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光伏办〔2017〕2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化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现将《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
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嘉兴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商企业的规模化应用,现就我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进园入企”,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以统筹开发区(工业园区)屋顶资源为基础,以协同开发建设为路径,以融合能源互联网+为特色,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进园入企”,重点推动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园区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到2019年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比例达到100%,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面打造成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00平方米以上工业企业屋顶实现全覆盖,探索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的技术、管理和运营模式,切实提升我市光伏开发应用水平。
(二)阶段性目标。2017年重点在16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其他工业园区同步实施,逐步形成一批规模化应用示范园区和示范小镇。目标到年底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安装光伏发电总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新增光伏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
三、重点领域
(一)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园区。选取16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即: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秀洲经济开发区、姚庄经济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盐经济开发区、百步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桐乡经济开发区、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发区)、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科技城)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桐乡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等16个园区先行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进园入企”工作,优先落实扶持政策,重点跟进项目实施,力争到2019年全面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园区。鼓励其它工业园区根据自身条件,积极争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