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外公示了江苏港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此举意味着又一家光伏领域企业踏上了重整之路。港华光电于2014年4月29日正式成立,其注册地址为建湖县恒济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周教冬。截至当下,港华光电名下拥有一栋办公楼以及厂房、土地等不动产。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组信息网所公布的信息,2026年1月2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无锡聚广盈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针对无锡尚德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件的管理人。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无锡尚德自2025年以来第二次遭遇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情况。
目前,公司已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共37,092.45万元,剩余部分为不予确认的利息、未发货部分货款以及尚未到期的设备质保金等。迈为股份进一步表示,合同终止部分因公司未收到金刚光伏及其子公司欧昊电力关于该部分生产线的提货通知,也未收到其支付的预付款,因此公司未进行排产,不会给公司造成额外损失,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追光者”聆达股份与棒杰股份的重整计划进展顺利,而参考过往案例,离开光伏行业或许已是大概率事件。曙光初现11月18日,聆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和子公司金寨嘉悦的重整申请,并对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重整案进行协调审理,同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此前,聆达股份于去年7月底启动预重整,并在去年8月末获六安中院批准。
公告显示,此次预重整申请由债权人天津晟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交。天津晟宇提出申请的理由为,天宜新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天宜新材在公告中未进一步披露当前具体的债务规模、资产状况及应对措施。
日前,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根据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该公司注册资本高达1.5亿元,主攻光伏电站投资与运营,是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时期的典型企业代表。然而,因近年经营不善,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于2022年初被申请破产清算。
今年4月,江苏沛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徐州光能的破产重整申请。6月16日,法院指定清算组担任徐州光能管理人,并于一周后作出相关决定。公告显示,经评估,徐州光能资产合计5.11亿元,截至8月28日,申报债权金额达7.88亿元,初步确认债权金额为6.08亿元。
7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安徽柯仕达科技有限公司以环宇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案号为
7月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安徽柯仕达科技有限公司以环宇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案号为
6月19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关于奥特光伏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等事项的通知。随后,建水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裁定奥特光伏进入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