策细则,衔接绿电消费和“双碳”达标两大政策体系,实现绿电消费量和降碳贡献计算统一科学管理。建立碳账户体系可为双碳达标提供数据支撑,准确评估降碳量,明确碳减排方式。绿电替代是未来主要的发展趋势,这一数据支撑作用非常关键。碳账户机制作为界定碳排放权责的数据化治理工具,现阶段应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双碳”工作落地的重大抓手,“打基础,利长远”。绿色电力消费是实现碳减排的核心路径之一,基于碳账户机制的推广,与碳市场管理体系相互衔接,将有效解决企业绿色电力消费的碳减排转化和量化问题,形成全国范围内可监测、可披露、可审核的“绿电+碳管理体系”一盘棋。建议参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地方已有试点经验,推动全国各企事业单位探索开展碳账户体系建设,形成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碳账户作为考核主体和评估政策效果的基础,根据碳账户减排数据进行政策奖惩和政策调整;推动碳账户标准与企业能源及碳减排系统衔接,增加碳减排可度量性、可操作性;在碳账户建立标准和规则设计过程中,纳入绿色电力扣减碳排放量政策细则,衔接“双碳”和绿色电力消费两大政策体系,实现绿色电力消费和碳减排数据统一科学管理。以金风科技的风机为例,我们风电机组产品生产是按照国际EPD标准评估的,在整个生命周期的单位发电量对应二氧化碳排放仅为7.25克/千瓦时,不到火电的1%。通过碳账户统计评估,可以测算出碳达峰的具体时间、实际碳排放量和降碳贡献。因此,我建议应把碳账户体系标准和规则建立起来,同时号召、鼓励更多行业使用绿电。如果各地政府在建立了碳账户基础之上,能根据国家“双碳”目标要求与现行的碳排放标准,率先在各地开展区域性的碳交易试点,推动绿电使用,这对国家标准的出台也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和促进。

中能传媒:今年年初,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发布《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可再生能源发展对乡村振兴有何意义?您认为应从哪些方面推进风电下乡“整县推进”?

武钢:风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能源,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具备发展风电的条件,通过风电下乡既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又能促进“双碳”目标下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速,同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富美乡村的发展之路。去年我就提出了在全国推动“百千万”碳中和示范工程的提案,“百”就是一百个城市,“千”是一千个园区,“万”就是一万个村庄。可再生能源下乡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最直接的就是把当地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变现,变成能够推动当地集体经济发展的助力器。另一方面,在太阳能和风电进村落户的同时,可以改善当地末端电网的质量,提高用电效率和电气化水平。既能为乡村带来经济效益,又可以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还能带动当地服务业的发展。我们应扫清风电下乡可能遇到的非技术障碍,降低投资者负担。建议以县级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分配、统一开发,落实到村,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尽快推动示范先行。

中能传媒:为了实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应该如何去引导风电设备制造商可持续的发展?

武钢: 实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我们龙头企业带头坚持以创新为驱动,以质量为保障,实现企业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我们要鼓励更多企业采用以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联合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绿色产业链。比如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断提升绿电使用比例,提升产品的回收利用比例,推动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一家企业,一个行业,只有持续关注环境、质量、风险防控,才能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武钢:用绿电替代促进能源转型发展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3/10/352172.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零碳工厂】95%非化石能源目标下,工厂怎样把绿电变成稳定蒸汽?来源:中化网 发布时间:2026-08-04 16:37:55

本文聚焦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背景下,制造业如何实现供热环节深度脱碳。面对2026年实质推进、2030年达标的时间节点,政策要求企业不仅提升绿电采购比例,更需将燃煤/燃气锅炉产生的蒸汽等热力负荷纳入改造,使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压降至5%以内、物理可追溯绿电占比达35%。文章指出,破解“绿电波动性”与“工业热负荷连续性”矛盾的关键路径是“绿电直连+电储热”协同:前者保障绿色电力来源清晰可溯,后者通过固体、熔盐或水储热系统实现制热与用热时间解耦。实施需统筹降耗、电气化、绿电接入与柔性储热四步,并综合核算指标、能源、减碳、经济及市场“五本账”。多用户零碳园区等典型场景已验证其可行性与经济性。政策适用对象广泛,优先支持具备连续热负荷、本地风光资源、负荷调节能力及清晰计量边界的制造与出口型企业。(199字)

沪发改能源140号解读|上海绿电直连工作方案 申报条件、源荷指标、场景优先级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04 09:24:17

沪发改能源〔2026〕140号上海绿电直连工作方案完整解读,首批申报8月15日截止,详解四类场景优先级、60%/30% 源荷硬指标、申报流程与退出机制,覆盖算力、园区、出口企业落地指南,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国家能源局召开扩大绿电应用专题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06:46:48

国家能源局于7月27日召开扩大绿电应用专题会,同步宣贯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会议系统介绍了该办法的编制背景与核心内容,明确其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并完善消纳责任权重机制。此举旨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服务碳达峰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各相关方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健全监测考核与奖惩监管机制,并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42号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199字)

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费用标准明确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1 06:07:25

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于2026年7月发布通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的费用标准与电价政策,旨在落实国家关于促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的要求。文件界定适用项目为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等通过新能源专线供电的系统,要求其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总可用发电量的60%、总用电量的30%(2030年起提升至35%)。政策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规定项目需按容量缴纳输配电费,并区分用网电量与自发自用电量承担相应费用;其中,用网电量承担上网电价、系统运行费等,自发自用电量仅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同时,对存量项目设置过渡期,允许容量备份项目选择原有两部制计费方式。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山西省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0:13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创新性允许开展多用户、园区型绿电直连试点,构建涵盖单一用户、多用户及零碳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体系。依据并网与离网两类路径,重点面向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替代、出口企业及零碳园区四大场景。实行省级统筹清单管理、市级组织评审落地的分级机制,并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20%的刚性比例要求。配套建立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全关口双向计量等技术机制,明确清单动态清退与项目分级退出规则,同步发布标准化方案编制大纲,通过专线直连模式提升风光资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撑高耗能和外贸产业降碳增效。(198字)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6:52

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印发《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政策。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适用于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出口制造企业及并网受阻新能源四类场景,实行县域为主布局原则,跨县域项目需专题论证。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过20%”的刚性指标,并要求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审批采用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第三方评审三级机制;管理上实行同步投产、年度指标清算、不达标三年退出的闭环规则。配套提供用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全要素支撑清单,通过专线直供模式提升省内风光就地消纳能力,支持出口及高耗能企业应对国际碳壁垒、降低绿色用能成本。(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广西省两部门:广西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广西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5:13

广西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地钢铁、有色、新能源电池、出口加工等重点产业及边境海岛地理特点,系统推进绿电直供。方案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路径,聚焦新增负荷接入、自备电厂改造、出口型企业用能、并网受限新能源项目四大应用场景。在技术标准上,设定50公里直连线路距离、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上限及差异化余电上网管理要求;在管理机制上,优化存量源网荷储项目转为直连的申报流程,构建地市初审、自治区第三方评审、动态监测整改和有序退出的全周期管理体系;同时配套绿色金融支持措施,通过专线直供模式高效利用区内风光资源,助力企业应对碳关税压力,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44:58

云南省发改委联合工信厅、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旨在依托省内丰富的风光资源,推进“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方案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绿电直连模式,重点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数据中心、绿氢及出口制造等优势产业开展专线直供。为保障实施效果,设定源荷布局50公里范围、220(330)千伏接入标准,并统一规范自发自用比例及余电上网限额。管理上建立“州市初审—省级多部门联合评审—公示入库—中期评估—负荷停产退出”的全闭环机制;同时细化多元投资、多年期购电协议、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及差异化备用费缴纳等操作规则,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水平,强化云南绿色产业核心竞争力。(198字)

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41:21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依托省内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优势,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并结合本地算力产业特点制定差异化规则。细则明确三类适用主体:新增用电负荷、自备电厂改造项目、应对国际碳壁垒的出口企业,并针对“三州一市”与省内其他地区分别设定余电上网限额。技术层面规定直连线路不超过60公里、电压等级不超220千伏;管理上覆盖方案编制、多级评审、开工时限及负荷退出等全流程闭环机制;配套建立独立计量、整体入市和区域差异化电价交易制度,在保障电力供应与电网安全前提下,为算力、制造及外贸企业提供新能源专线直供新路径。(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