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12-29 23:59:59
编者按: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根据第32次区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为规范本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加快太阳能光伏应用,现将《延庆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本区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4]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并结合筹办世园会、冬奥会、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建设及延庆实际情况,对延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一)重点推进在高端功能产业园区、商场设施及开发区等建筑和构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积极支持在学校、医院等大型公共机构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四)积极鼓励我区非拆迁村庄自然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第五条 本办法经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代区政府制定。

第二章 申报和备案

第六条 区发改委备案流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发改委实行备案管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一)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区发改委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1);

(二)自然人利用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发改委进行备案(登记流程和所需文件见附件2)。

第七条 区电网企业接入并网流程:

法人单位备案或自然人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一)对于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项目,电网企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对于超过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项目,需由区、市级电网企业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方案制定和审查,并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或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告知项目业主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三章 规范建设

第八条 根据我区功能定位及美丽延庆建设相关要求,对自然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征求所在地乡镇意见后区供电企业、发改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第九条 为保障世园会、冬奥会及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避免项目涉及到的周边乡镇、村、法人及自然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造成投资浪费和经济损失,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区发改委、区供电企业对此类村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采取延缓备案及登记。

第十条 为加强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管理,本着对用户负责的原则,我区针对光伏组件、逆变器建立《北京市延庆区分布式发电项目备选产品名录》,凡在延庆区域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产品应在《北京市延庆区分布式发电项目备选产品名录》范围内。

第十一条 区供电企业需对本区安装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安装资质及分布式光伏产品是否属于《北京市延庆区分布式发电项目备选产品名录》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 在保障设施农业正常发展条件下,对于新建(改造)与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法人及自然人需出据农业、土地部门设施农业相关备案文件,同时出据所在乡镇部门意见并提前与属地电网企业对接是否入网可行。

第十三条 在重点项目及景区周边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征求规划部门相关意见。

第四章 政策补贴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每发一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奖励期限原则20年。

第十五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本办法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第五章 奖励资金申报及拨付

第十六条 关于国家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并网完成的企业或自然人每半年领取一次电价补贴,电价补贴由市级电网公司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核,审核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市级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第十七条 关于北京市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分布式发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所在地区发改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并由区发改委上报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报市财政,由市财政予以支付,由市级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发电企业。分布式发电自然人由区电网企业代报区发改委后统一报送市发改委,由市财政予以支付,由市级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发电自然人。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文件。

第十八条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每半年领取一次并网电价,并网电价价格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直接支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后,项目业主通过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下载并在线提交监测表,节能环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表的信息核准。

第二十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发电量按属地原则计入该区域和企业当年的节能量。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1日。

附件:1.法人单位备案流程

2.自然人登记流程

关于印发《延庆区<a href=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人备案流程" width="650" height="1606" />


 关于印发《延庆区<a href=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自然人备案流程" width="650" height="1552" />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2/30/15001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公布分布式光伏消纳红区,涉106个镇域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8:50:47

广东省能源局于2026年7月发布通告,公布2026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名单。依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导则,经专业评估,全省共106个镇(街)被划为消纳受限区域,覆盖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等7个地市的23个县(市、区)。这些区域在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查询平台中标记为“红色”,对应低压配电网接网预警等级为“受限”。其余地区预警等级为“良好”或“一般”。通告旨在引导光伏项目科学选址、有序建设,缓解配电网接入压力,促进源网协调与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具体可接入容量信息可通过属地供电营业厅或省级查询平台获取。

山西分布式光伏新政解读:红区配储即可并网,"618新政"四省联动落地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02 15:13:13

本文解读了山西省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新政,指出其核心在于允许红区(电网承载力饱和区域)在配建储能且实现“全部自发自用”的前提下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打破了此前“反向负载率80%”的硬性限制。该政策与国家新版《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同步实施,推动全国推行绿、黄、红三色动态分区管理。山西是继安徽、河北、山东之后第四个出台类似松绑政策的省份,标志着四省联动落地“618新政”。新政显著提升了分布式储能的必要性,同时为大量搁置的工商业屋顶资源提供了明确并网路径,但实际落地仍需满足技术规范与区域细则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 发布时间:2026-06-25 17:53:5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开展评估。通告发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即2026年6月12日)的评估结果:全区分布式电源累计装机容量为20.088万千瓦,当前电网可开放并网容量区间为36.08至56.22万千瓦。评估覆盖220–35千伏主变、10千伏配变等关键环节,并同步配套发布承载力情况表、各级变压器评估结果表及承载力提升措施报告,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与并网提供权威、透明的数据支撑。(199字)

鄂托克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0:06:42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深天马A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17:09:58

深天马A(000050.SZ)公告披露,其六家子公司——上海天马、上海光电子、武汉天马、武汉天马上海分公司、成都天马及芜湖天马,拟与关联方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中航成套负责在各子公司指定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及维护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投运后,中航成套以优惠电价向各子公司供应所发电力。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内累计交易金额约6.72亿元。该安排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绿色能源应用,降低子公司用电成本,同时体现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

内蒙古自治区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8 15:36:42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启动的一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该项目于6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选址于鄂托克旗居民集中、庭院及屋面条件适宜的区域,全部采用户用分布式光伏形式,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项目按单户备案,每户容量介于60至80千瓦之间,预计覆盖约1250户居民家庭。作为典型的整县推进类分布式能源工程,该项目旨在依托本地住宅资源规模化发展清洁能源,其EPC总承包模式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调试等全过程建设任务。

山东东营市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工作来源:东营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3:39

为应对汛期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东营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全面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通知指出,因项目分布广、投资主体多元、设备老化及监管盲区等问题,火灾、坠落等事故隐患突出。要求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摸排,建立项目台账,强化备案、建设、运行全链条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能源主管及住建、应急等部门职责,严查违法施工、资质缺失等问题,落实建筑物结构、消防、防雷等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河南:利用公路服务区等路域资源规模化建分布式光伏电站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1:58

本文介绍了《河南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核心内容,旨在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公转水”“公转铁”、多式联运、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装备推广等为重点任务,设定明确量化目标:到2028年,公路货运量占比降至86.1%,水路、铁路货运量分别提升至9.1%和4.8%;新能源运输量占比达25%以上;建成70个绿色低碳服务区,路域资源分布式光伏装机超700兆瓦;新增新能源营运货车至3.8万辆,新能源船舶达30艘。方案还配套财政补贴、通行费优惠、激励政策及保障机制,系统推进交通结构优化与能源融合。(199字)

广东: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5 09:42:00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办法明确,年能源消费量超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超200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国家标准二级、设施到期更换、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智控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以及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的项目,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办法界定了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三种主要类型,细化了项目储备、采购、实施、资金与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要求,并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公开透明原则。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