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2019-01-02 13:42: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本区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并结合筹办世园会、冬奥会、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建设及延庆实际情况,对延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一)重点推进在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场设施及开发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四)积极鼓励我区非拆迁村庄自然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第五条 本办法经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代区政府制定。

第二章 申报和备案

第六条 区发改委备案流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发改委实行备案管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一)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区发改委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1);

(二)自然人利用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发改委进行备案。

第七条 区电网企业接入并网流程:

法人单位备案或自然人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一)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对于超过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项目,需由区、市级电网企业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三章 规范建设

第八条 根据我区功能定位及美丽延庆建设相关要求,对自然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征求所在地乡镇意见后区供电企业、发改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第九条 为保障世园会、冬奥会及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避免项目涉及到的周边乡镇、村、法人及自然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造成投资浪费和经济损失,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区发改委、区供电企业对此类村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采取延缓备案及登记。

第十条 在保障设施农业正常发展条件下,对于新建(改造)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出据农业、土地部门设施农业相关备案文件,同时出据所在乡镇部门意见并提前与属地电网企业对接是否入网可行。

第十一条 在重点项目及景区周边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征求规划部门相关意见。

第四章 政策补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2018]823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每发一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奖励期限原则20年。

第十三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本办法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第五章 奖励资金申报及拨付

第十四条 关于国家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并网完成的企业或自然人每半年领取一次电价补贴,电价补贴由市级电网公司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审核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市级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第十五条 关于北京市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分布式发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所在地区发改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并由区发改委上报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报市财政,由市财政予以支付,由市级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发电企业。分布式发电自然人由区电网企业代报区发改委后统一报送市发改委,由市财政予以支付,由市级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发电自然人。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文件。

第十六条 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每半年领取一次并网电价,并网电价价格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直接支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后,项目业主通过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下载并在线提交监测表,节能环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表的信息核准。

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发电量按属地原则计入该区域和企业当年的节能量。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8月25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1/02/301439.html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镇江: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分期建设禁增连接点,竣工验收4日内未整改不予并网来源: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3:34

4月2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用电费用,应由供用电合同签订主体负责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供电企业可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断开光伏项目与电网侧连接点。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复函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0:09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报来《中山供电局关于中山市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备案事项函复如下: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备案你局报来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备案的坦洲镇曾国宁等22户居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576.4千瓦,纳入我市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中铁八局申请分布式光伏控制电路专利,提高光伏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3-31 21:45:54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分布式光伏控制电路”的专利,公开号CN121749081A,申请日期为2026年2月。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7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209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2条,专利信息195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19个。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 (2025年第三批)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27 17:42:27

3月2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的通知。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摩洛哥分布式光伏新政6月执行:户用项目可并网、可余电上网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发布时间:2026-03-25 09:39:56

2026年3月9日,摩洛哥政府发布《官方公报》第2.25.100号实施令。该实施令明确了摩洛哥户用光伏与工商业光伏的并网标准、管理流程、余电规则与电价体系,为全国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了完整、可执行的法律框架。作为北非地区首个全面规范低压分布式光伏的国家,摩洛哥此举将直接激活家庭、商铺、农场及工商业屋顶光伏市场。第82-21号法律与第2.25.100号实施令的落地,结束了摩洛哥分布式光伏“无法可依”的空白阶段。

广东佛山禅城区: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8 09:38:58

3月1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发布。整合分布式光伏、充电桩、用户侧储能等分散资源,提升负荷精准调控能力和系统调节弹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山西一地废止原有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来源: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1 09:31:40

3月9日,山西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8月16日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尧都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700万光伏“房东”,照见了什么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03 07:12:03

对此,世界各国均有清醒认知,但为何是中国走在前列?比如,有数据显示,全国已有700多万个家庭当上了光伏“房东”,以屋顶资源参与绿色电力生产。作为全球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等危机不能只靠少数国家努力,全球能源转型不应只有“中国故事”,更要有各国团结合作的“世界故事”。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浙江桐乡市:梧桐街道辖区内四类住宅不得安装光伏设施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1:20

2月27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联合初审流程(暂行)》的通知。附件:1、梧桐街道农户住宅屋顶光伏设施安装备案表.doc2、桐乡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初审意见表.doc梧桐街道办事处2026年2月6日

安徽宿松县印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来源:安徽宿松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8:25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