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发改生态〔2016〕867号
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40号)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福建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1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的分配和发放,依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40号)以及《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总体部署,在配额总量确定的基础上,配额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免费分配为主,采用历史法与行业基准线法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事前分配与事后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配额进行科学分配和规范管理,确保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纳入配额管理的企业范围
根据我省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单位碳排放核查结果,确定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大行业的277家企业作为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配额总量与结构
(一)配额总量
根据我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和我省行业发展的预测,确定年度配额总量。
(二)配额结构
2016年,配额总量由既有项目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两部分组成。
四、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方法
2016年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实行免费分配,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历史总量法相结合的方法计算。
(一)基准线法
发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采用基准线法分配配额,公式如下: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行业基准值×产量
(二)历史强度法
电网、铜冶炼、钢铁、化工、原油加工、乙烯、纸浆制造、机制纸和纸板、航空旅客运输、航空货物运输、机场、建筑陶瓷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采用历史强度法,公式如下: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历史强度值×减排系数×产量
(三)历史总量法
日用陶瓷及卫生陶瓷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采用历史总量法,公式如下:
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历史排放平均值×减排系数
五、新纳入项目配额分配方法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2016年1月1日后投产,且满足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的新建企业或单位为新纳入项目。对采取行业基准线法分配的行业,新纳入项目在项目投产满12个月后转为重点排放单位,并纳入配额管理;对采取历史强度法及历史总量法分配的行业,新纳入项目在项目投产满24个月后转为重点排放单位,并纳入配额管理。2016年配额分配不涉及新纳入项目。
六、先期减排行动奖励
(一)重点排放单位如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实施了节能技改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得到国家或本省有关部门按节能量给予资金支持的,给予配额奖励,配额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先期减排奖励配额=重点排放单位节能量×折算系数×10%
其中:重点排放单位节能量为2010年至2012年三年得到资金支持的核定节能量,单位为吨标准煤。折算系数因能源品种而异,单位为吨配额/吨标准煤,具体数值由省发改委另行制定。
(二)采用历史强度法或历史总量法分配的重点排放单位,如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实施工业煤改气项目,且改造前煤炭消费量占总能源消费量50%以上的,计算配额时减排系数为100%。
(三)重点排放单位需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将先期减排行动相关证明材料递送至所在设区市发改委。
七、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的发放
在2016年12月10日前,对采取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的重点排放单位,采用2015年产量进行计算,预先发放计算结果的70%;对采用历史总量法的重点排放单位,根据其2013-2015年平均排放情况预先发放配额。
2017年完成重点排放单位2016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核查后,根据其2016年产量、配额调整条件等情况,与预先发放的配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完成2016年度配额发放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配额核定年份为2016年。
(二)重点排放单位因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发展、政策要求等共性原因造成碳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经济信息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经充分论证后,再制定统一可行的配额调整方案。
(三)重点排放单位对配额分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反馈的核定配额量后5个工作日内可向设区市发改委提请复核。设区市发改委提出复核意见并报省经济信息中心确认后由设区市发改委作出书面答复。
(四)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履约等工作按照《福建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1. 福建省2016年度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2. 分行业配额计算方法
福建省2016年度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 序号 | 重点排放单位名称 | 地区 | 行业 |
|---|---|---|---|
| 1 |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 | 发电 |
| 2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 福州 | 发电 |
| 3 |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 | 发电 |
| 4 | 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 龙岩 | 发电 |
| 5 | 神华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 | 发电 |
| 6 | 神华福能(福建龙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 | 发电 |
| 7 |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宁德 | 发电 |
| 8 | 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 | 莆田 | 发电 |
| 9 |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莆田 | 发电 |
| 10 | 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1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2 |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3 |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4 |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5 |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6 |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 泉州 | 发电 |
| 17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三明 | 发电 |
| 18 | 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发电 |
| 19 |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发电 |
| 20 |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发电 |
| 21 | 厦门华夏电力有限公司 | 厦门 | 发电 |
| 22 | 厦门新阳热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发电 |
| 23 |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 漳州 | 发电 |
| 24 | 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 | 南平 | 自备电厂 |
| 25 | 百威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 | 莆田 | 自备电厂 |
| 26 | 赛得利(福建)纤维有限公司 | 莆田 | 自备电厂 |
| 27 | 福建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自备电厂 |
| 28 | 福建永春美岭人造板厂 | 泉州 | 自备电厂 |
| 29 | 福建福维股份公司 | 三明 | 自备电厂 |
| 30 | 福建糖业股份公司 | 漳州 | 自备电厂 |
| 31 | 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自备电厂 |
| 32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福州 | 电网 |
| 33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 | 电解铝生产 |
| 34 |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 龙岩 | 铜冶炼 |
| 35 | 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36 | 福建春驰集团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37 | 福建蓝田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38 | 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39 | 福建省永定闽福建材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0 | 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1 | 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2 | 华润水泥(龙岩)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3 | 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4 | 华润水泥(龙岩雁石)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5 | 华润水泥(永定)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6 | 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7 | 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生产 |
| 48 | 福建省政和华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南平 | 水泥生产 |
| 49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 | 南平 | 水泥生产 |
| 50 | 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 | 泉州 | 水泥生产 |
| 51 |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 | 水泥生产 |
| 52 | 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 | 泉州 | 水泥生产 |
| 53 |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54 |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55 | 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56 |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57 | 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58 | 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59 | 福建省明狮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0 |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1 |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2 | 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3 |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4 | 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5 |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生产 |
| 66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 | 平板玻璃 |
| 67 |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漳州 | 平板玻璃 |
| 68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漳州 | 平板玻璃 |
| 69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泉州 | 原油加工 |
| 70 | 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 | 漳州 | 原油加工 |
| 71 |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泉州 | 原油加工、 乙烯生产、 化工 |
| 72 |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 | 化工 |
| 73 | 福州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 | 化工 |
| 74 | 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 | 福州 | 化工 |
| 75 | 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 | 福州 | 化工 |
| 76 |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 | 福州 | 化工 |
| 77 |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州 | 化工 |
| 78 | 福建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 龙岩 | 化工 |
| 79 | 福建省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 | 龙岩 | 化工 |
| 80 | 连城鸿泰化工有限公司 | 龙岩 | 化工 |
| 81 | 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龙岩 | 化工 |
| 82 |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3 | 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4 | 福建省邵武市永飞化工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5 | 邵武华新化工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6 |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7 | 福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8 |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南平 | 化工 |
| 89 | 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 | 宁德 | 化工 |
| 90 | 福建省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2/08/151704.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苏发改能源发695号解读|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 2026-2030 核心目标与政策全梳理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1 09:45:57 苏发改能源发〔2026〕695号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深度解读,2030年装机目标1.2亿千瓦,详解新建厂房100%配光伏、集中汇流、绿电直连、整村开发政策,分析行业机遇与收益变化,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浙江省两部门: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2:26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陕西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6:47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0:00:30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3:20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甘肃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1 16:58:51 3月31日,甘肃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新能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与相关产业融合互促、双向赋能。根据通知,到2030年,建成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新能源+”项目,集成融合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全省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建成。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来源:吉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09:19:06 吉能新能30号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近期,国家先后出台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路径。我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吉林省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如下。 精选推荐 最新活动 ![]() 2024光能杯 ● 创新分享会 2025-12-25![]() 第3届国际集成光伏(IPV)论坛 2024-4-19![]() 聚力同心 · 新质碳索”研讨会 2024-4-12 至 2024-4-14![]() 第十一届广东省光伏论坛 2024-4-12 至 2024-4-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