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起实施,山东发布首个分布式光伏并网要求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8月19日,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山东济南玉晶玻璃2.07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已获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系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原文“苏州工业园区”应为表述错误,依据项目名称“济南玉晶玻璃”可确认实施地为济南)。中能国泰(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综合单价为2.61元/瓦。合同明确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中标价格反映了当前分布式光伏EPC市场的阶段性成本水平,也体现了项目在工商业屋顶场景下的建设规模与工期约束特征。(199字)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宁波成为全国首个分布式光伏装机突破千万千瓦的城市,其装机全部分布于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及居民屋顶等“碎片化”空间,其中园区占比达84%。这些分布式光伏年发电约100亿千瓦时,相当于替代5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但大规模接入也带来出力波动大、反向重载、峰谷错配等新挑战。国网宁波供电公司通过“技术+服务”双轮驱动应对:技术上构建全要素数字仿真平台实现并网前置推演,依托虚拟电厂聚合储能与柔性负荷提升调节能力,并上线国内首个分布式光伏运行监测系统,实时识别与调控正反向潮流;服务上推出“电能碳”一体化模式和“阳光掌柜”数字化结算平台,实现园区用能全周期管理和光伏收益秒级结算。该里程碑标志着宁波绿色转型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于8月10日发布《贵池区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修订版)》,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指南明确两类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项目可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或自行办理;其他项目则由屋顶产权人选定投资开发企业后,由该企业统一申报。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规模、内容均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同时,指南划定了四类禁止建设区域:拟拆迁区域;火灾危险性高、安全条件不达标或属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以及经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认定不宜建设的易发区;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的空地(如宅基地未建住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苏发改能源发〔2026〕695号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深度解读,2030年装机目标1.2亿千瓦,详解新建厂房100%配光伏、集中汇流、绿电直连、整村开发政策,分析行业机遇与收益变化,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山西能源监管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受阻问题开展专项监管。晋中平遥某用户因供电企业未依据官方公示的台区承载力评估结果,违规拒绝其光伏并网申请,向监管部门投诉。山西能监办迅速核查,确认该供电企业未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以承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出具并网意见。随即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出具合规并网意见。目前,该用户项目已进入有序推进阶段。事件反映出监管机构以民生诉求为导向,强化对光伏并网服务的规范管理,旨在保障群众绿色用能权益与增收需求,并将持续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响应效率。(198字)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发布《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 鼓励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自消纳模式(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居民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就地消纳”。该方法学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内装机容量不超过400kW、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70%的居民自建光伏项目,并限制重复申领补贴。区别于传统以发电量或上网电量为核算基准的做法,本方法学创新采用“自发自用电量”作为减排量计算依据,通过碳普惠收益激励居民优先消纳绿电,缓解电网调控压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水平。此举标志着政策导向从单纯鼓励光伏建设转向强化绿色电力实际利用,支撑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199字)
鲁发改能源〔2026〕407号山东虚拟电厂管理办法深度解读,8月1日施行,分布式光伏打包入市规则,详解聚合分类、能力测试、收益互斥规则、技术门槛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政策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北海造船“蓝帆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于近日全面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是继今年5月二区光伏电站投运后的又一重大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由中船北海造船与中船第七一四研究所联合投资建设,利用厂区约31.86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成直流侧装机容量24.192MWp、交流侧19.705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2612.74万度,可节约标准煤32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3万吨,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作为推动船舶制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标志着北海造船向“零碳船厂”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本文深度解读山东省于2026年7月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该政策是国家绿电直连688号文后首个省级落地细则。针对山东作为全国光伏装机第一大省所面临的分布式光伏消纳难、电网红区扩容受限等现实问题,新政明确:在电网无开放容量区域,满足配储、全自发自用及四项安全技术指标前提下,可新建分布式光伏;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与绿电产业园纳入统一管理,打通多用户绿电直供路径。政策提出四大关键导向:红区破局激活存量屋顶资源;拓展海上油气田、港口、算力中心等新型应用场景;设定60%自用率、20%上网比例等硬性约束,强制配置储能;明确配套储能不得独立入市,聚焦源荷匹配与自用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