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暂停6个地区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征求意见稿)

来源:新疆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03-25 14:17:20

新疆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为全文内容:


 

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做好我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我区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起草了《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4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联系人:郑子雯电话/传真:2822039/28237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规划布局

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消纳保障机制约束,合理布局和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开展本辖区风区工程规划和大型光伏发电园区规划的编制(后评价)报批工作。已编制完工程规划的风区要在现有风区工程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州、市)风电发展情况开展规划后评价及修编工作,特别是要结合规划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电网建设规划、新能源消纳市场及送出条件,按照“优质资源优先开发,就地开发就近消纳”的原则,提出今后5—10年规划区平价上网项目布局方案和建设时序。风区工程规划和光伏发电园区规划报告(后评价报告)完成后,按程序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方可实施新增项目,规划内有关项目方可纳入新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

二、严格落实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要求

目前,乌鲁木齐市达坂城风区、阿勒泰地区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昌吉州木垒风区、哈密市十三间房和淖毛湖风区等区域风电利用率和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6个地区光伏发电利用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上述区域要严格执行国家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要求,继续配合电网企业做好当地新能源消纳工作,暂停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除疆电外送工程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项目外)。已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已开工项目在未落实消纳市场前暂缓建设,尚未核准的风电项目暂停核准;暂不安排新建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待当地弃风弃光限电情况好转后,再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其他地区(风区)按照各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能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依法依规分类推进国家财政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存量项目建设

(一)2020年重点推进“疆电外送”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准东新能源基地512万千瓦(其中:风电385万千瓦、光伏发电127万千瓦)和哈密风电基地二期25万千瓦(其中:风电15万千瓦、光伏发电10万千瓦)项目及电力送出工程建设。

(二)201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风电发展政策和自治区实际情况,印发了《新疆分散式风电项目2019-2021年实施方案》,下达新增分散式风电项目16.6万千瓦,请有关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落实项目核准承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

(三)抓紧开展风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本地区风电核准建设情况梳理工作,梳理情况请于2020年4月底前正式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对于核准两年仍未开工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由地州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废止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向项目违规收取资源出让费(有偿配置项目)的,应按照“谁收取,谁退还”的原则,也一并予以清退。

对于未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但已经在2019年底前建成尚未并网的风电项目,为解决企业困难、盘活企业资产,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统计梳理,报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进行消纳能力测算分析,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按照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并网;

对于未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在2019年底前已实际开工但尚未建成的风电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要求,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由地州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转为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

对于《“十二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中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业主单位的项目,请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的有关要求,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制定竞争配置办法并通过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业主单位。

四、积极推进新能源并网消纳

为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安排我区各地新增新能源项目规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要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的新疆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万千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区已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消纳需求的基础上,及时测算论证全区各地(州、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能力,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复核后于月底前对社会发布;同时,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及时并网运行,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现象。要充分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对于因送出工程建设缓慢而影响按期并网的新能源项目,要积极研究给予临时并网调试等解决措施。

高度重视新能源消纳工作,汲取“重建设、轻消纳”的教训,要按照《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和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年度工作方案,将推进新能源消纳工作与新能源项目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落实。下一步,各地新能源新增规模将与消纳能力挂钩,对于消纳工作落实不力、弃电限电严重的地区,采取不安排新增项目、不予项目并网等惩戒措施。

积极组织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储能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阜康、哈密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项目分别于2023年、2026年前建成投运;积极推进阿克陶、阜康二期、达坂城等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及前期论证工作;继续推进南疆光伏储能等光伏侧储能和新能源汇集站集中式储能试点项目建设。要组织有关风电装备制造业提升产能,将新增生产风机优先用于本地项目建设,确保本地项目年内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并享受补贴政策。要鼓励风机制造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支持风机装备制造企业在疆开展新机试验,并在资源配置上给优先支持等政策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开发市场秩序

各新能源企业要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禁“先建先得”,严禁以开展平价上网项目为由圈占、倒卖资源行为。2020年投资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要求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因企业违规建设造成的投资损失由企业自行负责,并且违规企业五年内不得在新疆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

帮助困难新能源企业做好减负脱困工作,支持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解决因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发放迟缓而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

按月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备案)、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要加大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推动我区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建设投资营造良好环境。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3/25/323144.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安徽:新版竞价规则征求意见,工商业光伏2027年起无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8:53:29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荒漠“种”下绿色能源——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正酣来源:凉州融媒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5:53

本文介绍了甘肃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建设进展与生态效益。该项目位于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地带,占地约5.85万亩,总投资91亿元,是我国首个面向沙戈荒地区、集成防沙治沙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新能源大基地示范工程。作为“陇电入浙”特高压外送通道的配套电源,项目采用“点对网”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替代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2.8万吨。目前工程正高效推进,已完成大部分场地平整与基础施工,计划2026年11月底全容量并网。项目创新实践“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板间种植”立体开发模式,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荒漠生态修复。(199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2:14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印发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2 09:55:17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

新疆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结果解读:光伏电价上涨 72.67% 机制电量同步收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7 15:23:46

本文解读新疆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本轮光伏机制电价定为0.259元/千瓦时,较2026年的0.15元上涨72.67%,逼近0.262元的上限;风电电价为0.23元/千瓦时,上涨9.52%,均结束此前持续下行趋势。与此同时,机制电量保障规模显著收窄:光伏从67.64亿千瓦时降至32.31亿千瓦时,风电从130.62亿千瓦时降至79.84亿千瓦时;单个项目申报上限比例由80%下调至50%,叠加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调低至1022小时,实际可获保障收益电量大幅减少。值得注意的是,甘肃、云南同期竞价电价也同步上升,反映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机制电价正从初期“低价抢装”阶段转向基于真实运营成本的理性回归。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延期!新疆500MW光伏治沙项目EPC招标生变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7-15 08:48:26

新疆融颐公司新和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一体化项目EPC招标经历多次调整:该项目最早于2025年11月启动招标,同年12月公示张家口华工建设集团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因投资计划重大变更、合同协商未果且投标有效期届满,招标方于2026年6月16日宣布终止该次招标,并明确将优化方案后重新组织。7月3日,项目重启EPC招标,计划7月24日开标;7月13日再度发布澄清公告,因新增技术标准及图纸等要求,开标时间顺延至7月28日11时。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除50万千瓦光伏装机外,还配套54.435MW/108.87MWh电化学储能系统,并同步开展1.5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今年以来新疆绿电交易电量突破160亿千瓦时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6-07-13 09:48:58

截至7月8日,新疆今年绿电交易电量达161.7亿千瓦时,为去年全年总量的2倍,其中省内交易1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4%)、省间交易5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均创历史同期新高。依托新能源装机达1.73亿千瓦、占总装机超60%的资源优势,新疆构建“年度+月度+月内”多层次省内绿电交易体系,实行周度开市与24时段精细化组织,并面向钢铁、多晶硅等69家重点企业精准推广绿电应用,保障8项重大活动全绿电供应。同时,发挥东西部时差优势,对接吉林、江苏等地日间用电需求,扩大白天绿电外送,推动跨省PPA签约。目前省内与省间累计绿电交易分别折合减排二氧化碳约1268万吨和1213万吨。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市场化消纳机制,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风光同场!新疆加密示范项目光伏部分全容量并网来源:中国电建 发布时间:2026-07-13 09:04:45

新疆乌鲁木齐27万千瓦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中的14万千瓦光伏部分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由13万千瓦风电与14万千瓦光伏组成,依托已建特变乌鲁木齐县风电场址实施“加密建设”,开创新疆首个“风光互补、一地多用”集约化开发模式。光伏工程采用高性能单晶硅双面组件,提升弱光发电效率与土地单位产出,有效盘活存量风场闲置土地,缓解风光出力波动问题。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发电6.5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2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4万吨,有力支撑新疆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疆电外送”通道建设及国家“双碳”目标与沙戈荒大基地规划落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