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01/17/148855.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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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拟支持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等43个项目及河北省张家口市等10个城市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相关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相关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主持会议。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加大生产一致性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部分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重点企业、有关联盟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竞争秩序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部分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重点企业、有关联盟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1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就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给出新的规定。根据文件,绿证核发机构要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相关主体建立绿证账户,记录绿证核发、交易、划转与核销等情况。
当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力推进,电网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环节,对保障国家能源电力安全、促进绿色转型新业态发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挥关键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化新时期电网顶层设计,提出面向2030年、展望2035年的电网发展方针和目标愿景,围绕七个主要方面、明确28项任务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电网更好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大局提供了政策引领。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电力交易机构根据本规则拟定各地和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并于2026年3月1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12月17日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为更好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决策部署,更好落实新能源全面入市交易要求,推动构建符合新能源发电特性、分布格局、经营现状的市场报价方式,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升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