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后,应启动失信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工作。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较重失信行为的,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5/10/306900.html
昨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后,应启动失信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工作。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较重失信行为的,应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的应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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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11月10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细则》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度上网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50%,地方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加强项目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对于出现两年上网电量比例超50%的项目,设置防逆流设施,后续不允许上网。
11月5日,河北省发改委就《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未纳入年度竞配项目清单的项目,不得开展投资主体竞配工作。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开发建设“黑名单”的,不得参与竞配。
上网模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依托公共机构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不低于50%。
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及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针对电力业务许可证延续、撤回、撤销、吊销及注销全流程作出规范。延续需在有效期满 30 日前申请,材料齐全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结果;注销涵盖许可被撤吊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八种情形,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办理时限与材料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9月9日
文件提出,暂不设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比例。鉴于近年来福建省坚强电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全省用电负荷持续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电量保持全额消纳,现阶段暂不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作强制要求。后续视情况适时研究调整。
光伏头条获悉,7月10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7月10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三个光伏EPC工程公开招标终止公告,涉及项目规模352MW,终止原因为受国家新能源政策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