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郝睿飞(微信公众号:光伏头条)
6月,除了最严新政531,国家及各地政府还有一些利好光伏行业的政策相继出台。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光伏扶贫、光伏补贴等关系到老百姓与光伏企业切身利益的政策陆续出炉。
哪些国家政策与地方政策值得关注,哪些新变化需要重视?光头君对其进行详尽梳理,供诸君参考!
往期政策回顾:
【5月政策】13省、32条!光伏补贴、扶贫、电价等5月光伏政策复盘!
【4月政策】18省、33条!补贴、扶贫、分布式光伏、领跑者……4月光伏政策复盘!
【3月政策】12省、31条!补贴、扶贫、分布式光伏、土地……3月光伏政策复盘!
【2月政策】17省、55条!补贴、扶贫、领跑者、分布式光伏、土地……2月光伏政策复盘!
【1月政策】18省、30条!补贴、扶贫、领跑者、上网电价、电站规模市场……1月光伏政策精华版!
光伏头条复盘分析发现:
国家:出台光伏新政策4条;政策内容要点诸如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各地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第七批国家补贴以及531新政。
地方:共出台37条;江西、浙江、河北、上海、江苏、安徽、河北、湖北、湖南、河南、海南、广东、浙江、北京、四川、山西、陕西、山东、西藏、宁夏等20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光伏补贴政策:江西2条,浙江3条,河北、上海、江苏各1条;
光伏扶贫政策:安徽2条,河北、湖北、湖南、江西、河南、海南各1条;
分布式光伏政策:广东2条,河北、浙江、海南、北京、四川各1条;
光伏领跑者政策:山西2条,江西、陕西各1条;
光伏用地政策:山东1条;
工商业电价政策:山东、山西、广东各1条;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西藏1条;
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山西1条;
能源攻坚行动方案:浙江1条;
2018重大项目投资计划:江苏1条;
分布式微网政策:江苏1条;
电力需求侧管理补贴:宁夏1条;
(下拉可查看详细政策要点)
国家政策
6月24日,国 务 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意见》明确,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明确:
1)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2)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月15日,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
《资金补助目录》共包括4个,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约3.2GW分布式项目可以拿到补贴。
其中,江苏规模项目可获本批次补贴最多共841.8MW、浙江次之688.1MW,均站上了可获第七批次补贴的第一梯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宁夏这6省可获本批次补贴的规模项目也均达到百兆瓦以上,为第七批次补贴中第二梯队,分别为172.5MW、158.1MW、306.2MW、114.1MW、323.1MW、118.4MW;内蒙、宁夏、贵州、重庆、新疆这5省分别只有1个分布式项目拿到了本批次的补贴权,成为了第七批次补贴中的最末梯队。
欲了解更多详细内容可浏览:3.2GW分布式项目可拿到补贴!内蒙、宁夏、贵州、重庆、新疆均只有1个光伏项目入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下发(第七批)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
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
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2、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机制,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
1)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
2)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地方政策
光伏补贴政策
江西省
6月13日,国网赣州供电公司营销部发布《关于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6月1日(含)后,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无法获得国家级的补贴电价,各县(市、区)供电分公司并网的光伏项目在系统流程“补贴电价”选项中一律选择“0元”(即无国家中央财政的补贴电价)
6月初,南昌市发改委《江西南昌市级光伏度电补贴资金项目目录公示》。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南昌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南昌市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度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洪财建【2014】64号)和省级光伏度电补贴项目公示情况,现将我市市级光伏度电第三批补贴目录项目予以公示。
河北省
6月6日,国网河北电力营销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停止垫付国家发电补贴。
上海市
上海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节能降碳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发电量给予0.2元/度的区级配套补贴,连续补贴2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江苏省
无锡市
6月6日,无锡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新增项目暂停备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暂停需要补贴的分布式光伏新增项目备案,不需要补贴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各地结合实行自主组织实施。
浙江省
6月12日,国网浙江印发《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考虑到今年已并网项目规模较大,自2018年6月1日后并网的分布式项目,暂停垫付国家和省级补贴。待政府有关部门具体政策出台后,依据文件执行。
嘉兴市
6月4日,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户用光伏应用,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投运的市本级家庭屋顶光伏电站,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按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项目并网起连续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
义乌市
6月28日,义乌经信委《2018年浙江义乌第一批居民光伏项目市级补助公示》
现对我市2018年第一批居民光伏发电补助项目进行公示,补贴金额为1144.82万元。公示时间为一周,具体名单见附表。
部分居民光伏项目补助清单
河南省
6月7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我省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降低为每千瓦时0.7元,比2018年初再次下调0.05元。
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我省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而此次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并将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光伏扶贫政策
河北省
6月初,河北省能源局《关于请对所有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给予省内电价补贴函》。
通知再次确定,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村级扶贫电站与集中扶贫电站享受0.2元连续3年的补贴,并取消必须使用省内组件才能拿到补贴的限制。
湖北省
6月初,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光伏扶贫规划(2017—2019年)。
通知明确:规划2017-2019年,用3年时间在深度贫困县和全省符合条件的约3000个贫困村或贫困户所在村建设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建设50-3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适度建设5-7千瓦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和在国家规模指标内的多村联建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总建设规模约60万千瓦,其中2017年计划建设50万千瓦,2018-2019年安排建设计划10万千瓦。
湖南省
湖南发改委《湖南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增补项目公示》
6月中旬,我委会同省扶贫办、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对纳入湖南省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第一批和第二批正式规模的29个项目开工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核实,取消了一批不能按期投产并网的项目,并按程序增补了一些项目手续齐备合规、630之前能投产并网、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项目。现将增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江西省
6月14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列入2017年度预分配计划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要求抓紧推进,进度慢的项目应确保在2018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因电网原因暂无法于6月30日前并网的项目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措施解决其接网问题。
河南省
焦作市
6月14日,温县人民政府发布《2018年度温县第一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内容要点:2018年上级下达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12.31万元,县本级财政安排资金730万元。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9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3.31万元;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0万元。
以下为部分资金分配情况表
海南省
儋州市
6月21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的核查公告》。
为做好我市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工作,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86号)的要求,现将核查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06月21日至2018年06月28日。
安徽省
滁州市
6月8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滁州市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报告》。
滁州市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助目录光伏扶贫电站207个,装机规模20429千瓦;滁州市定远县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助目录光伏扶贫电站4431个,装机规模39302千瓦。
宿州市
6月8日,泗县人民政府《安徽泗县对已(未)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公示》
对我县纳入财政部《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补贴的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全县124座光伏扶贫电站符合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条件。
光伏用地政策
山东省
6月21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当尽量利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确需占用土地的,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应当优先使用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对于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完成后一年内未能并网发电的,由当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清理;光伏发电项目退出后,项目单位应及时拆除光伏方阵设施,恢复土地耕作条件。
该办法预计将近期实施,有效期5年。
分布式光伏政策
河北省
6月20日,河北发改委正式印发《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
1)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00万千瓦,累计达到400万千瓦。
2)重点任务:积极推广“光伏+热源”供暖;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绿色用能;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
3)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明确屋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规模不超过50千瓦,光伏发电系统可选择全部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三种运营模式;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可选择全部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两种运营模式。
4)明确指出了各市的分布式建设规模。(附详细建设规划目标表)
浙江省
龙泉市
龙泉发改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龙泉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要求》(试行)。
《规范要求》明确了不同类型的家庭屋顶安装技术要求;安装、运维企业的资质要求;组件、逆变器、电缆、支架等的品质和质保要求;企业与用户签订协议或合同的相关要求等。此外,力求简化自然人屋顶光伏项目备案手续。
海南省
6月8日,海南发改委《关于发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预警的紧急通知》。
《通知》明确:
1)2018年海南省不再下达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指标;
2)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规模管理后方可开工建设。各地可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在未确定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情况下,暂停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项目管理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8〕855号)中列入我省光伏扶贫规划的尚未开工项目。
4)请其他计划利用普通分布式光伏指标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市县,慎重推进光伏项目,避免在无法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情况下盲目建设,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北京市
6月26日,北京发改委《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奖励名单(第六批)开始申报》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好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六批)的宣传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
四川省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四川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突出重点,总结经验。专项监管工作要保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对于发现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改正,总结经验,并将整改情况报四川能源监管办。
广东省
东莞市
6月,东莞发改委《广东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现将我市近期符合有关要求的分布式光伏施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广州市
6月7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公示了关于同意广州市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的函。
经审核,广州市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运营的5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的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级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
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如下。
光伏领跑者政策
陕西省
铜川市
6月1日,铜川市发改委《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公示》。
根据《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铜川市人民政府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竞争优选,现将基地内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山西省
长治市
6月19日,长治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实施意见》
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基本原则:基地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市场主导与利益平衡相结合;能源、经济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电站项目与配套电网相协调。
6月1日,长治市发改委《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公示》。
根据《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长治市人民政府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竞争优选,现将基地内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江西省
上饶市
6月3日,上饶市发改委《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公示》
根据《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上饶市人民政府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上饶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竞争优选,现将基地内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工商业电价政策
山东省
6月25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执行政府定价用户,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9元(含税,下同),两部制电价降低0.0034元;参加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用户,单一制输配电价降低0.0218元,两部制输配电价降低0.0062元。
山西省
6月26日,山西省发改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山西省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降低1.85分/千瓦时,山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输配电价同步降低1.85分/千瓦时。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获悉, 早在今年4月25日,山西省发改委就发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山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1.59分,同步降低山西电网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59分。
广东省
广东发改委:关于降低广东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省除深圳市外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58分(含税,下同);深圳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和大工业电价已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其各类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均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12分。
其他光伏相关政策
西藏自治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的复函
文件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坚持推进厂网分开、完善农电管理体制、完善电网投融资体制,加快实现统一电网、理顺和完善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区内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建立跨省区电力交易机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电气化等。
山西省
6月11日,山西经信委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实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
1)以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建设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参与市场交易。
2)推动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
3)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直接交易、发电权替代、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逐步建立和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其他电源、电力用户互动共生、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
6月6日,合肥经信委发布《关于2018年合肥市光伏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的公示》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通威、天合、阳光、聚能新能源等16家企业的光伏产品入围推广目录。其中,产品组件、逆变器,生产企业均分别提供10年、5年或以上产品质保。
浙江省
嘉兴市
6月12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能源“双控”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
文件明确:
1)从2018年开始在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试行用能预算制度,
对突破年度用能总量控制的企业,视同该年度能源“双控”任务未完成,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取消下一年度财政资金补助资格;
2)2018年全面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智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3)拓展新能源应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240万千瓦,2019年底达到260万千瓦,2020年底超过280万千瓦。
江苏省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补短板重大项目2018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通知明确,江苏省2018年下达补短板重大项目投资计划3600亿元。其中光伏被列于“清洁高效能源”之列,从2016-2020年安排总建设规模500万千瓦,计划总投资300亿,2018年计划投资110亿元。
6月26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2020年,要建成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20个左右,实现新增分布式能源装机40万千瓦左右;2025年,要建成分布式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50个左右,实现新增分布式能源装机200万千瓦左右。
另外,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积极研究设立专项建设基金,鼓励地方政府给予分布式能源微电网项目投资补贴,鼓励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参与辅助服务交易等。
宁夏
6月27日,宁夏自治区经信委下发《关于公示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补贴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2018各市上报的在线运行电能监测终端系统与节电改造示范企业进行评审。现场确定352户企业1913套电能终端监测系统,连续运行良好。现将补贴项目及资金予以公示,补贴金额共计639.91万元。公示期为7天。(2018年6月25日至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