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业内人士提问: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2020年底前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是否会影响平价上网的问题,国家能源局给予官方答复。
问题:
根据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文件第二段描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现有某光伏发电项目(在拟建项目名单内)还没有开工建设,与文件精神不符,想咨询对于该项目后期的平价上网是否会有影响?有什么样的影响?谢谢!
留言时间:2021.6.22
答复: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要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1年底前并网。根据《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因此,对于您留言中反映的项目,若未能满足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则需按照发改价格〔2021〕833号文件执行。
答复时间:2021.7.1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