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认定我省农村70.8万户176.5万人为相对贫困人口,认定全省2277条村为相对贫困村,并提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实施八项工程,打出政策组合拳,构建扶贫攻坚“1+N”政策措施体系。
10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扶贫办获悉,继省委组织部、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妇联、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利厅、省银监局11个部门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卫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团省委、省残联、省工商联等11个部门贯彻《意见》的配套实施方案经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于日前印发。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22个部门强力支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1+N”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有力保障我省2018年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相关部署,2016年至2018年,各级财政对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按人均2万元安排财政扶贫投入,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教育和基本医疗保障等。目前省财政厅已拨付2016年扶贫开发资金36亿元。
省教育厅
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上,扶持欠发达地区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推进实施“全面改薄”等项目建设。
在实施学生资助惠民政策上,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增支所需经费,省级财政负担60%。
省民政厅
符合条件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
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实现第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省扶贫标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在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水平上,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制定”调整为“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制定”。
省住建厅
分散供养五保户优先危房改造
在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上,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无缝对接,将以危房为唯一住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实施危房改造。到2018年年底,全面完成我省分散供养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省卫计委
力争贫困村均有标准化卫生站
到2018年力争完成全省2277个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站建设,推动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推进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在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在2017年前完成培训。
省科技厅
推动实施中长期增收项目
在贫困村发展科技特色产业上,围绕“一村一业”发展目标,推进并完善“科研机构+试验基地+行业协会+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开展“产村”合作,发展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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