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我市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综合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我市光伏能源开发建设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根据协议,“十四五”期间,该公司将分批次投资5亿元在我市实施硅片和组件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我市支持该公司利用洛阳境内符合光伏供用地政策要求且适宜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适宜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产业园区、公共建筑屋顶、符合开发条件的风力资源等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该公司计划今年在我市辖区内先期开展200兆瓦光伏电站开发工作,之后每年原则上投产容量不低于500兆瓦,力争到“十四五”末开发容量达到2000兆瓦,总投资达到80亿元。
副市长侯占国、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国兴等出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