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开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恢复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公告”,标志着开鲁县恢复了暂停近2年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2024年5月23日,由于开鲁县电网分布式电源接入已达到稳定极限,开鲁县暂停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自暂停备案工作以来,国网开鲁县供电公司对全县电力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现阶段我县已具备一定的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空间。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通辽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能新能字〔2025〕3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当前电网承载能力,经研究决定,在保障电网安全消纳的前提下,即日起恢复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工作。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需由申请人就接入地点、接入条件等情况征求国网开鲁县供电公司意见后,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开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
联系方式:开鲁县发改委 0475-6213155
2026年4月1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4/03/5002115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