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天龙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从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公司客户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雷迪”)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据公告,2019年3月1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作出(2019)赣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省台冠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旭阳雷迪进行重整的申请;2019年4月11日,九江中院发布公告,要求旭阳雷迪各债权人于2019年7月11日前向管理人江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截至2018年末,天龙光电应收旭阳雷迪的应收账款73,678,358.47元(其中含未开票金额2,907,359.00元),公司已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770,999.47元,计提比例为96.05%。
天龙光电表示,鉴于公司已按96.05%的比例单项计提了应收账款减值,且旭阳雷迪本次重整程序繁琐、时间进度无法确定,因此本次重整对公司日常运营、未来业绩不会造成影响。
而天龙光电另一则公告指出,旭阳雷迪是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企业。2014年8月29日,常州诺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九江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2000万股公司股票为借款人旭阳雷迪于2011年8月30日至2016年8月29日,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2016年8月19日,建行九江分行与旭阳雷迪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累计3.30亿元,期限2016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18日。
据悉,常州诺亚为旭阳雷迪借款提供质押的2000万股公司股票,被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11月12日冻结,冻结期限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8日;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9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19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
天龙光电表示,常州诺亚持有的公司股权目前处于冻结状态,暂无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