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暂停6个地区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征求意见稿)

来源:新疆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03-25 14:17:20

新疆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为全文内容:


 

关于征求《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做好我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我区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起草了《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4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联系人:郑子雯电话/传真:2822039/28237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规划布局

进一步强化规划目标引导和消纳保障机制约束,合理布局和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开展本辖区风区工程规划和大型光伏发电园区规划的编制(后评价)报批工作。已编制完工程规划的风区要在现有风区工程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州、市)风电发展情况开展规划后评价及修编工作,特别是要结合规划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电网建设规划、新能源消纳市场及送出条件,按照“优质资源优先开发,就地开发就近消纳”的原则,提出今后5—10年规划区平价上网项目布局方案和建设时序。风区工程规划和光伏发电园区规划报告(后评价报告)完成后,按程序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后方可实施新增项目,规划内有关项目方可纳入新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

二、严格落实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要求

目前,乌鲁木齐市达坂城风区、阿勒泰地区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昌吉州木垒风区、哈密市十三间房和淖毛湖风区等区域风电利用率和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6个地区光伏发电利用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上述区域要严格执行国家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要求,继续配合电网企业做好当地新能源消纳工作,暂停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除疆电外送工程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项目外)。已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已开工项目在未落实消纳市场前暂缓建设,尚未核准的风电项目暂停核准;暂不安排新建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待当地弃风弃光限电情况好转后,再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其他地区(风区)按照各地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能力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依法依规分类推进国家财政补贴风电、光伏发电存量项目建设

(一)2020年重点推进“疆电外送”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准东新能源基地512万千瓦(其中:风电385万千瓦、光伏发电127万千瓦)和哈密风电基地二期25万千瓦(其中:风电15万千瓦、光伏发电10万千瓦)项目及电力送出工程建设。

(二)201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风电发展政策和自治区实际情况,印发了《新疆分散式风电项目2019-2021年实施方案》,下达新增分散式风电项目16.6万千瓦,请有关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落实项目核准承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缓慢的项目。

(三)抓紧开展风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本地区风电核准建设情况梳理工作,梳理情况请于2020年4月底前正式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对于核准两年仍未开工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由地州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废止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向项目违规收取资源出让费(有偿配置项目)的,应按照“谁收取,谁退还”的原则,也一并予以清退。

对于未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但已经在2019年底前建成尚未并网的风电项目,为解决企业困难、盘活企业资产,由地(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统计梳理,报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经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进行消纳能力测算分析,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按照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并网;

对于未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在2019年底前已实际开工但尚未建成的风电项目,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要求,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由地州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转为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

对于《“十二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公示》中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业主单位的项目,请参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的有关要求,由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制定竞争配置办法并通过竞争性配置重新确定项目业主单位。

四、积极推进新能源并网消纳

为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安排我区各地新增新能源项目规模,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要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的新疆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万千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区已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消纳需求的基础上,及时测算论证全区各地(州、市)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能力,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复核后于月底前对社会发布;同时,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及时并网运行,避免出现新的弃风弃光现象。要充分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对于因送出工程建设缓慢而影响按期并网的新能源项目,要积极研究给予临时并网调试等解决措施。

高度重视新能源消纳工作,汲取“重建设、轻消纳”的教训,要按照《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和自治区清洁能源消纳年度工作方案,将推进新能源消纳工作与新能源项目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同落实。下一步,各地新能源新增规模将与消纳能力挂钩,对于消纳工作落实不力、弃电限电严重的地区,采取不安排新增项目、不予项目并网等惩戒措施。

积极组织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储能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阜康、哈密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项目分别于2023年、2026年前建成投运;积极推进阿克陶、阜康二期、达坂城等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及前期论证工作;继续推进南疆光伏储能等光伏侧储能和新能源汇集站集中式储能试点项目建设。要组织有关风电装备制造业提升产能,将新增生产风机优先用于本地项目建设,确保本地项目年内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并享受补贴政策。要鼓励风机制造企业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支持风机装备制造企业在疆开展新机试验,并在资源配置上给优先支持等政策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开发市场秩序

各新能源企业要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禁“先建先得”,严禁以开展平价上网项目为由圈占、倒卖资源行为。2020年投资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要求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因企业违规建设造成的投资损失由企业自行负责,并且违规企业五年内不得在新疆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

帮助困难新能源企业做好减负脱困工作,支持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解决因可再生能源项目补贴发放迟缓而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

按月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备案)、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要加大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推动我区风电、光伏发电平价项目建设投资营造良好环境。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3/25/323144.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西: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推动光伏等领域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6 09:47:00

日前,江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发布,报告指出,纵深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动力活力不断激发。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部署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230件。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西藏2026年重点工作:全面建设金上、藏东南、澜上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来源:西藏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6 09:13:28

完善反分维稳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雅下水电和川藏铁路等重大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东嘎水库。全面建设金上、藏东南、澜上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编制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和电网重点项目建设,建成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西藏全面落地应用。

海南2026年重点项目:国能、大唐、中电建等超5.3GW风电、光伏项目入围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05 09:18:36

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2026年,海南省安排省重大项目470个,总投资717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80亿元。附件1.海南省2026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2:海南省2026年预备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

陕西启动5.45GW小型地面风、光项目申报,单体50MW以内、鼓励按10%配储来源:陕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05 09:10:24

2月2日,陕西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分散式风电、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5万千瓦(不含),鼓励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云南:征收光伏项目生态补偿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2-03 11:40:19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明确,拟推动建立发电企业反哺机制,对水电、光伏企业按照发电量、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或者碳汇损失量提取生态保护补偿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同时,云南林草局印发《云南省光伏项目区草原植被保护恢复技术指南》的通知,明确光伏项目区草原植被保护恢复技术的细节要求。

甘肃:2025年形成光伏、风电、光热3条新能源装备制造完整产业链来源:甘肃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6-02-03 10:46:51

日前,甘肃省省长任振鹤在甘肃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称,五年来,新能源总装机达到8041.6万千瓦、增长2.4倍,形成光伏、风电、光热3条新能源装备制造完整产业链,开工建设8个抽水蓄能电站,陇电入鲁工程建成投运,陇电入浙工程开工建设,陇电入川工程具备核准条件,陇原绿电通达大江南北,惠及26个省份。有色冶金、石化化工、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7.8%、4.8%、9.9%。

中国气象局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成果推广应用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发布时间:2026-02-03 10:35:19

1月29日,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在京召开,总结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成果经验,推动普查成果更好服务行业发展。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宝贵,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要进一步梳理总结试点成效,完善技术方法和工作机制,加大普查成果在行业中的推广应用,以扎实成效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实现能源强国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49元/瓦,新疆300MW光伏EPC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2-02 13:42:06

2月1日,大秦电力(昆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沙雅县秦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49万千瓦光伏治沙”EPC项目一标段(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一标段新建光伏装机规模300MW,另外包含220kV升压站、配套5万/10万千瓦储能及约20km的进场道路,片区划分以最终范围确认单以准三标段不承担设计部分的工作)。

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0:08:37

为系统总结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成果经验,深化指导全国范围风光资源普查,推动普查成果更好服务行业发展,1月29日下午,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了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试点省份能源和气象主管部门、技术支撑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福建惠安县出台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试行方案来源:福建惠安县出台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试行方案 发布时间:2026-01-30 11:07:38

近日,福建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措施方案(试行)》,对全县范围内合法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广西启动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0.15~0.36元/度,141亿度,12年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29 08:55:33

本次竞价机制电量总规模141.6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122.24亿千瓦时,光伏19.42亿千瓦时。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0%。机制电价申报价格单位为“元/千瓦时”,风电、光伏竞价申报上限均为0.36元/千瓦时,竞价申报下限为0.15元/千瓦时。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2年。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竞价监督电话:0771—2328682(工作日)。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