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政策 > 正文

内蒙古:部分草原林地生态区严禁新上光伏、风电项目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11-18 08:41:5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的通知》,把草原林地保护更加精准聚焦到生态系统核心区域。文件显示,内蒙古将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

草原区包括:

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区是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核心区,属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基本草原区是草原生态系统的重要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措施。将该区域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

东部区域严禁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不得平面增扩面积。新上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电源送出 工程 应尽可能避让该区域或利用原有外送通道。

西部区域严格控制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除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的项目外,不得新设(增扩)矿业权。

林区管控包括:

对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实行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上能源资源型产业项目占用林地,严禁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保障国家和自治区能源战略安全项目除外)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各类项目新增占用林地。

保障中部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重点能源建设和战略资源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天然林。

支持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高效利用风光资源全区各地新建风电场项目禁止占用天然林、乔木林地,新建光伏电站项目阵列组件只能占用无林地。


责任编辑:大禹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3.48GW!内蒙古能源局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通知

3.48GW!内蒙古能源局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通知

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5个项目均纳入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348.3万千瓦,其中风电259万千瓦、光伏89.3万千瓦。原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

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项目新能源市场化项目
2023-07-21
内蒙古锡盟:年负荷5亿千瓦时以上 可按需配套相应规模新能源

内蒙古锡盟:年负荷5亿千瓦时以上 可按需配套相应规模新能源

近期,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支持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文件,锡林郭勒盟对年用电负荷达到5亿千瓦时以上的项目或组团,优先支持开发源网荷储一体化

源网荷储一体化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发电
2023-07-03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布

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光伏装备,指出围绕满足光伏电站建设需求,支持现有单晶硅、多晶硅生产企业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引进电池片、光伏玻璃(面板、

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产业链光伏电站建设
2023-05-04
6.312GW!内蒙古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公布

6.312GW!内蒙古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公布

1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发电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2023-01-04
光伏用地政策调整,行业将迎新挑战  ​!

光伏用地政策调整,行业将迎新挑战 ​!

在绿色能源革命的大潮中,光伏发电作为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代表,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飞速发展。然而,随着光伏项目用地的日益紧张,政策调整成为行业面临的新考验。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近期发布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光伏用地政策,无疑为光伏项目的未来发展划定了新的轨道。这一政策究竟将如何影响光伏项目?行业又将如何应对?

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光伏用地政策
2024-03-25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内蒙古:部分草原林地生态区严禁新上光伏、风电项目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