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电储能用户申报价格下限为0.1元/千瓦时 甘肃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8-01-31 17:06:51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日前发布了《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为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以及经市场准入的电储能和可中断负荷电力用户。自备电厂可自愿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网留非独立电厂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自发自用式分布式光伏、扶贫光伏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电储能既可在电源侧也可在负荷侧,或以独立市场主体为电网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

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要求充电功率在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以上。详情见下文:







 






 












 
责任编辑:s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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