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介绍,经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元旦前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可再生能源等14个能源专项规划也在陆续发布。
规划提出清洁能源将是“十三五”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严控新投产煤电规模,能源布局中风电、光伏向东中部转移,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机制,到2020年风电发电侧、光伏用电侧力争实现平价上网。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哪些亮点?来看小编的梳理:
1、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规划》提出“到2020年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保持一致。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
2、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可以说,清洁低碳能源将是“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3、可再生能源总投资规模将达2.5万亿
整个“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