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改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5-06-20 09:46:41

6月14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详情如下: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发改规字〔2022〕03号,中发改能源〔2022〕30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4日

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发改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在中山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建设的项目,以及利用具备条件的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垃圾填埋场、鱼塘、湖泊等场地建设,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项目。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类进行分类管理。居民分布光伏发电项目是居民个人利用住宅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附属空闲场地等建设的光伏项目,其余为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项目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第三条全市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施工企业、项目单位须符合本办法的备案及管理要求。

第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运营模式。供电部门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简化流程,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非经营性小型(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分布式光伏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章 项目备案

第六条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省能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权限实行项目备案制管理。

第七条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前须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tzxm.gd.gov.cn/)递交备案申请,发展改革部门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变更项目备案文件主要事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法人等,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原项目备案机关,修改相关信息,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八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供电部门直接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供电部门按月集中向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第九条用户申请光伏报装、增容,但物业权属证明不齐全的,供电部门应当对用户申请光伏的现场进行勘察,并附现场照片发至属地镇街相应管理部门,提请核实光伏用地、建筑是否属于“两违”。属地镇街收悉后,应当及时组织对现场进行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按照统一模板《关于客户光伏报装情况的复函》回复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参考回复意见判定是否受理光伏报装申请。

第三章 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管理等相关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等特定建筑物屋顶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城市景观和市容市貌及建设地于主干道两侧等的项目,要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在小区内开展项目建设应符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企业与项目单位须签订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合同须包含本办法第十二至十五条要求,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并向项目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十二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的太阳能组件产品须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检测认证。

第十三条采用的配电箱应是成套配电箱,箱内并网设备应符合安全需求,成套配电箱内开关需提供3C认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其中直流电缆采用中国质量中心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项目建设须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第十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安装防雷接地设施,并符合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第十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不影响其原建筑外立面风貌、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采用的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锈材质,材质符合《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JG/T490-2016》,光伏支架风力荷载与重力荷载等级符合国家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8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高平面1米(具有特殊楼梯间的居民楼,在楼梯间上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点应不高于屋顶屋面4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垂直投影不应突破建筑物屋顶范围。

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同步对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结构进行改造的,改造的部分涉及规划管理许可事项的,应当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总高度超过上述规定的,确属设备需要且无替代方案的,应按建筑物改扩建(加层)事项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

第四章 项目并网登记

第十七条供电部门负责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登记。

第十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申请并网时应向供电部门提供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并网接入资料,包括并网项目地点、项目用途、项目业主性质、并网接入点、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并网接入申请表及办理所需手续。

第十九条在项目竣工并符合并网验收条件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需书面向供电部门提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表》。供电部门在接到申请表后组织并网调试和验收,将验收情况书面反馈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项目通过验收后,供电部门审核登记并与项目单位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运行调度协议》(中压接入需运行调度协议)等文件。

对于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用电性质为居民用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供电部门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并网手续,居民分布式项目完成登记备案后因不可抗力需过户的要重新登记备案,原登记备案自动失效。

第五章 项目并网验收、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条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内部验收;由供电部门开展并网验收。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一由供电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供电部门投资建设。只接入用户侧而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投资建设。

第二十二条供电部门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供电部门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享受电量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供电部门负责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结算账户户名需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一致。

第六章 运营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是责任主体并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在符合本办法要求建成并网并完成移交后,项目单位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第二十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

市发展改革局作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管职责,负责监督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产权归谁、责任归谁” 为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

各镇街对已备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进行监督。对应市相关部门的镇(街)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行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在供电部门开展并网验收环节进行联合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项目建成之日起5年内,项目施工企业每半年对项目的安全运转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

第二十七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企业要按照本办法第十至十六条要求对已建成的光伏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整改。分布式光伏投资、施工和运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的运营和管理遵循国家及本省、市的分布式光伏运营和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控管理平台,对运营过程进行管理,为用户提供运维服务及其他服务。

(二)负责分布式光伏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光伏发电设施安全运行。

(三)定期对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在光伏设施的明显位置粘贴直观、简洁的用户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等信息。

(五)光伏设施区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须设置符合相关规范的灭火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发布实施后,如国家或本省出台新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国家或本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6/20/390753.html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来源: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 发布时间:2026-06-25 17:53:5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开展评估。通告发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即2026年6月12日)的评估结果:全区分布式电源累计装机容量为20.088万千瓦,当前电网可开放并网容量区间为36.08至56.22万千瓦。评估覆盖220–35千伏主变、10千伏配变等关键环节,并同步配套发布承载力情况表、各级变压器评估结果表及承载力提升措施报告,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与并网提供权威、透明的数据支撑。(199字)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鄂托克旗2026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0:06:42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陕西绿电直连新政(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解读:全国首个省级多用户配套文件落地,分布式光伏迎新机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23:13:59

2026年6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全国首个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文件"。索比光伏网对801号文进行了系统梳理,综合政策原文、国家相关文件,形成这份深度报告,覆盖:从650号到688号再到801号的政策演进全链条、陕西在国家框架基础上做的五项关键细化、陕西率先落地背后的三重矛盾分析、企业和园区可重点关注的三类申报机会、申报时间表与实操避坑提示。

深天马A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23 17:09:58

深天马A(000050.SZ)公告披露,其六家子公司——上海天马、上海光电子、武汉天马、武汉天马上海分公司、成都天马及芜湖天马,拟与关联方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约定,由中航成套负责在各子公司指定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及维护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投运后,中航成套以优惠电价向各子公司供应所发电力。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预计25年内累计交易金额约6.72亿元。该安排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绿色能源应用,降低子公司用电成本,同时体现公司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布局。

山东东营市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工作来源:东营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6-18 10:43:39

为应对汛期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东营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全面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通知指出,因项目分布广、投资主体多元、设备老化及监管盲区等问题,火灾、坠落等事故隐患突出。要求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摸排,建立项目台账,强化备案、建设、运行全链条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能源主管及住建、应急等部门职责,严查违法施工、资质缺失等问题,落实建筑物结构、消防、防雷等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广东: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改造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5 09:42:00

广东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办法明确,年能源消费量超5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超200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标、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国家标准二级、设施到期更换、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及数字化智控等绿色低碳新技术,以及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的项目,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办法界定了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三种主要类型,细化了项目储备、采购、实施、资金与资产管理等全流程要求,并强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公开透明原则。该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试行三年。

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深度解读:绿电直连"一对多"来了,分布式光伏消纳迎重大突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7:36

索比光伏网对688号文进行了逐条解析,覆盖:688号文 vs 650号文完整对比、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的真实边界与操作路径、五类光伏项目受益程度分级评估、主责单位的能力要求与谁适合做、谁接不住、 政策局限与5条投资风险提示。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来源:东隅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09:33:07

康硕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600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选址在山西省晋城市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米山工业园,依托康硕电气集团自有厂房屋顶及空地实施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600千瓦峰值(k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即所发电量优先供企业内部生产与办公使用,富余电量则接入公共电网销售。该项目建设旨在提升企业绿色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电成本,并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下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政策导向。作为康硕电气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稳定、清洁的电力供应能力。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来源: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2 17:01:3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20MW夕阳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公示。该项目位于昆明市晋宁区夕阳乡荒山荒地,由国能昆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29亿元,环保投资335.95万元,新建120MW光伏电站及110kV升压站,不包含送出线路。报告全面分析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重点管控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及固废,采取洒水抑尘、废水回用、低噪设备、分类处置等措施;运营期聚焦油烟与恶臭控制、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变压器油等危废防渗管理、噪声达标排放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与风险防控。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众可依法提出意见或申请听证。(199字)

广东惠州惠城区严禁四类场景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16:53:50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