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扶持光伏产业:分布式、地面电站均有补助

来源:温岭市发改局发布时间:2017-07-04 23:59:59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围绕科学调整能源结构、合理实施节能减排,以分布式光伏应用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支持、企业主导发展、全民推进落实,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力度,推进我市屋顶光伏工程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80兆瓦以上,其中在全市集中连片住宅区建设居民光伏装置13500户以上,装机容量30兆瓦以上;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100兆瓦以上;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地面电站50兆瓦以上。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增强低碳化、清洁化、可持续的能源供给能力,培育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光伏骨干企业2-3家。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工业企业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网调节”为主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耗能行业企业或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求其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力负荷不纳入有序用电计划,可作为实施企业的机动负荷。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企业阶梯电价适用范围,不纳入当地镇(街道)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二)大力推进居民光伏应用。在城市集中连片商业住宅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高层公寓楼、别墅排屋等民居建筑屋顶推进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下山移民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三)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电站。在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限制下,充分利用养殖渔业、设施农业、废弃土地等空间资源,建设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地面集中光伏电站光伏电站项目,推广太阳能、渔业、农业、旅游业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新模式。

(四)大力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医院、学校等现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改造应用。新建屋顶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宜优先采用光伏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整体设计和建设,应用规模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2014),并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积极创建示范园区。大力开展规模化应用示范,对具备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条件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六)积极推进省级清洁能源示范县建设。充分挖掘我市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自然条件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积极培育和引进市场主体,吸引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光伏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包括以太阳能利用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扶持政策

(一)鼓励全市企业发展大型分布式光伏项目。

对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光伏装机容量达100千瓦以上的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补助,同一出让地块上的项目最高限补150万元。

(二)鼓励全市推广建设居民家庭屋顶集中连片光伏工程。倡导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对农村既有独立住宅、城乡新建住房集中连片居民超过30户,高(多)层住宅区集中连片居民超过100户,且光伏设备装机容量达80千瓦以上的,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500元/千瓦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补120万元。

(三)鼓励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地面电站项目。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在滩涂、水面、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等开发利用困难的空间,按照特许经营模式有序投资建设光伏地面电站。对于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投资建设地面电站、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的,实施一次性补助20万元/兆瓦,最高限补300万元。鼓励在本市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本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

四、优化服务

(一)简化审批流程。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集中连片项目由市发改局实行备案管理。

(二)完善并网运行服务。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明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办理时限,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对家庭光伏发电系统实行一站式并网接入服务。优化系统调度运行,优先保障光伏发电运行,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实行全额收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供电部门根据上级相关补贴政策,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计量和统计,按规定转拨国家及省级补贴资金。

(三)推进屋顶资源利用。城市新区、东部新区、铁路新区及各类工业(集聚)区新建厂房、大型公共建筑物,在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其屋顶要求预留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安装条件。鼓励企业现有屋顶资源出租用于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依据年碳排放量及社会、生态综合效益,提升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其屋顶符合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条件的,原则上要求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四)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光伏项目相关金融产品,加大对光伏应用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建立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五、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局:建立健全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审批管理机制,编制下达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供电局做好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审核、拨付、使用监管工作。

(二)市农办:做好农村居民屋顶光伏发电、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统筹和推广工作。

(三)市经信局:严格落实各工业企业、工业区块企业节能指标考核,引导大能耗项目配套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指导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区块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协助指导地面光伏电站标准化项目建设。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做好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审核、拨付和使用监管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会同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及时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五)市建设规划局:对新出让用地的工业企业项目要将屋顶光伏建设要求列入规划条件,统筹考虑光伏发电的推广应用。

(六)市建工局:指导光电一体化建筑建设及引导新建大型建筑物屋顶预留光伏安装条件的工作,在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光伏应用节能改造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七)市供电局:负责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包括并网申请受理、资料完整性审核、并网验收调试申请等;负责电网接入系统审查、审批;介入项目前期,配合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核定;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按时拨付光伏发电补贴资金。

(八)各镇(街道)、城市新区、东部新区、铁路新区:推进本辖区内光伏发电项目的落实和应用。

六、其他

(一)企业租用居民屋顶建设的项目一律按照企业分布式项目进行补助。

(二)本实施意见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建设并完成验收的所有光伏项目。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7/05/137534.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取得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专利,能进一步避免光伏发电板被较强的台风损坏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5-26 09:22:38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获得一项名为“一种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4289678U),该专利于2025年6月申请。专利核心在于通过中柱桩、中柱、预埋桩、钢丝绳索、安装板及三角架等结构协同作用:中柱系统从边缘对光伏支架提供刚性固定,钢丝绳索与三角架则发挥柔性拉伸功能,在强风或台风条件下形成刚柔结合的双重防护机制,显著提升光伏板抗风稳定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杭州,主营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注册资本约4.14亿元,已累计拥有37项专利。

方大特钢:旗下企业方大长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冲刺6月并网来源:格隆汇APP 发布时间:2026-05-26 09:19:57

方大特钢旗下企业方大长力正加快推进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6年3月17日正式启动,目前已进入光伏组件安装的冲刺阶段,预计将于6月上旬完成并网发电。作为企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该电站建在方大长力厂房屋顶,采用分布式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超过200万千瓦时,所发电能主要用于企业自身生产,有助于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并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

湖南涟源市探索光伏产业助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6-05-21 16:46:54

涟源市共有大中型水库移民32358人,移民村336个,为我省水库移民大县(市)。2023年至2025年3年间,涟源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共投入1470万元,扶持29个移民村和2个三峡移民安置点建设屋顶光伏,总装机容量达3.43兆瓦,年光伏发电收益达150万元。

浙江华润宁波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华润电力华东大区 发布时间:2026-05-20 16:13:12

浙江华润宁波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5月11日,浙江华润宁波市雪花啤酒4.6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华东大区副总经理、浙江公司总经理薛文顺,浙江新能源公司总经理王辉出席项目并网仪式。项目建设过程中,浙江公司项目团队与华润雪花啤酒宁波有限公司密切协同、高效联动,始终严守安全红线与质量底线,按期圆满完成各阶段建设节点任务。

浙江宁波简化优化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备案资料来源:宁波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5-19 09:49:33

5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局印发《关于简化优化新建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备案资料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经建成的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尚未备案或并网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陕西103MW光伏项目EPC招标!来源:陕西省公路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09:21:20

5月11日,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高速公路路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陕西交控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招标不仅要求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相应资质之外,业绩方面要求近三年具有累计不少于1个公路路域内在建或竣工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有1个公路工程勘察业绩、1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1个在建或竣工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贵州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大龙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5-15 09:14:05

5月14日,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开发区规划展示馆举行。接下来,大龙开发区将秉持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理念,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日竣工投产、达产见效,切实以完善的能源配套赋能产业集群提质扩容。

宁夏出台20项措施强化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来源:宁夏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6-05-12 09:02: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近日,宁夏市场监管厅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下一步,宁夏市场监管厅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凝聚工作合力。

巴基斯坦拟取消25KW以下光伏配套收费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4-28 08:55:56

巴基斯坦电力部门正着手取消针对小型光伏用户新增的监管负担,已正式致函国家电力监管局,提议废除25千瓦及以下光伏系统的许可要求与申请费用,以恢复此前的激励政策。但新版《产消者法规》做出重大调整:将审批权限集中至NEPRA,且小型系统也强制收取申请费。电力部门强调,私人电力与基础设施委员会亦对此次监管调整表达关切,建议NEPRA对25千瓦及以下系统维持原有审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