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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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2026年6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全国首个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文件"。索比光伏网对801号文进行了系统梳理,综合政策原文、国家相关文件,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从650号到688号再到801号的政策演进全链条、陕西在国家框架基础上做的五项关键细化、陕西率先落地背后的三重矛盾分析、企业和园区可重点关注的三类申报机会、申报时间表与实操避坑提示。
呼伦贝尔市能源局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告,公布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机构比选结果,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选单位。本次服务内容为对当批次分布式能源申报方案开展专业评审,服务覆盖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费用按项目数量分档计价:评审1至5个项目为3.8万元,5至10个为5.8万元,超过10个则为8.8万元。评审工作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时由专门评审小组完成综合评定。公告通过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199字)
湖南启动“十五五”风电及集中式光伏项目申报,总规模上限3000万千瓦。明确排除“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老旧改造、分散式风电及220千伏屋顶光伏等项目。强调消纳条件、电网接入与经济性,优先支持共用送出工程、升压站等集约化项目。投资主体由市州一个月内确定并上报。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