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上浮动式太阳能电网具有不少优点,其一,它不会占用到陆地面积,在人口稠密的地方也有利于城市规划;其二,水面上的空气较冷,也可以提高太阳能电池板的表现。随着太阳能技术成本的不断下降,预计2020年时中国可以将光伏太阳能设备的建造费用减少三分之一以上,而从长远角度上说,太阳能发电势必会取代传统的火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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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南潘集采煤沉陷区300MW漂浮式光伏项目一期(100MW)于9月5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由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二公司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选址于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潘集镇及田集街道的闲置深水沉陷区水面,采用漂浮式光伏技术,分两期建设,二期200MW正在推进中;配套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与二期共用主变。建设中克服了水面清障协调难、作业风险高、设备供应紧张等挑战,创新应用“浮体预制+岸上组装+水面牵引就位”工艺及组件横向安装、柔性电缆敷设等技术。项目全部建成后,年上网电量约3.5亿度,兼具生态修复(缓解水土流失)与能源转型双重效益,助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萨纳斯智维成功中标覆盖上海、江苏、安徽、广西四地的分布式光储充一体化项目运维服务,总装机容量达275兆瓦。该项目聚焦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及充电设施的协同运行与全周期运维管理,服务范围涵盖设备巡检、故障诊断、性能优化、数据监控及安全运维等核心环节。中标区域横跨华东与华南,体现了企业在多省市复杂环境下统筹运维的能力。此次合作标志着萨纳斯智维在光储充融合型新能源基础设施运维领域的规模化落地能力进一步增强,也反映出当前分布式能源项目对专业化、智能化、区域化运维服务的迫切需求。(198字)
吉尔吉斯斯坦首座大型光伏电站——詹泰光伏电站于2025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该国清洁能源发展取得重大突破。项目位于北部楚河州克明区,占地230公顷,安装光伏组件19.3万块,设计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可稳定供应周边居民点及城市用电,终结了当地长期存在的“拉闸限电”问题。电站采用高度自动化运行系统,由中吉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运维,中方提供成熟技术与设备支持,吉方员工在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作为上合组织框架下绿色合作及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成果,该项目不仅强化了区域能源互联互通,也体现了资源与技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安徽正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范化、规模化发展。2024年8月,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发布《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发展十项举措》及《安徽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引》,与省能源局此前出台的实施方案形成政策闭环,覆盖“建、接、运、管、退”全生命周期,明确由省级负荷管理中心统一资质认定、省级平台统一接入服务,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虚拟电厂作为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聚合分布式光伏、储能、充换电站及可调负荷等资源的智慧能源系统,已接入27家,签约调节能力171.87万千瓦。目标到2027年底,接入省级平台的虚拟电厂不少于40家,签约调节规模达200万千瓦,其中快速实时调节资源50万千瓦,并持续拓展“虚拟电厂+算电协同”等创新应用。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于8月10日发布《贵池区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修订版)》,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指南明确两类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项目可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或自行办理;其他项目则由屋顶产权人选定投资开发企业后,由该企业统一申报。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规模、内容均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同时,指南划定了四类禁止建设区域:拟拆迁区域;火灾危险性高、安全条件不达标或属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以及经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认定不宜建设的易发区;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的空地(如宅基地未建住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2027 年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再纳入机制电价范围,详解风光统一竞价、履约保函规则、聚合商门槛、边际出清机制,附项目收益影响与应对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安徽凤阳县拟清退124个超期未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滁州市发改委相关管理通知,县供电公司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核查,共梳理出124个逾期未开工项目,现予以公示并启动清退程序。公示期内(2026年8月5日至9月4日),相关企业可提交书面说明及合理建设计划,并须在15日内实质性开工建设;逾期未反馈或仍未开工的,供电公司将终止其并网流程。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电网接入管理效能。
安徽省灵璧县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发布公示,拟清理64个长期滞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但超12个月未建成并网(现场逆变器、光伏组件安装不足10%),被认定为超出合理建设周期。依据宿州市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此次清理旨在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公示期内(8月5日至20日),项目建设主体如拟继续实施,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建设计划,并自提交之日起15日内实质性开工;逾期未报计划或未按期开工的,县供电公司将在公示结束后依法终止其电网接入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