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件指出,“十五文件指出,“十五五”能源方面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70%。
落实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大规模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力争新能源装机总规模突破8000万千瓦。利用好新能源资源普查成果,打造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黑河绿电消纳区。科学引导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实施“乡村驭风行动”,利用公共机构和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一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坚持风光水生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深入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建成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林甸、肇源等新能源汇集站,支撑集中式新能源高水平供给消纳。全力打造东、西、南三条外送输电通道,实现电力外送能力由540万千瓦提升至1700万千瓦以上。
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加快建设七台河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绥化安达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等国家级零碳园区,打造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培育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通过绿电直连、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形式探索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推动黑河市、哈尔滨经开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到“十五五”末,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左右。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603/25/500204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