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市场 > 正文

关于明确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1-11-10 10:21:19

各有关盟市工信局,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市场主体: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现将明确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交易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调整部分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

自2021年10月15日起,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二、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

全部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均应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他用户也要尽快参与。即日起,所有工商业用户可以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注册,自行选择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组织开展交易合同调整

2021年已经成交的年度交易合同但截至10月15日仍未执行的燃煤发电机组电量,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由交易各方报交易机构调整市场交易合同。交易机构要做好服务引导工作,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四、妥善处理偏差电量

考虑有序用电和电力市场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2021年不再开展合同电量负偏差考核。超合同部分电量按照当月电网企业代理同电压等级、同类型用户的结算价格执行。若电网企业代理同电压等级同电压用户因未成交等原因没有形成交易电价,则按照当月市场化成交燃煤机组电量交易均价执行。2021年燃煤发电机组超合同电量参照当月市场化成交电量交易均价结算。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另行通知。各有关盟市工信局、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市场主体要认真落实本通知明确的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工信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21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大禹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3.48GW!内蒙古能源局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通知

3.48GW!内蒙古能源局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通知

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5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5个项目均纳入市场化新能源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348.3万千瓦,其中风电259万千瓦、光伏89.3万千瓦。原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

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项目新能源市场化项目
2023-07-21
内蒙古锡盟:年负荷5亿千瓦时以上 可按需配套相应规模新能源

内蒙古锡盟:年负荷5亿千瓦时以上 可按需配套相应规模新能源

近期,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支持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文件,锡林郭勒盟对年用电负荷达到5亿千瓦时以上的项目或组团,优先支持开发源网荷储一体化

源网荷储一体化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发电
2023-07-03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公布

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光伏装备,指出围绕满足光伏电站建设需求,支持现有单晶硅、多晶硅生产企业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引进电池片、光伏玻璃(面板、

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产业链光伏电站建设
2023-05-04
6.312GW!内蒙古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公布

6.312GW!内蒙古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清单公布

1月4日,内蒙古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兴安盟京能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等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光伏市场光伏发电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
2023-01-04
有效期五年!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

有效期五年!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电力市场电力交易
2024-09-25
10月1日施行!北京绿电交易细则印发

10月1日施行!北京绿电交易细则印发

近期,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发改能源〔2024〕1123号),修订形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经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进行了报备。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绿色电力交易光伏发电
2024-09-19
福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23.4%

福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23.4%

9月1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

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
2024-09-18
上海:适时引入分布式光伏等参与绿电交易

上海:适时引入分布式光伏等参与绿电交易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满足政策规则和本细则要求的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集中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后续可适时探索引入分布式(或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具体范围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自愿入市名单为准,原则上以绿证核发项目单位作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交易单元和结算单元。

绿色电力交易电力消纳
2024-07-18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关于明确蒙东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