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是我市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措施,为加快项目推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偃师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焦 璐(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晓锋(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李建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贵禄(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王少红(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宏坤(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林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市金融办
副主任)
许长选(市规划局副局长)
董占军(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占锋(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海剑(市水利局主任科员)
李居雅(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刘继伟(府店镇党委副书记)
李学辉(邙岭镇副镇长)
马奇峰(缑氏镇副镇长)
刘利强(大口镇副镇长)
许朝辉(山化镇副镇长)
耿晓蕊(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韩明军(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言治(农业发展银行偃师支行副行长)
王新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光伏扶贫项目推进工作,王少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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