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8-15 13:40:41

索比光伏网讯:浙发改能源〔2016〕513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为做好201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相关要求,我委决定2016年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行竞争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我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00万千瓦,通过竞争纳入建设规模的项目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或已列入我省2015年地面光伏电站中期调整计划年度建设规模(浙发改能源〔2015〕787号)的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不再参与竞争。

二、2016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主要条件包括上网电价、企业投资能力、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以及企业业绩和诚信等。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和部门代表按照竞争性分配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排序,并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建设规模内项目。

三、为确保项目切实落地,参与竞争项目需明确前期、开工、组件铺设、并网等时间节点,并做出企业承诺。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但未能按期开工和竣工投产项目,将取消年度建设规模资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推动情况适时调整项目安排。

四、普通地面光伏电站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期间需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或者调整建设规模和场址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向备案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备案部门变更审核文件需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报备。对涉嫌倒卖项目前期文件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建设规模资格。

五、各地申报项目要与国网公司做好衔接,特别是丽水、衢州等电网薄弱地区要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规模与电网接入匹配,做好项目建设排序工作。对电力无法消纳的地区,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与省电力公司充分衔接后,暂缓该地区项目参与竞争性分配或根据评分条件削减其规模。各地要做好项目建设质量管控,地面光伏电站需由属地发改部门组织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进行整体验收,切实达到农光、渔光、林光等多能互补的要求。

六、鼓励各地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框架,以市、县行政区域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为单位开展光伏发电市场交易等改革创新试点,并制定光伏发电(含新能源微电网)市场交易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试点方案审定后,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报并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七、淳安等29县光伏小康工程中的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不占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地方发改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位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由国家能源局专项下达建设规模。

八、光伏发电项目规模管理、竞争配置、监督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相关规定执行。

各设区市8月2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系人:王国庆,0571—87051712;刘宇,18626856150。

附件1

浙江省2016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动全省光伏发电有序发展,确保有投资能力、项目前期成熟、技术水平高、讲诚信的企业获得建设规模,充分发挥国家和省补贴资金效益,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应用技术进步、成本降低、多能互补,带动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技进步、成本下降、多能互补”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内项目。

三、评分体系

申报竞争性分配项目按以下指标进行评分:

(一)企业投资能力(满分15分)

1.企业(或同一母公司,下同)具有较好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业绩,或具有国产化(地产化)光伏设备实业工厂或产品。(8分)

2.企业具备较好的投资实力,具有项目总投资额30%自有资金或其它融资证明。(7分)

(二)项目前期工作深度(满分25分)

3.项目已取得国土、规划、环保、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支持性意见。(6分)

4.项目已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土地权属证明且已支付一年以上租金,并已备案。(6分)

5.项目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已完成购置。(3分)

6.项目合规并已开工建设。(10分)

(三)电网接入及消纳条件(满分10分)

7.项目已取得国网公司并网初步支持性意见,电量消纳不存在问题。(10分)

(四)建设方案(满分8分)

8.建设工期合理、里程碑节点完整、前后工序衔接合理,项目并网投运时间较早。(6分)

9.劳动安全、环境保护设计、节能降耗、社会影响分析等保障措施合理。(2分)

(五)上网电价降幅(满分15分)

10.项目上网电价在我省的国家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降低(单位为分/千瓦时)。(15分)

(六)多能互补效果(满分12分)

11.具有“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综合利用的具体方案,组件安装高度达到农林业种植、渔业养殖等技术要求。(7分)

12.成立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经营公司,或与相应公司签订委托承包经营合同。(5分)

(七)技术先进性(满分10分)

13.主要设备在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基础上,需达到或超过2015年“光伏领跑者”相关技术指标。(5分)

14.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主要设备质保期在5年以上。(2分)

15.具有其他先进技术。(3分)

(八)其他(5分)

16.企业已在我省建成2兆瓦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5分)

(九)附加

17.以往建设规模指标完成较差,建成光伏发电项目或生产光伏主要设备故障率较高的企业,总分扣减5分。

18.为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发展作出贡献,总分加5分。

19.在省内具有燃煤电厂的业主,鼓励建设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总分加5分。


四、程序安排

(一)公布浙江省2016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方案。

(二)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提出申请(附项目实施方案),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对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初审后报省能源局。

(三)省级建立光伏发电、电力系统等领域专家库,抽取5名专家,与省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组,按照竞争性分配方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排序。

(四)参照评分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确定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普通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据项目进度对年度计划进行适时调整。项目投产前擅自转让,或由于企业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开工和并网的,将取消纳入2016年建设规模资格。

五、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需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可行性、主要设备选型、配套工程、前期工作、计划进度和投资构成等。

(二)企业概况

申报企业(包括所有出资人)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投资省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现有省内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等内容。

(三)建设可行性

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经济等影响;项目多能互补设计方案;项目至并网点的距离、电网配套送出工作基本情况。

(四)技术参数

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逆变器转换效率、发电系统转换效率,主要设备质保期。

(五)相关附件

1.按照竞争性分配方案,项目自评分体系表。

2.项目场地租用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函(包括国土、规划、环保等单位)以及项目备案文件。

3.实施计划进度承诺(包括项目前期、组件铺设、并网、投运等节点,具体到年、月)。

4.开工项目由属地发改部门出具开工证明,并附开工图片。

5.项目选用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最低转换效率的承诺。

6.上网电价降幅承诺(指低于国家规定我省上网电价的幅度,单位为分/千瓦时)。

7.关于自觉接受并配合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转换效率抽查和按期报送信息的承诺。

(六)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自有资金或融资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等。

(七)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5份。封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

六、其他

(一)项目竞争性评比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该项目参评资格。

(二)对列入2016年度建设规模但未按期实施的,将削减项目所在地和企业后续建设规模的安排。

(三)对竞争性分配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省能源局提出复议申请,省能源局予以答复。

(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2016年度建设规模内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进度及业主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

附件3.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8/15/161253.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山西:完成19.75GW风、光项目分配,中广核、国电投规模最大!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7-15 09:50:50

2026年上半年,山西省完成19.745GW风电、光伏项目指标的竞争性配置,涵盖风电10.415GW、光伏8.98GW及风光同场项目0.35GW。配置工作分四批次推进:2月下达首批大型风光基地项目(600万千瓦),3月新增2个省级绿电直连项目(130万千瓦),5月公布第一批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449.5万千瓦),6月陆续批复朔州、晋中、运城、吕梁四市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795万千瓦)。共计33家企业获得项目指标,其中中广核及其联合体获配规模最大(2350MW),国家电投及其联合体次之(1955MW),国家能源集团、华能集团各获1600MW,晶科及其联合体获1100MW。

7家不合格!关于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公示来源:铜仁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0:24

本文公示了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资格审查结果,明确7家单位未通过审查。为规范招商准入流程,主办方依据《铜仁高新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商二次比选公告》对意向报名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13日,期间通过审查的企业须足额缴纳50万元招商比选保证金至指定财政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中标企业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未中标企业保证金将于比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公示期内,相关异议须以加盖公章或签名的书面形式提交至铜仁高新区经济发展组,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云南大地基光伏项目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来源:云南楚雄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2:37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一图读懂浙江最新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9:10:52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新政优化了峰谷时段划分,取消春秋季早高峰,延长并强化夏冬季晚高峰与尖峰时段;调整计价基数,仅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参与分时浮动,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再浮动;峰谷价比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2.05∶1.85∶1∶0.4∶0.2。政策覆盖全体工商业用户,大工业用户须全年执行,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主选择且一年内不得变更。

2.69元/W!浙江桐庐88MW光伏发电项目EPC公示中标候选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6-24 10:44:44

浙江华电桐庐百江88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揭晓:华电科工以2.64元/W、2.186亿元居首,湖南宇博电力建设以2.69元/W次之。项目位于杭州桐庐县,直流侧装机82.7MWp,彰显农光融合与央企EPC竞争力。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能源竞配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比选结果来源:呼伦贝尔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4:01:49

呼伦贝尔市能源局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告,公布2026年第二批次分布式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方案评审服务机构比选结果,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选单位。本次服务内容为对当批次分布式能源申报方案开展专业评审,服务覆盖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费用按项目数量分档计价:评审1至5个项目为3.8万元,5至10个为5.8万元,超过10个则为8.8万元。评审工作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时由专门评审小组完成综合评定。公告通过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199字)

1~4月,43.5GW新能源项目完成分配,大唐、华能、华电规模最大!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01 17:28:40

2026年1至4月,内蒙古等14个省份陆续完成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指标分配,总规模达43.474GW,其中风电27.2GW、光伏8.75GW,另有7.52GW未明确风光类型。在企业获配情况中,大唐集团(含联合体)以4.785GW位居首位;华能集团、华电集团、中广核及蒙能集团(含联合体)均获得超2GW指标。所有联合体中标项目规模统一计入牵头单位。该批指标分配反映了当前新能源开发资源向大型央企及地方能源集团集中的趋势,也为后续项目建设与并网提供了基础依据。

分布式光伏执行三大严控!浙江开化县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4:07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取得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专利,能进一步避免光伏发电板被较强的台风损坏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5-26 09:22:38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获得一项名为“一种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4289678U),该专利于2025年6月申请。专利核心在于通过中柱桩、中柱、预埋桩、钢丝绳索、安装板及三角架等结构协同作用:中柱系统从边缘对光伏支架提供刚性固定,钢丝绳索与三角架则发挥柔性拉伸功能,在强风或台风条件下形成刚柔结合的双重防护机制,显著提升光伏板抗风稳定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杭州,主营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注册资本约4.14亿元,已累计拥有37项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