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验收指南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8-08-28 16:55:15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加强光伏扶贫电站工程管理,规范验收工作,现将制定的《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验收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请各市于10月30日前完成已建成并网的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验收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验收报告报送我委。

联系人:范国起李飞飞0311-88600512

邮箱:nyjxnyc@163.com

附件: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验收指南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验收指南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5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和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精神,结合我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验收指南。

一、工作要求

光伏扶贫工程验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分级实施,严格把关,规范高效。各级发改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纳入国家规模管理建成并网的光伏扶贫电站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未建成并网的,建成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

根据本指南,各市、县制定验收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

二、验收程序

县发展改革局在项目单位对所建单体工程(指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县内所有项目进行验收,分别编制单体工程验收报告,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各县单体工程验收报告,组织总体验收。总体验收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抽验相结合形式。现场抽验比例,村级电站不低于5%,集中式电站每县不少于1个。验收完成后,编制总体工程验收报告,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市总体工程验收报告,组织重点抽查,每市抽查的县不少于1个。

三、单体工程验收

县发展改革局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单体工程验收工作。主要包括:

(一)核实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开发企业、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额、对应扶贫人口(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时间、并网时间等;

(二)核实项目建设规模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复下达的建设计划相一致。因特殊情况而调整的,是否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三)核实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核实主要设备选型(组件、逆变器、输变电设备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是否存在购置低劣和不合格产品;核实工程施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和违规分包等违法违纪问题;

(五)核实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明确项目验收结论。包括项目是否通过验收,是否具备正常运行要求等。

四、总体工程验收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单体工程验收报告组织开展总体工程验收。主要包括:

(一)验收准备。确定验收时间和被抽验的单体工程;

(二)资料审查。对各县报送的单体工程验收报告和项目资料进行逐项审查、核实;

(三)现场核查。对抽验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四)形成验收报告。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编制总体验收报告;

(五)整改复查。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复查。

五、不能通过验收的主要情况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通过验收:

(一)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国家补贴和财政资金的;

(二)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建设规模的;

(三)存在重大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

(四)项目运行疏于管理,不能完成扶贫任务的;

(五)倒卖建设指标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对不能通过验收的工程,各市要进行通报并相应启动追则问责程序。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8/28/295146.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9:36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

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园区!浙江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54

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6GW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9 11:43:06

鄂尔多斯市于2026年6月7日公示2026年度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总规模达600万千瓦(6GW),由大唐、中广核、中节能、华润新能源、甘肃宝丰新能源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各获1GW指标,项目集中布局于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该项目严格遵循“光伏建设与沙化土地治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原则,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或光伏治沙业绩,并确保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此前,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5月30日启动竞争性配置工作,明确申报流程及评审要求。同期,内蒙古阿拉善盟亦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总规模550万千瓦,计划治理沙化土地22万亩,覆盖乌兰布和沙漠与腾格里沙漠多个片区,要求单体项目不低于100万千瓦、每万千瓦配套治沙400亩,目标于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与治理任务。(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并网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05 09:08:20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加快推进新型能源强省建设的最新进展与整体布局。截至2024年4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达15350.2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73.4%,其中风电光伏装机13484.3万千瓦,规模居全国前列;抽水蓄能规划建设总规模全国第一。全省正加速推进海上光伏、陆上风电、“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重大项目,2026年计划实施400个以上重点能源项目,总投资超4600亿元。同时,加快特高压及主干电网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统筹推进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发展,前四月新增储能装机107万千瓦,新型储能总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此外,河北大力拓展绿电应用场景,推动钢铁、算力、氢能等重点行业绿色用能升级,并加强能源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与未来产业前瞻布局。(199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出台来源: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3:45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于6月3日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旨在落实能源强区战略、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2026年全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总规模为550万千瓦,其中风电48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按地域分:中卫市260.5万千瓦(含光伏60万千瓦)、吴忠市145.3万千瓦(含光伏10万千瓦)、固原市100万千瓦、银川市与石嘴山市各18万千瓦风电、宁东基地8.2万千瓦风电。方案规范了项目竞配、复核与审批全流程,强调用地合规、电网接入可行及生态保护要求,并提出推动风光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开发、集约用地及应用先进风电技术等举措,目标是确保项目在2027—2028年建成并网。(199字)

云南公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清单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1:59

云南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26年6月印发《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本批共274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2094.435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18个(1111.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156个(982.935万千瓦)。方案围绕支撑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加快落地,明确光伏项目须1年内开工、风电项目1年内核准;二是推动源网荷储融合及绿电制氢等新业态,推广“光伏+”立体开发与火电联营模式;三是强化全周期调度监测与动态管理;四是严守生态红线和安全生产底线;五是破除地方保护,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六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源分配与建设过程依法合规。(199字)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3:37

《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多用户绿电直连和新能源就近消纳的政策要求,规范自治区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直接供电的开发与管理。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适用对象涵盖算力设施、氢基绿色燃料、出口导向型降碳企业、国家级数据中心集群、电解铝、零碳园区、自贸区及部分高载能行业等八大类负荷主体。文件突出“以荷定源”原则,强化源荷匹配、规划统筹与安全运行,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细化项目申报、投资模式、计量交易、绿电溯源及价格机制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推动绿电高效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协同发展。(199字)

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5-28 17:27:29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广东分时电价征求意见:中午新增一小时低谷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5-27 16:03:07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全省(含深圳)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系统性调整。核心变化包括:新增12:00–13:00为低谷时段,使低谷时段扩展至1:00–8:00和12:00–13:00;高峰时段为10:00–12:00、14:00–19:00,其余为平段;峰平谷比价维持1.7:1:0.38不变。执行范围明确区分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大工业、专用变压器工业用户强制执行,101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同时优化尖峰电价(7–9月及高温日11–12时、15–17时)和蓄冷电价政策,并统一平段电价基准与费用分摊规则。(199字)

山东明确:红区光伏不再是死局——山东光储新政(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全解读,20GW新增装机空间如何释放?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5-27 14:27:11

本文解读山东省最新发布的《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26〕374号),聚焦其对分布式光伏“红区”困局的突破性调整。针对全省53个县域因电网接入容量饱和被划为红区、新增项目实质冻结的现状,新政明确:在无开放容量区域,允许用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实施“全部自发自用、不向电网反送电”的光储一体化模式,从而合规建设分布式光伏。此举直接破解了德州、烟台、滨州等地大量已签约却无法落地的项目困局。同时,文件回应了负电价频发(2025年午间负电价占比超51%)、结算电价畸低等现实挑战,提出光储统一报价、可靠容量补偿、台区及云储能等新型机制。新政标志着山东分布式光伏发展逻辑从“重并网”转向“重消纳”,为约20GW潜在装机释放了政策路径。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27 14:08:23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关于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呼发改新能字〔2026〕244号),组织开展了2026年二季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审核,一批符合技术规范、接入条件及政策要求的项目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为期3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监督电话0471-7390593反映意见,联系人为穆楠、张盟,通讯地址为呼和浩特经开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0室。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通过评审的项目清单。(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