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新能源投资,却闲着“晒太阳”。如何走出“边建边弃”的怪圈,已经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
近日,国家电网对外发布20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具体措施,涉及电网建设、调峰能力建设、统一规划研究等。值得关注的是,国网公司首次明确提出具体时间表,力争2017-2018年“弃风弃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并在2020年根本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使整体“弃风弃光”率,控制在5%以内。
“现在不少风电、光伏电厂,资金投了,项目建了,却没效益,成为浪费。”接受记者采访的郑州市一家光伏电站建设企业市场部主管刘先生认为,“弃风弃电”已是新能源产业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如同大量建设厂房生产商品,却全堆在仓库没法往外卖,行业得不到发展。”
“弃风弃光”有多严重?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弃风弃光”已达371亿千瓦时,继续保持增长。而2016年我国西北五省(区)弃风、弃光电量更达到262.25亿千瓦时和70.42亿千瓦时,弃风率33.34%,弃光率19.81%。
这种过剩,在河南也开始显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省风电累计核准容量473万千瓦,同比增加238.58万千瓦,累计在建容量382万千瓦,同比增长191.41万千瓦。但同时,我省风电产业的实际利用小时数,却从2013年的2202小时,下滑至2015年的1793小时,且下降趋势仍不断持续。
在光伏领域,过剩也在加剧。省电力公司统计,2015年,我省累计并网光伏发电装机40.8万千瓦,发电量达到3.1亿千瓦时,为2014年的7倍,但弃光现象开始不断突出,甚至一些项目建设完成即停运。“放在那里晒太阳。”刘先生坦言。
为此,此次20项举措通过优先安排新能源外送、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开展跨区,跨区域的风光水火联合运行以及将新能源消纳工作纳入各省电力公司考核内容等措施,着重解决当前新能源限电现象。刘先生认为,此举不仅有利于改善窝电现象,更关键的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开发商的资金流问题,从而推动风电光伏等行业的长期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