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海兴县发布了《领跑者竞争优选方案》,将500MW基地划分为4个项目,对盐碱地进行充分利用。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各项目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为了让大家过个安心年,特将时间表移至开篇)

以下为优选工作方案全文:



















近日,河北省海兴县发布了《领跑者竞争优选方案》,将500MW基地划分为4个项目,对盐碱地进行充分利用。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各项目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为了让大家过个安心年,特将时间表移至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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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0月27日就《退役光伏设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6日。该标准旨在规范退役光伏设备的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明确总体要求及各关键环节的技术要求,包括设备回收、分类、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标准适用范围覆盖全省范围内开展退役光伏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活动。作为国内较早针对光伏设备退役后处理制定的地方性技术规范,其核心目标是提升资源回收效率,降低环境风险,支撑光伏产业绿色闭环发展。目前文件处于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询意见阶段,后续将根据反馈进一步修订完善。
辉通山丹东乐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于10月19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张掖市新增一座百万千瓦级绿色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由张掖市发展投资集团甘兴能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山丹县东乐滩,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占地2600亩。建设过程中克服地形复杂、并网标准高、工期紧张等困难,高效完成前期审批、工程建设与生产准备,确保如期投产。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与同期建成的辉宇10万千瓦项目共同形成5200亩光伏矩阵,年总发电量超2亿千瓦时。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8万吨,对优化张掖能源结构、支撑“双碳”目标、提升生态与经济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23日公布2026年第四季度全省可开放新能源并网容量。该数据以各县域为统计单元,在统筹考虑已核准、在建及计划开工等在途项目基础上进行测算,最终形成容量区间值:下限为3584.89兆瓦(即3.58GW),上限为6723.71兆瓦(即6.72GW),整体范围为3.5至6.7GW。这一数值反映了河北省在该季度内尚可接纳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并网空间,是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申报接入及制定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公告旨在引导新能源有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消纳能力相匹配。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19日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河北省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的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度首批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清单共纳入5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08.1万千瓦(即1.081吉瓦),均为纳入省级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集中式风电项目。清单发布标志着河北省2026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相关项目将依据竞配规则开展后续核准、投资与建设。通知未涉及光伏项目具体规模,所列容量全部为风电装机。该批次项目是河北省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优选投资主体,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华电唐县9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启动招标,直流侧容量107.64MWp,配套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计划2026年11月开工,2027年6月全容量并网;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除核心设备外)、并网验收及智慧平台接入等全周期服务。
中广核墨江龙坝205MW光伏项目于2026年9月2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运,标志着该项目正式投产运营。项目自2025年9月17日开工,历时一年,历经升压站受电(2026年2月8日)、首批单元试运行等关键节点,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与项目方协同攻坚,通过逐户协调化解租地矛盾,并采取“雨天备料、晴天上人”等弹性施工策略应对雨季挑战,保障工程进度。项目在带动地方发展方面成效显著:累计吸纳当地劳动力约5000人次,促进劳务增收约500万元;优先采购本地建材与服务,拉动相关产业增收约1200万元,有力支撑了墨江县绿色能源转型、“双碳”目标落实及乡村全面振兴。(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本文介绍了阳光水面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水面漂浮式光伏(FPV)电站供应商的领先地位与发展实践。在土地资源紧张与能源转型加速背景下,漂浮光伏因节约用地、提升发电效率、实现水域综合利用等优势,正迈向规模化应用阶段。阳光水面光伏依托母公司阳光电源的技术积累,自2016年成立以来,连续九年位居全球FPV系统出货量第一,是全球首个GW级水面光伏系统供应商。截至2025年底,其累计应用容量达4.3GW,落地项目超340个,覆盖12个国家并建立本地化交付能力。公司以全栈式解决方案为核心壁垒,涵盖浮体、锚固、逆变升压及消浪系统,并牵头制定全球首个漂浮光伏锚固标准,拥有300余项专利。其标杆项目遍及中国沉陷区、新加坡水库、印尼深水区及欧洲湖泊等地,验证了复杂环境下的工程适配能力。文章还指出,阳光水面光伏正推动行业向标准化、本地化和海上化方向发展。(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