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1-02-23 08:06:29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问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以贯之大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的潜力相当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可持续、更具活力。

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促进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衷心拥护,得到了世界的广泛赞誉。但是,我们也清楚认识到,我国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尚不稳固,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绿色技术总体水平不高,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制度有待完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生态环保任重道远”。

为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意见》,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问:请介绍《意见》的总体思路?

答:《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用全生命周期理念理清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过程,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明确了经济全链条绿色发展要求,推动绿色成为发展的底色,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原则和目标?

答:《意见》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重点突破。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二是坚持创新引领。深入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行新型商业模式,构筑有力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做好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韧性持久地加以推进。四是坚持市场导向。在绿色转型中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各类市场交易机制的作用,为绿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问:《意见》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意见》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构建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意见》提出,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意见》提出,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意见》提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意见》提出,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推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意见》提出,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绿色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

问:请问如何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答: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战略性,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有关部门和地方要一锤接着一锤敲,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为此,《意见》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意见》指出,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监督,确保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意见》是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需要各方面的共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三是深化国际合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要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加强“引进来”和“走出去”,深化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特别是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发声,讲好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故事,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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