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
2017-2020年下达普通地面指标54.5GW,每年安排8GW光伏领跑者指标。合计86.5GW。(不含分布式)
到2020年各省规划普通地面规模128GW。(不含分布式)
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西藏、海南等市场消纳好的地区,根据本区规划,有序开展工作。
河北、山东、河南、江西、湖南、湖北、云南、广东等提前使用2017年指标的,2017年超过500MW新增规模省份全部用于扶贫。
农业大棚、畜牧养殖按集中式电站纳入规模管理。
甘肃、新疆(含兵团)、宁夏,暂不安排2017-2020新增指标。
国家能源局按年对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监督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能源局原则上不再支持建设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20MW以下屋顶项目,且能够就近消纳的,可以自主开发。地面电站,在不限电前提下,设定技术进步、降低补贴等条件,通知竞争组织实施。
对于补贴不足:能源局要求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尽可能扩大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筹资来源。
此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邢翼腾副处长在7月19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举办的“光伏行业2017年上半年发展回顾与下半年形式展望研讨会上指出:光伏不仅仅是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更是全球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巴黎气候协定、一带一路都为行业提供有力保证。
为此,根据该文件和此前我国能源十三五规划,结合2017年我国累计并网量达到110GW左右规模,到2020年我国地面电站规模至少为190GW左右(含领跑者)、上限预计为250GW左右(含领跑者)。+2020年我国分布式规划60GW(预计到年底分布式累计并网分布式20GW)。合计约为230GW至270GW之间。
世纪新能源网根据国家能源文件整理制图
世纪新能源网根据国家能源文件整理制图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之而来的是光伏补贴不足的问题。所以,能源局希望从土地、补贴规模、电价等多方面入手,推动光伏的平价上网。而技术手段将是重中之中,而文件也提出采用普通技术的地面电站将没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