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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加快培育氢能产业链,合理规划加氢站!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4-11 10:41: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七届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4日

揭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二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第四节 需求预测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第一节 全力加速推动海上风电开发

第二节 做大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第三节 打造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基地

第四章 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促进能源结构清洁化

第一节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

第三节 持续扩大天然气应用领域

第四节 推进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

第五章 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第二节 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

第三节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第四节 推进“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第六章 强化绿色节能发展,持续推进能耗“双控”

第一节 深挖工业领域节能潜力

第二节 加快建筑领域节能发展

第三节 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第四节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第五节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第七章 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

第一节 太阳能产业壮大工程

第二节 生物质综合利用工程

第三节 储能装备研发应用工程

第四节 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

第八章 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完善成品油零售体系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规划

第二节 强化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第三节 加强检查督导,加大整治力度

第九章 科学合理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第一节 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第二节 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

第三节 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内部充电设施建设

第四节 大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第十章 提升能源惠民力度,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保障

第一节 优化农村清洁能源供给结构

第二节 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大力推进乡村绿色能源示范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节 能源领域碳达峰分析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规划衔接

第三节 强化政策支持

第四节 加快项目推进

附件1:专栏汇总

附件2:揭阳市“十四五”重点能源项目表 50

附图1:揭阳市“十四五”重点电源项目布局示意图

附图2:揭阳市“十四五”重点电网项目布局示意图

附图3:揭阳市“十四五”天然气项目布局示意图

附图4: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布局图

附图5:揭阳市“十四五”及中长期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图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奋力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为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我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战略,聚焦“一城两园”,大力发展“油、化、气、电”产业,加快能源转型升级,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得到不断夯实,形成了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全面发展的多元化能源供应格局,能源供应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第一节 发展成就

能源供给能力稳步提升。我市电力装机规模持续增长,电网网架结构不断增强,油气储运能力不断提升,能源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截至2020年底,我市电力总装机容量为376.4万千瓦,其中煤电320万千瓦,水电22.7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4万千瓦,垃圾沼气发电1.9万千瓦,光伏发电2.6万千瓦,风电装机25.2万千瓦,归属广东省电网调度电源装机320万千瓦,揭阳市电网调度电源装机56.4万千瓦。全市电网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座,主变容量350.4万千伏安;建成220千伏变电站15座,主变容量579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62座,主变容量536.3万千伏安。全市已建成1座大型LNG接收站及2座LNG气化站、1座汽车加气站,LNG接收能力超200万吨/年,境内天然气主干管网全长220.35公里,建成投产城镇天然气管道总长约469公里。建成成品油库容量9.3万立方米,加油站202座。

清洁能源消费比例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推动天然气利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消费总量及占比得到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约1.17亿立方米,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合计约39.83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下同),相比2015年分别增长了近10.6倍和2倍。

能源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建成天然气储气设施4处:中海油粤东LNG接收站项目储气能力48万水立方(气态约2.88亿方),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下属玉滘LNG卫星站设有6台150立方天然气储罐、下属锡场加气站设有1台60立方天然气储罐,总储气能力约为0.096万水立方(气态约57.6万方),普宁市中宏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大径LNG综合气化站储气能力0.09万水立方(气态约54万方),全市建成天然气储气能力48.186万水立方(约2.89亿标立方天然气),满足地方政府具备日均用气3天的储气调峰能力和燃气企业达到5%的调峰能力的目标要求。

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省能耗“双控”工作部署,落实“双控”目标责任,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重点领域节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756.24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增长14.06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0.38%,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02%,能耗“双控”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累计整治燃煤锅炉132台,淘汰钢铁落后产能企业22家,合计钢铁产能357万吨/年。

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建成投产中海油粤东LNG接收站,新增液化天然气接收能力200万吨/年。粤东LNG项目配套管线工程揭阳段干线管道实现全线通达,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揭阳段实现通气,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揭阳段建成投产。建成投产500千伏岐山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500兆伏安;新增220千伏变电站5座,分别为沟美、锦霖、陂美、映月、瑞联站,新增变电容量2070兆伏安。扩建220千伏变电站2座,分别为桑浦和紫峰站,新增变电容量420兆伏安。开工建设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国石油吉化(揭阳)分公司60万吨/年ABS及其配套工程、中石油揭阳天然气管道工程、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国家电投揭东燃气热电项目、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国家电投揭阳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GE海上风电机组总装基地等。扎实推进中石油广东揭阳LNG项目、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能源普惠程度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深化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低压接入工作,实行“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通过降电价等手段,累计为企业减负13.64亿元;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做好政策服务指导,共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31.08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电费成本1.21亿元。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相关优惠政策,累计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93亿元。

供电可靠性不断增强。通过提高综合停电管理,动态调整配网运行方式,加强运维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供电可靠性。2020年,全市平均停电时间7.88小时/户,同比下降21.59%;综合电压合格率99.994%,同比上升0.002%。2020年共减少停电时间2.17小时,供电可靠率提升0.025%。

农网改造升级成效显著。保持对农网建设的投资倾斜,加快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加快推进省定贫困村电网建设改造进度,提前完成185项贫困村改造工程的建设投产任务。全面完成30个省直中直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工作,为贫困地区和贫困村、贫困户顺利脱贫提供了有力电力保障。

表1 揭阳市“十三五”能源发展成就

注:1.[ ]表示累计数。

2.自2014年开始,统计部门不再公布单位GDP能耗指标值数据。

第二节 存在问题

能源结构调整工作仍然艰巨。我市传统产业中的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五金不锈钢制品、纺织印染等工业占全市能耗总量比重较大,是化石能源消耗的重要载体,成为制约全市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因素。能源产业集聚度不够,整体竞争力不够强,能源产业配套尚未形成规模,高端装备制造水平有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建设受自然资源、军事影响、平价上网等约束,制约了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我市的城镇燃气管网尚未与天然气主干管网接通,配套的接驳管线建设尚未投产,天然气主干管道还没有实现“县县通”,未能实现门站供气,现用气大部分通过槽车将天然气运输至气化站,再由气化站输送给终端用户,导致天然气终端用户用气价格相对较高。现有城镇燃气管道主要集中在揭阳市区及普宁市,惠来县及揭西县城镇管道燃气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城镇燃气管道主要敷设在城市、县城、居民集中居住区或者工商业集中等地区,绝大部分乡镇及村庄未敷设城镇燃气管道。我市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约为9.9%,低于全省50%的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底,我市已建成充电桩743个,普及率偏低。

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压力较大。“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煤电、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五金制品、纺织印染等传统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重点用能企业各项管理节能、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措施逐步完成,但受成本制约,企业进一步开展节能技改的难度增大。目前,我市正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以重大项目建设为引领大力推动形成全省重要的石油、化工、天然气、风电等能源化工基地,其中石油、化工、天然气等产业对能源资源依赖性较大,能源需求稳中有升。在经济发展带来的能源消费增量快速上涨、“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总量基数偏低、现存能源消费减量潜力不足的形势下,我市“十四五”期间的能耗“双控”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能源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既面临加快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又面临安全和气候约束的挑战。

“双碳”目标对揭阳能源转型发展提出新要求。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实现“双碳”目标为我国能源行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这对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结构优化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要以保障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风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为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作出贡献。

广东省构建能源发展新格局为揭阳能源发展提供新动能。当前,广东省正处于经济发展动能转换、经济结构加速转型、能源革命深入推进的关键阶段。随着“双区引领”不断增强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广东省区位优势日益凸显,能源发展呈现新的机遇。粤港澳大湾区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为广东进一步扩大国际能源合作、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科技和体制机制创新、发展能源产业等提供难得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构建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重点推进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临港产业布局,把粤东地区打造成全省新的增长极,与珠三角共同打造世界级沿海经济带,为促进我市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新一轮科技创新为揭阳能源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型利用方式层出不穷、不断升级,新一轮能源变革也在兴起,全球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逐步迈入平价时代,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抢占产业创新制高点,打造未来能源发展新优势,成为我市能源发展的战略选择。我市要紧抓战略机遇期抢占海上风电发展跑道,着力推动多元能源形态协同发展,实现风电、分布式能源、先进储能等技术与应用跨越式发展。我市将以能源结构优化引领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充分发挥在广东沿海经济带东翼的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更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将能源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四节 需求预测

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增长、能效和电气化水平提升等诸多因素对能源需求的影响,按照“控煤、节油、提气、增非”的发展要求,预计到2025年,我市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的消费比重为38%、20%、16%和26%。

煤炭消费“十四五”时期稳中有降。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和其他耗煤项目,非发电用煤总体压减,煤炭消费量基本保持稳中有降。预计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约547万吨(其中发电用煤约504万吨,非发电用煤约43万吨,总量相比2020年的633万吨下降约86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20年的66%下降至约38%,降幅约28个百分点。

石油消费受工业、民用需求拉动有一定增长但增速放缓。随着工业项目的投产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石油消费需求稳中有升。预计到2025年,石油消费量约190万吨标准煤(不含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维持在20%左右。

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随着工业“煤改气”的推进和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建设,“十四五”时期,我市天然气利用水平大幅提高,预计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约11亿立方米(2020年为1.17亿立方米),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20年的3%增长至2025年的16%,“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约9%。

电力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重大项目、家居电器为代表的新产业将成为用电增长新动能,电能替代深入推进,推动全社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我市电力需求“十四五”时期仍将保持刚性增长。预计到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约233亿千瓦时(不含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约6.9%。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统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为出发点,统筹能源发展和能源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加快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能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供应保障,协调发展。把提高能源系统综合保障能力作为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关系,努力实现总量与结构、开发与环保、生产与供应、常态与应急协调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多能互补,多元发展。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与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发展非煤能源,努力形成煤、油、气、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强与能源资源型企业的合作,构建品种多元、渠道多元、主体多元、多层互补的能源供应与储备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海上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形成符合市情、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减少能源消费排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追赶与跨越并重,加强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重大工程推进科技自主创新。以绿色低碳、智慧互联为方向,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能源与数字、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鼓励能源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把能源技术及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市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坚持惠民利民,共享发展。加快补齐民生能源短板,推动我市农村电网提档升级,推进全市城镇燃气“一张网”建设,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障城乡居民用能需求和用能价格处于合理水平,不断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经过“十四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全市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能源保障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进一步构建,更好的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源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约950万吨标准煤(不含中石油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能耗996万吨/年),“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4.67%;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33亿千瓦时(不含中石油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电耗46.26亿千瓦时/年),“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6.9%,全社会用电负荷达到500万千瓦,“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12.3%。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1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40%。展望至203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约1200万吨标准煤(不含中石油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能耗),全社会用电量达到350亿千瓦时(不含中石油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电耗),全社会用电负荷达到730万千瓦,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能源结构目标。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38%;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增长至26%。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5%。

——能源供应能力。到2025年,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稳步增长,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约为366万吨标准煤/年,电源装机规模达到997.5万千瓦,海上风电建成并网规模达到336万千瓦,天然气接收门站3座,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500万吨/年。全市500千伏变电站数量达3座,220千伏变电站数量21座,供电可靠性达到99.85%。

——能源系统效率。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05%(以省里下达指标为准),单位GDP电耗比2020年下降5.1%。

——能源民生改善目标。人均用能达到1.6吨标准煤/人·年。在市内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约2000个充电桩(含私人及内部专用充电桩)。

表2 揭阳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注:

1.[ ]表示累计数。

2.约束性指标按省下达目标执行。

第三章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快装备制造、风电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建设,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产业基地。2025年,海上风电投产规模达到336万千瓦(含国家电投近海海上风电拟扩容规模)。

第一节 全力加速推动海上风电开发

加快推进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十四五”期间,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加速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扩容建设并按期投产(原规划装机90万千瓦拟扩容至136万千瓦,其中神泉一项目拟由31.5万千瓦续建至40万千瓦、神泉二项目拟由35万千瓦扩容至56万千瓦、靖海项目拟由15万千瓦扩容至40万千瓦)。结合国家和省最新政策,以新一轮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规划调整为契机,争取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项目布局落户。

积极推进深远海项目开工建成。密切跟踪国家、省有关海上风电政策的变化,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竞争性配置、核准等开发建设工作,积极协助开展专属经济区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大力推进专属经济区海域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专属经济区海域风电项目开工规模达到480万千瓦,建成风电并网规模达到336万千瓦,形成良好的风电基地开发建设趋势,初步发挥风电基地对区域能源转型与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十五五”期间,基本完成粤东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实现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支撑。

科学有序安排海上风电集群送出。按照“统一规划、集群送出”的原则,统一调配输电通道走廊资源,优化海上风电并网送出成本,避免低效和重复投资。在国电投90万近海海上风电送出基础上,根据《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送出海缆路由长度不超过80公里的海上风电项目采用常规交流输电方案送至陆上,送出海缆路由长度超过80公里的海上风电项目采用柔性直流输电方案送至陆上,其中西侧场址海上风电可考虑就近接入汕尾市500千伏茅湖变电站,东侧场址海上风电可考虑就近接入普宁市500千伏盘龙变电站,将清洁电力通过粤东送电通道送入珠三角负荷中心。

第二节 做大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推动装备制造企业集聚发展。“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惠来临港产业园集聚优势,以国电投、远景和GE风电项目为依托,提高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能级。聚焦风电产业链高端产品、关键技术和缺失环节,精准引进风机制造、海工装备、船舶安装等配套项目。支持企业“风电制造+风场运营+工程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带动全产业链降本增效,培育壮大优势企业。整合优势资源、集聚创新要素,支持风电企业强创新、优品牌、促转型。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龙头企业、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成长性企业。支持GE、远景等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产品研制和标准赶超,培育形成生态主导型企业,促进我市海上风电全产业链集聚发展。

加快培育产业新动能新优势。培育壮大GE总装基地等一批重点创新平台,加快推动国家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基地落地。以大型化、深远海为方向,重点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装备,推动风电产业优化升级。推动GE实现Haliade-X 12兆瓦机型的组装生产,着力突破大功率、智能化、低造价海上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突破漂浮式海上风电关键技术,打造具有高端电气装备、风电机组主要部件生产制造、整机组装等海上风电产业链布局。

第三节 打造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基地

引领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依托我市建设全省重要能源基地的契机,本着“资源产业化,深度捆绑,成果共享”原则,以海上风电资源开发带动我市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逐步将我市建设成为以发电为主,兼具示范、研发、试验和运维功能的综合性海上能源中心;并依托海上资源,借助陆上集控中心、施工码头及海上风电场本体,提高风机制造、风场施工、风场检修及运维水平,探索沿海经济发展新模式。推进海上风电母港建设,依托海上风电开发,通过产业配套及产业组合,实现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产业价值的集合。推动我市深远海海上风电的开发积极对接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争取示范工程落地揭阳。

推动海上风电运维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海上风电主机制造企业自身技术优势,结合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布局,推进设立海上风电运维中心。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智慧运维服务,充分应用好大数据平台技术,全面掌握不同风电场内不同风机机型的实时运行数据,打造海上风电场运行数据中心。通过运维中心和运行数据中心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海上风电场运维网络,充分掌握海上风电运维市场的主动权。研发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海上风电机组在线监测与故障预警、风电场功率预测、远程监控、能量管理和区域集控系统的综合运维平台,提升海上风电运维水平。提升海上风电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做好海上风电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促进能源结构清洁化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天然气利用规模,促进我市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不断优化能源结构,逐步提高天然气在我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2025年,全市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力争达到40%,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1亿立方米。

第一节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大力推进揭阳天然气工程“县县通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县级行政区均通达天然气主干管道,不断完善优化全市天然气主干管网布局。重点推进揭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揭阳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力争2022年上半年投产通气;加快推进国家管网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粤东LNG配套管线普宁支线及普宁末站建设,力争2022年上半年具备通气条件。建立全市“一张网”运营机制,打通调运瓶颈,加强区域间、企业间、气源间互供互保,推动城镇燃气企业管网互通,推动区域独立供气加快转向全市联合供气,探索构建多气源竞争的供应体系。“十四五”期间,新建分输站4座,门站9座,调压站11座,阀室10个;新建高压管线196.7公里,次高压管线42.5公里,中压管线约360公里。

提升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能力。按照适度超前、集约化、规模化的原则,全力扩建新建LNG接收站及调峰储气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市天然气接收、供应、调峰及储备能力。加快推动中石油广东揭阳LNG项目核准开工,规划建设1座可靠泊3~26.6万立方米LNG专用码头(包括1个泊位及栈桥等设施),建设3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推进项目在2025年试运投产,新增LNG供应能力300万吨/年。

推进旧住宅和城中村管道改造。市区继续深入开展管道天然气改造计划,梳理统计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实施范围内餐饮企业等工商用户户数,引导鼓励符合供气条件的餐饮企业主动参与改造等,加快洽谈签约,加快设计施工,全面建设燃气管道,全面普及天然气使用,确保主城区旧小区管道燃气改造基本完成。鼓励燃气经营企业降低用户报装费,引导旧住宅和城中村用户积极报装和使用管道燃气,解决影响旧住宅和城中村加装燃气管道工作推进的资金问题,提高用户报装管道燃气的积极性和使用率。

第二节 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项目

有序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全面摸查我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用热负荷情况,推进我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发展,在具有稳定热电负荷的大型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适度发展热电联产燃气电站。重点推进已规划的燃气热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力争国家电投揭东燃气热电项目一期2×10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建成投产。

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遵循以供冷供热为主、发电为辅、就地消纳、余电上网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建设分布式能源集中供热设施,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在具有冷、热、电需求的能源负荷中心、产业和物流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探索“互联网+”、能源智能微网等新模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续建2×7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分布式能源项目、揭东新亨开发区新建分布式热电联产“煤改气”替代项目建设。

第三节 持续扩大天然气应用领域

持续推进工业“煤改气”工作。依托“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契机,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新建大型工业项目的供热设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实行“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实施现有工业窑炉“煤改气”工作,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计划,建立各类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窑炉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推进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按照《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实施方案》部署,推进我市绿色水路运输系统建设,优化水运行业用能结构,统筹协调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和LNG加注站建设,同步配套船舶LNG加注站项目建设。

第四节 推进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

加快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我市城镇燃气管网与主干管网的接驳管线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落实揭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棉湖凤江天然气利用工程、华钢及周边天然气利用工程、揭东天然气利用工程等天然气城镇管网项目建设,推进与国家、省主干管网的接驳管线项目建设,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实现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揭阳产业园、空港经济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均通达管道天然气。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有用气需求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天然气大用户实现管网覆盖。加强我市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城市燃气公司要加强沟通对接,避免重复建设。推动城镇供气管网互联互通,拓展、加密城镇供气管网,重要区域建成双路或多路供气管道,加快老旧管网、场站等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天然气稳定供应能力和天然气普及率。争取“十四五”期末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省下达我市天然气普及率40%的规划目标。

第五章 完善产供储销体系,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建立能源多元供应体系,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第一节 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发展。积极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推进已开工海上风电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大力推进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

积极推进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根据全省电力系统需要和抽水蓄能站点建设条件,我市揭西县的马头山和大洋抽水蓄能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备选站点,规划装机规模均为120万千瓦。结合粤东水资源配置项目,进一步提升大洋站点装机规模至24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抽水蓄能站点的场址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支持光伏发电与农业、林业、渔业的融合发展,开展平价上网光伏复合项目应用示范。支持揭东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重点推进广东能源葵潭农场5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惠来县鳌江镇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惠来县将军亭1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揭西县五经富镇120兆瓦光伏发电平价项目、揭西五云镇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102万千瓦。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推进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惠来县含尾坑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一期、揭西县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等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约8万千瓦。

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和分布式陆上风电,推进揭阳市惠来县石碑山风电场“上大压小”(拆旧建新)、揭阳惠来海湾石风电场二期项目、揭阳揭西上砂风电场项目、国家电投揭东区潭王村“乡村振兴计划”分布式风电(光伏)试验项目等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3.8万千瓦。

高质量发展清洁煤电。科学合理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升级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提升煤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和清洁化水平,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变。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禁止新建未纳入国家规划布局的煤电项目,加强新建煤电项目的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节 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

优化补强500千伏电网结构。“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500千伏盘龙站,满足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吉林石化ABS和中石油揭阳LNG等一批大项目电力负荷需求,同时兼顾石化区扩园供电负荷,优化惠来、普宁地区电网结构。至2025年底,揭阳市500千伏变电站达3座,主变容量5500兆伏安。规划新建500千伏前詹升压站(用户站),新建500千伏前詹~盘龙站单回线路,解决专属经济区海域风电新能源送出需求。新建500千伏前詹~盘龙线路工程、岐山~韩江线路工程,新增500千伏主变容量2000兆伏安,新建500千伏线路54公里。

优化完善220千伏电网结构。“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陌山站、飞凤站、竹林站、滨海站和俊帆站等5座220千伏变电站;扩建沟美站、明山站、铁山站、兰花站和祥云站等5座22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揭阳站和普宁站等2座220千伏变电站。新建220千伏揭东~飞凤双回线路、云路~飞凤双回线路、普宁~竹林单回线路、盘龙~竹林单回线路、盘龙~俊帆双回线路、盘龙~陂美单回线路、岐山~明山双回线路、滨海~中石油双回线路、华湖~中石油双回线路、紫峰~映月双回线路工程、里湖~俊帆双回线路工程;新建220千伏中石油用户站接入系统线路工程、220千伏神泉海上风电接入系统线路工程、里湖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新建城市主干道路时,应尽量同步预埋电力电缆管道。

第三节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依托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巨正源丙烷脱氢项目、海上风电项目、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储能设施及相关的电网设施等良好的电负荷、热负荷和电源建设条件,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发挥不同能源在季节、气候、地域上的互补作用,调动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打造协调发展的“源网荷储”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揭东区,推进开展新型工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第四节 推进“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发挥风电、光伏、氢能等多种能源与传统化石能源的各自优势,以国家电投揭东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4套100兆瓦级机组为区域安全保障电源,以推动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为契机,利用揭东区下属锡场镇(潭王村)、玉湖镇、龙尾镇、白塔镇、揭东开发区土地资源和村民屋顶建设光伏、具备条件的区域安装陆上风电为补充,在电网薄弱、光伏昼夜发电不平衡地区及市区充电汽车方便区域装设储能设备和充电桩,实现揭东区域燃气发电多联供、清洁绿电、储能等“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第六章 强化绿色节能发展,持续推进能耗“双控”

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积极衔接省“十四五”能耗强度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强化落实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力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第一节 深挖工业领域节能潜力

精准施策,严格控制工业领域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行动,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组织重大节能技术推广活动。严格控制新增钢铁产能,限停建设扩大钢铁产能规模的投资项目。开展能耗执法专项行动,对达不到能耗限额要求的,限期要求其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推动绿色工程、绿色园区建设,打造示范项目,努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第二节 加快建筑领域节能发展

加强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加强县(市、区)一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新型墙材、散装水泥、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等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推进节能绿色农房建设,促进农房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第三节 完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结构、组织的优化工程。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充分发挥榕江航运功能,加快推进揭阳至惠来及粤东城际铁路等项目建设,推进水运与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布局内河船舶LNG加注站(含加注码头),加大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力度,推进揭阳港青屿作业区LNG示范加注站建设,发展清洁航运。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船应用。加快港口装卸机械技术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港口装卸机械“油改电”。

第四节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逐步提高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技术等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空调系统。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第五节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坚持和完善能源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度,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用能方式变革。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在全社会推广节约用能理念,形成节能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

第七章 加强科技创新驱动,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

进一步加快建设世界级能源基地、形成多元化的能源产业格局,全面推动本市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产业强市”的发展目标,重点打造形成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

第一节 太阳能产业壮大工程

推动惠来县广东能源葵潭农场光伏平价上网复合项目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发电应用,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太阳能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打造品牌做强做大。重点支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碲化镉光伏发电玻璃等的生产和设备制造,推动HJT(异质结)电池、TOPCon(钝化接触)电池关键制造设备实现自主生产。

第二节 生物质综合利用工程

依托生物质发电项目,统筹规划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收储运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生物天然气开发,推动实施大型餐厨垃圾制气-有机肥多联产示范项目、农村种养基地生物天然气和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依托研究机构着力突破多种原料混合高产发酵、干法厌氧发酵等关键技术,支持本地企业进行生物质预处理、气化、制气、提纯等相关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

第三节 储能装备研发应用工程

依托海上风电发展契机和远景能源储能产业基地项目,整合能源物联网核心技术及生态布局,结合高端电极材料、智能BMS等核心技术,打造物联网(IOT)定义的智能电池及其应用于智慧储能的行业解决方案,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智慧储能产业。推动电网侧储能布局,推进电源侧火电联合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储能”发电系统建设,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和智慧楼宇建设,促进储能产业发展壮大,支撑“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 氢能产业链培育工程

依托我市石油炼化、丙烷脱氢企业的制氢项目,加快培育从氢气制储、加运和应用的产业链。利用工业园区域优势,采取“先商后乘”的推广思路,优先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氢能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合理规划加氢站布局。结合炼厂优势整合利用大型化工氢源,提升规模化低成本氢源供给水平。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探索削峰填谷的氢电综合调峰站建设。


第八章 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完善成品油零售体系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按需增量、科学布局”的原则,加强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建立并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化成品油零售服务体系,不断强化成品油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远期在“碳达峰、碳中和”双目标的驱动下,传统加油站向油、气、电结合的综合型能源补给站转变,形成绿色、高效、可持续的城市能源发展模式。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执行规划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成品油市场零售体系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对已批项目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加快落实建设资金,按照标准规范完成已批项目建设,积极加快全市成品油市场建设步伐。至2025年末,我市成品油需求总量约为82万吨/年,计划新增加油站规划点60个,加油站总规模控制在257座以内。

第二节 强化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精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一步优化揭阳市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和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等事项办理流程指南,严格执行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制度,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

第三节 加强检查督导,加大整治力度

落实成品油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和监管工作机制,重点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账、油品来源、证照、质量、计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检查,杜绝出现非法存储成品油和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保障条件。

第九章 科学合理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秉承“适度超前、合理布局、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强化政策引领,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挥市场作用,构建我市系统科学、功能完善、高效开放、服务便捷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计划建成充电桩约2000个(“十四五”期间新增1257个),公共桩桩车比约1:6.4,充电服务覆盖区域超过80%。

第一节 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鼓励和扶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全市公交车辆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物流、环卫等领域更新和新增车辆力争实现全面新能源化。鼓励网约车平台租赁企业优先投入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营运,不断提高每年更新或新增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根据线路运营需求,利用我市7大公交车场、公交首末站等重要场站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十四五”期间,实现市区具备条件的7大公交车场、9个公交首末站等重要场站充电设施全覆盖。

第二节 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建设

优先在商业楼宇、办公场所、大型超市等单位建设的社会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公园景区等合建或独立占地的社会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P+R”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加气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探索人工智能移动式充电桩,提高充电效率,减少充电桩资源浪费。

第三节 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内部充电设施建设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根据“适度超前”原则,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比例。鼓励将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对外开放。

第四节 大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群策群力、分类解决用户充电难题。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推进,鼓励在已建住宅小区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设施。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结合自有产权车位或长期租赁车位建设自用充电桩。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小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建设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在公共停车位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充电车位。到2025年,力争不低于50%的存量小区具备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和无固定车位用户“社会车位共享”。

第十章 提升能源惠民力度,加强农村清洁能源保障

第一节 优化农村清洁能源供给结构

从促进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农村能源多能互补和综合利用。提升生物质能利用规模,通过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带动,推动生物质能向原料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的循环经济梯次综合利用,提升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比例。建立“1+X”的原料收运储供应体系,按照合理半径构建一个乡镇级收储中心加多个村级收储点的供应网络,促进原材料便捷有效利用。探索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建设农村代谢共生产业园,将农林废物、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的治理和利用与现代能源、化工结合,提高现代农业的附加值。推进绿色能源县、乡、村建设,加强以太阳能、生物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实现农村用能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第二节 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农村电网设备水平、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农村地区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城乡电力公共服务发展均等化,提高农村地区用电品质,通过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通过农村电网可靠性与电压质量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农村电网电压合格率,提高电能质量,提升农村地区客户满意度水平。支持新能源建设,提升农网智能化水平,保障农村地区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新能源无障碍接入与消纳,提升农村电网配电自动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农宅,加强农宅节能宣传,培养农民建筑节能意识,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第三节 大力推进乡村绿色能源示范

以揭阳市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契机,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推进新能源示范乡镇建设,建设好揭东埔田“近零碳排放”全国特色小镇。充分利用太阳能、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计划,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利用效率,高效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绿色能源”项目,采取“光伏企业+农业合作+农户”等合作模式,推动光伏产业与农副产业相互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以保障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风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到2025年,预计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快速提升,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天然气、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大幅上升,通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将显著降低同等能源消费总量下的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全市的风电、光伏发电、水电利用量相比同规模燃煤发电消费,可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820吨、2430吨和666吨。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减排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供应,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清洁生产,推进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夯实燃煤锅炉治理成效,继续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整治、工业窑炉治理及分级管控,落实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控制燃料含硫含硝量,积极推进有条件企业建设脱硝设施。继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管控,有效降低臭氧及PM2.5污染。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法规政策体系,更好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第三节 能源领域碳达峰分析

我市能源消费主要由煤炭、油品、电力和天然气构成,由于资源贫乏,本地区能源消费需求主要靠能源的区外调入和国外进口来满足。

“十四五”期间,我市碳排放增量主要来自新增的石化、火电项目,同时非电力行业的天然气、成品油消费增长也将带来一定的碳排放增长;碳排放减量的驱动力主要是海上风电规模增长和工业用煤的减少等。

火电方面,揭阳规划新增项目主要是已核准的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和国电投揭东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等,结合实际工程进度,揭东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一期计划于2022年投产,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9F级燃机预计在“十四五”期间投产。此外,我市还规划有一批6F级燃机电厂及分布式能源站等项目,预计部分在“十四五”中后期投产,部分在“十五五”期间投产,对我市碳排放达峰时机影响较大。“十四五”时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控煤工作,预计我市剩余工业用煤量约不到50万吨,且消减难度较大。“十五五”期间,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台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续建投产,对我市碳排放有较大的影响。

海上风电方面,“十四五”时期揭阳重点建成国家电投海上风电场136万千瓦项目、专属经济区海域200万千瓦项目等共约336万千瓦(含国家电投近海海上风电拟扩容规模),我市电力供应将出现盈余,区外调入我市电力蕴含的碳排放将清零。

油品消费方面,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但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及预期,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燃油机动车及油品消费仍将呈较快速度发展趋势,由此带来的二氧化碳将保持一定的增长。

“十四五”“十五五”时期,是我市把握重大历史发展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加速发展成为世界级能源基地的关键期,我市将加快推进石油炼化、天然气热电联产、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能源项目,形成多元化的能源产业格局,使能源产业成为揭阳跨越崛起的强劲动力。在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积极推动我市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进入达峰平台期。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能源主管部门规划实施总牵头作用,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安排,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将能源发展规划作为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和建设的基本依据。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县(市、区)要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加强能源规划动态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按规定程序适时进行中期调整。

第二节 强化规划衔接

加强能源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能源规划,将市级能源规划各项发展目标逐级分解,明确相关主体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共同推进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加强能源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海上风电、电网、油气、热电联产等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到电源与电网、气源、气网和用气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发挥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调控作用。

第三节 强化政策支持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和实施能源重点领域行业发展规划,实行“先规划、后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落实能源消费“双控”、煤炭减量替代、海上风电、天然气利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公开公平接入和能源产业衔接配合,以及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针对优先保障全市天然气管道“一张网”、重要储气基础设施、重大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要将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作为配套基础设施,强化土地保障、投融资、价格调节等资源要素保障。

第四节 加快项目推进

加强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对纳入规划的能源项目,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着力推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对产业发展拉动提升明显的重大能源项目,积极合理布局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快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光火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等创新型项目的建设。重点做好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环境总量指标平衡,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和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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