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林洋能源发布公告称,将于三峡资本、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锦汇集团等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定位持有清洁能源及能源高效利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风电、IDC、储能、综合能源、微网、换电站等。合资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投资、融资、资产收购及资产处置。
公告内容显示,林洋能源全资子公司林洋新能源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三峡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合资公司股权如下:其中,林洋新能源和三峡资本分别以货币出资37,5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7.50%;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00%;锦汇集团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从出资各方来看,林洋能源主营新能源发电、储能相关领域;三峡资本是是三峡集团财务性投资、资本运作服务的平台公司,致力于成为清洁能源领域最具创新能力的投资公司;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是服务全球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集投融资、勘察设计、制造、运营管理、施工总承包特级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中央企业;锦汇集团是集资本运作、产权营运、投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启东市属国有企业。
此番合作集合了光伏及储能、央国企投资公司、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优秀企业,新合资公司更是集合了几家企业的优势,包括分布式民营企业的效率优势和灵活特征、央国企的资本和信誉优势,设计院、施工单位的项目整合能力和管理能力,这种开发形式可能会成为整县模式下更多政府的首选考虑。
据林洋能源内部人士介绍:此次成立合资公司,旨在响应国家分布式整县推进政策号召,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及储能的业务统筹能力,集合多方资源,体制互补,协同配合。在分布式整县全域推进的形式下,对多样化的用户需求和技术场景,势必需要有像林洋这样具备丰富的分布式项目投建经验、依托于经验而形成的解决方案及具备智能化运维能力的公司。而在统筹布局的同时,不能违背市场化原则,我们认为此次结合多方资源成立合资公司,从开发形式上具备了市场化、专业化、互补化的各方力量。
据悉,此前公司曾和三峡资本、启东市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将以启东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及国内优势区域,推动开展分布式清洁能源、BIPV、储能系统、充换电站、综合能源、微网、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合作,投资不少于2GW分布式能源及配套储能等项目。此次合资公司的顺利落地,对公司未来在全国区域内开拓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整县推进业务将产生积极影响。
不难看出,合资公司定位持有清洁能源及能源高效利用资产,具体实施上包含了多元化的业务形式。对此,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整县推进”带给分布式光伏巨大的增长空间,在万亿级别市场规模的开发浪潮中,整县推进的“一站式”全场景解决方案,无疑为推进模式提供了新思路,将能更好地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