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白晓利县长就此项工作的开展强调了三点:一是要有紧迫感,把此项工作当成政治任务向前赶;二是要有责任感,做细群众工作,各部门间做好精准对接;三是各部门和单位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尽快落实。
FR:中国网

最后,白晓利县长就此项工作的开展强调了三点:一是要有紧迫感,把此项工作当成政治任务向前赶;二是要有责任感,做细群众工作,各部门间做好精准对接;三是各部门和单位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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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依据《“绿动渤海”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河北篇》,系统推进海上风电与光伏项目建设,重点布局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沿海区域。方案以“陆海统筹、风光并举、融合发展、安全高效”为总体思路,将海上新能源开发深度融入绿色航运与港航低碳转型。具体包括:梯次建设山海关、唐山等地多个海上风电项目;加快秦皇岛180万千瓦和200万千瓦海上光伏示范工程;探索“海上风电+绿电直连”模式,实现绿电点对点供应临港钢铁、化工等高载能产业;推动海上能源与海洋牧场、海洋算力、海水淡化、制氢及油田岸电扩容等多元融合;同步发展新能源船舶、智能海工装备等绿色制造产业。全省将强化跨部门协同,统筹海域使用、生态环保与航运安全,稳步扩大清洁能源供给能力。(199字)
河北省正全面推进绿色港航建设,以落实《“绿动渤海”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河北篇》为核心抓手,围绕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港口低碳智能建设、临港绿色产业升级、全域污染协同防治及要素支撑保障五大板块,部署20项具体任务。重点包括推广新能源船舶与绿色燃料加注,深化“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加快港口“风光储充”一体化及岸电设施升级,打造近零碳港区和星级绿色港口;同步推进海上风电光伏融合开发、海洋绿色装备制造与海水制氢等新兴业态,并强化船舶污染监管、港口无废化治理及海上应急能力建设。通过法规完善、蓝色金融创新、碳排放核算体系建设及数智化管控提升,系统夯实绿色港口高质量发展根基。(198字)
本文介绍了河北省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践与成效。全省坚持供给与消纳双向发力,一方面持续扩大绿电供给能力,通过风电、光伏、储能等多业态项目加速新能源装机增长;另一方面多点拓展绿电应用场景,推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等模式落地,并强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与智能电网支撑。以华能上安电厂为例,其新能源装机已超火电,建成覆盖多地的三大清洁能源基地。截至2025年底,河北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突破1.5亿千瓦,占总装机73.4%;2024年1—8月同比增长15.8%,绿电交易量年内突破百亿千瓦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9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型电网建设工作部署会,系统总结我国电网发展成就,研判“十五五”时期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约5%、新能源占比提升、高端产业用能升级等新形势,明确新型电网建设是涵盖新架构、新技术、新服务的系统性变革。会议提出四大重点任务:构建主配微协同的电网新架构;加快人工智能+、柔性构网、智能调控、长时储能等技术攻关与应用;升级新能源并网消纳、高品质供电、算电协同等新服务;守牢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底线。会议强调新型电网建设投资带动效应强,要求加快重大输电通道核准建设,压实地方责任,强化跨部门协同调度,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投资,共享发展红利。(199字)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退役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能源设备正式纳入再生资源范畴,拓展了再生资源的定义边界。草案旨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文件明确了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强调规划引领与网点建设,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探索碳减排核算与激励机制,推广积分兑换、绿色信用等公众引导措施,并支持逆向物流、数字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创新回收模式。草案还细化了经营规范、安全环保要求、信息报送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全面强化全链条监管与行业规范化发展。(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