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国际北京平谷马坊镇金港0.64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10月12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总装机容量为0.64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行模式。作为京能国际服务首都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实践,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79.71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4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99吨。其建设与运营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价值,既助力北京市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落实,也推动区域清洁能源应用与可持续发展。
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9月24日成功并网,是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迄今单体规模最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也是其建成投运的第七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988兆瓦,依托厂区屋顶资源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233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282吨,具有显著生态效益。该项目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与富余电量上网协同,丰富了区域绿色能源供给,助力优化当地能源消费结构。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表示将持续拓展综合能源业务,深化与重点用能企业合作,加快多元绿色项目落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中国车谷军山新城车谷智能网联智造园于9月22日成功投运1.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由湖北汉能乾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利用园区闲置厂房屋顶安装2288块高效单晶硅组件,配置12台逆变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优先满足园区生产用电需求。针对园区配电系统复杂、含5台总容量8400kVA变压器的特点,项目创新采用3个低压侧并网点设计,规避传统单点并网易致的过载与消纳不足问题。配套清方配电智慧监控系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等数字化运维,支持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项目年发电量约137.07万千瓦时,可年减碳1121.53吨,并节约标准煤、减少多种污染物排放。同时,绿电直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屋顶光伏还兼具隔热保护功能,为武汉经开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提供了可复制样板。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9月15日,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成都天域智谷2.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项目覆盖园区5个厂房屋顶,年均发电209.29万度,年减碳1724.56吨,助力“医疗大健康+智能制造”产业园绿色转型,为成都能源结构优化提供可复制样板。
山西能源监管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受阻问题开展专项监管。晋中平遥某用户因供电企业未依据官方公示的台区承载力评估结果,违规拒绝其光伏并网申请,向监管部门投诉。山西能监办迅速核查,确认该供电企业未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以承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出具并网意见。随即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出具合规并网意见。目前,该用户项目已进入有序推进阶段。事件反映出监管机构以民生诉求为导向,强化对光伏并网服务的规范管理,旨在保障群众绿色用能权益与增收需求,并将持续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响应效率。(198字)
北海造船“蓝帆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于近日全面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是继今年5月二区光伏电站投运后的又一重大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由中船北海造船与中船第七一四研究所联合投资建设,利用厂区约31.86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成直流侧装机容量24.192MWp、交流侧19.705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2612.74万度,可节约标准煤32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3万吨,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作为推动船舶制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标志着北海造船向“零碳船厂”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安徽明光市发改委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示,拟清理1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4个项目长期未发电,现场已无发电设备且不具备恢复条件;其余9个项目虽已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在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违反安徽省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此次清理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长期不发电项目治理”的要求及安徽省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皖能源新能函〔2025〕40号)第三条规定,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运行秩序。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21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198字)
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1782.78k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于5月26日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由海纳特电(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古雷港发提供港区仓库彩钢瓦屋面及新建车棚作为建设场地,总装机容量中仓库屋面占1195.38kW、车棚占587.4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年均发电量约197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630吨、减排二氧化碳约960吨,等效植树约11万棵/年;同时为古雷港发带来稳定电费折扣收益,并盘活闲置屋顶与车棚资产。此举是古雷港发落实“双碳”战略、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与资产高效运营的重要实践,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提供了示范。(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