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的比重未来还将持续增长,并将成为光伏的主体发展形式,而其不仅需要先进的光伏技术作支撑,更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撑体系。
2017年是中国光伏产业高歌猛进的一年,光伏总装机高达53吉瓦,不但是中国历史上光伏装机规模最高的一年,并且超过曾经的光伏装机第一大国德国过去20多年的光伏装机总量。光伏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中国能源革命主力军的前景越来越明朗。
2015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发布的“中国205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情景暨路径研究”报告预测,205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可能达到27亿千瓦,以地面光伏电站为主,分布式屋顶光伏约可达到2.6亿千瓦,仅占全部光伏装机量的10%左右。
上述报告明显低估了分布式光伏的潜力。2017年分布式光伏装机量高达19吉瓦,在总装机量的比重高达36%,已远远高于该报告所预测的比重。
分布式光伏的比重未来还将持续增长,并将成为光伏的主体发展形式,而分布式光伏获得快速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先进光伏技术作支撑,更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撑体系。而笔者认为,这一政策支撑体系的核心可以概括为16个字:就近建设、以销定产、市场交易、取消补贴。
「 就近建设 」
“就近建设”不同于以往常说的“就近消纳”。
“就近消纳”一词在国家能源局的文件中曾出现在2015年的发改办运行〔2015〕2554号文件《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中,该文件明确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为其他地区积累经验,是努力解决当前严重弃风、弃光现象的大胆探索”。新疆和吉林也依据此文件很快制订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行动方案。
这些地区已经建设了大量的光伏,以及风电,出现了大量弃风弃光的问题,如果就近消纳呢?文件提出的措施包括:1、鼓励可再生能源供热以及实施电能替代,扩大电力消费。2、鼓励对燃煤机组进行技术改造、对热电联产机组加装蓄热器,实施深度调峰,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3、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4、积极加强输电通道和配电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外送,扩大消纳范围。
但就近消纳的潜力远远跟不上光伏风电发展的规模,关键是因为这些地区总用电量和用能规模较低。以内蒙古北部某地区的风电光伏就近消纳案例来说。某县区域内用电量约2亿多千瓦时,规划的风电光伏的发电量合计约7亿千瓦时,虽然当地设计了推广各种电能替代技术,全面推广电供热,建设电解水制氢装置,再加上招商引资等举措,仍然无法消纳掉这7亿度风电光伏,还要指望通过特高压外送。
这类地区风电光伏过剩以及弃风弃光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这类光伏没有遵循就近建设的原则。
就近建设是指在用电负荷集中地区建设光伏,优先指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北京、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省市。例如,全国用电量最高的省份是广东省,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5610.13亿千瓦时。广东省依托现有的配电网,在现有电量中消纳10%的光伏,即560亿千瓦时电量,技术上困难很容易解决。560亿电量对应约50吉瓦的光伏装机量。如果按20%的消纳能力测算,则对应约100吉瓦的光伏装机量。北京市的全社会用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若光伏消纳以20%计,相当于200亿千瓦时用电量,大约相当于17吉瓦光伏装机规模。
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63077亿千瓦时。以光伏在其中占10-20%粗略测算,可消纳500吉瓦-1000吉瓦的光伏。若仅考虑其中位于110千伏及以下变电设施供电的部分约60%,总量约3.6万亿千瓦,光伏总装机量也在300吉瓦以上。目前,我国的光伏装机量仅为130吉瓦。因此,中国目前的光伏建设并不欠缺消纳能力。
以省为单位分析就近建设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出省内用电量高的城市,再进一步分析用电量高的工业园区,从而制定就近建设光伏的优先顺序。这些负荷密集地区,不可能像在中国西北地区利用戈壁和荒漠建设大规模的光伏电站,而需要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和城市的建设用地建设分布式光伏。
「 以销定产 」
中国国土面积上的太阳能资源远远超过当前的用能需求,中国国土面积的1%如果安装上光伏,所发的电就能达到中国目前的全部用电量,因此光伏盲目发展就会导致过剩。光伏建设不可能无限制扩张,必须遵循“以销定产”的原则。
从建设的角度而言,光伏的建设规模应当保持在周边电网的消纳能力之内,超过消纳能力的光伏就不应该建太多。针对现阶段的情况,1901号文件提出了两个衡量标准,标准一是分布式电源馈入配电网的功率不能向110千伏以上传送。标准二是分布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小于供电范围上年度平均用电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