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县人民政府于6月29日发布《青阳县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备案管理。文件明确两类主体备案路径:自然人户用项目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其他项目由屋顶产权人自主选定开发企业后由其申请。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等条件一致的前提下可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支持建设范围限定为:宅基地内住宅屋顶及庭院(户用),以及公共机构、工商业厂房等同一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工商业)。同时,明确六类禁建情形,包括火灾危险性高、安全不达标、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地质灾害易发区、拟拆迁区域,以及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含宅基地无住宅)的情形。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4月1日,开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恢复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公告”,标志着开鲁县恢复了暂停近2年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2024年5月23日,由于开鲁县电网分布式电源接入已达到稳定极限,开鲁县暂停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
因暂停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业务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3月17日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区域承载力评估:依据《DL/T2041-2019》标准,由供电公司发布《通城县分布式光伏承载力等级图》,仅绿色、黄色区域允许新项目备案,红色区域禁止新项目备案。
分布式光伏可接网容量分析,按季度公开可开放容量,并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报备。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对电网企业开展上述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对分布式光伏备案申请容量超过电网承载力的,电网企业等有关方面
6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
5月14日,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琼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备案提供信息,备案信息填报要点以及备案流程。备案流程中显示,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
,可由琼海供电局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由投资主体备案,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大型工商业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和管理的可全额上网!利用办公用房建设的,可按非自然人户用备案!利用村集体所有、具有公用性质的办公用房等建设的, 可按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备案。交通+光伏,按工商业分布式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