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纳是光伏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只有更好的消纳,才能更好的发展。
日前,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布2020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48.45GW。其中,国家电网经营区2020年光伏新增消纳能力3905万千瓦,南方电网经营区光伏新增消纳能力740万千瓦,内蒙古电力经营区光伏新增消纳能力光伏200万千瓦。
在此之前,由于受疫情影响行业纷纷调低对光伏新增装机的预测,该数据的公布,可以说给了行业很大的信心。
2020年光伏消纳现状和预测
据统计,一季度,光伏消纳利用率水平同比下降;二季度,消纳形势向好。整个上半年,弃光现象主要集中在西北和华北地区。华北地区上半年光伏消纳同比整体下滑,弃光电量9.2亿千瓦时,占全国32.9%,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西北地区光伏消纳维持上升态势,弃光电量17.7亿千瓦时,占全国63.5%,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
行业专家预计,下半年光伏新增装机将有所回升,一方面下半年依然有约3700万千瓦光伏消纳空间,另一方面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已发布,约2597万千瓦光伏竞价项目计划在2021年6月底前并网。由于已复工及新开工一批电网输变电工程,相关新能源送出受阻情况将逐步好转,下半年全国整体光伏消纳形势稳步向好。但也有人认为,电网消纳困难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
重点地区消纳问题仍需持续关注。其中,山西北部、内蒙古西部、河北北部等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较大,建议进一步加强网源工程的协调建设力度,做好新能源消纳的统筹工作以及新增项目并网投产时序的合理安排。
各省发布项目建设要求,合理规划消纳空间
河北省
7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在建项目建设的通知》,根据文件,考虑到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前未并网竞价光伏项目可自愿转平价,并网截止时间适当延至2020年12月31日。另外,文件指出,今后凡新核准或备案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或无实质建设进展的,一律取消项目计划,腾出的资源和电网消纳送出空间优先保障安排国家、省重大示范项目。
陕西省
7月15日,陕西发改委在《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价结果的通知》一文中明确,截至2020年12月底,集中式光伏电站建成容量低于80%的市,暂停该市2021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同时暂停该企业2年省内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
竞价项目抢占部分空间
2019年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2.8GW的竞价项目,实际并网项目仅为50%左右,约有10GW项目将在今年并网。而根据今年的光伏发电建设方案,目前仅有宁夏发改委要求转结项目须在5月31日前开工,未开工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项目。其余多个省份规定参与竞价的光伏项目包含1月1日后已并网项目以及2020年12月31日新增并网的项目,这意味着约10GW转结竞价项目将分食48.45GW的总消纳空间。
竞价项目之外,转结平价项目也会侵占一些消纳空间。2019年第一批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总量为14.78GW,据统计仅有1.52GW项目完成并网。需要关注的是,在这些未实现并网的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既占用了去年的指标,又将占用今年的消纳空间。
平价时代,保障消纳是关键
2020年,国家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光伏向平价上网阶段平稳过渡,保障消纳是关键。
行业专家表示,光伏发电正迈向全面平价,进入后补贴时代,需要发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长效和重要作用。同时专家强调,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方向不会变,而消纳条件是决定新增规模的因素之一。需要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保障持续稳定的增长空间,同时发挥绿证及交易机制的作用、延续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通过开发项目开发市场、实施竞争配置项目等手段探索和逐步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让可再生能源项目尽可能多地参与电力市场,最终推动光伏发电技术和经济竞争力的提升。
国网能源研究院建议,首先要完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并做好与现货市场设计衔接,激励各类资源为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其次,需要完善新能源跨省区交易机制,逐步建立相互开放的、跨省区的统一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