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是创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是一项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安徽省近年来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通过将光伏“嫁接”到贫困农户,帮助低收入农户走出困境,给贫困人口带来了脱贫致富的希望。近日,安徽省岳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岳西县2016年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实施方案》。
方案重点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
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根据贫困程度、个人意愿、建站条件等相关因素筛选4000户,单体建设规模为3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总容量为12MW,实现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生活水平的目标。全县共安排138个行政村分别建设100KW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总容量13.92MW;40个已建60KW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村分别扩建40KW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总容量为1.6MW,帮助全县所有行政村20至25年内实现集体经济年均收入10万元左右的目标。
建设条件
1、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光伏电站组件四周无树木、山岭及建筑物遮挡;如有树木遮挡阳光,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农户同意后砍伐遮光树木。
2、有适合的安装条件。3KW户用电站要求房屋有水泥整浇屋面平顶,结构相对较好、承重800公斤以上、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住房系危房的,在附近有适合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村集体光伏电站选址要考虑山体滑坡、地面沉降、泥石流灾害等因素,选择施工条件和并网条件好的场地,100KW村集体光伏电站面积不低于1600平方米、40KW村集体光伏电站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为尽量减少线损,村集体光伏电站距接入变压器距离原则上在50米内,最远不超过200米。
3、达到规范的接入条件。乡镇在选择安装户时须当地电力部门签字确认,确认电表户头与贫困户户主姓名一致,确保变压器容量、线路线径达到并网接入条件。
对象确定工作流程
1、贫困户(行政村)申请。乡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宣传光伏扶贫政策,明确目标任务。以村为单位,组织县乡村结对包保干部,深入村组,进村入户,摸排上报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对象。
意向实施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户,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并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村收集基础资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审查把关,确定项目实施户初选名单,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申请实施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的行政村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研究,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后,按要求填写《要求实施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的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2、乡镇审核。村级公示无异议后,乡镇组织施工单位、电力部门、监理单位、村(农户)逐村逐户实地查看确认,审查初选对象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电站施工条件和电网接入条件是否具备、安装位置是否合适,经初步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地点后、并通过四方确认后,乡镇将《要求安装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申请表》、《要求实施村集体光伏发电站项目的申请表》(连同会议记录复印件、村集体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选址照片)和《四方确认表》经乡镇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光伏办、县委组织部备案。
3、县级复核审批。在乡镇审核,施工单位、电力部门、监理单位、项目实施村(农户)四方确认的基础上,县扶贫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逐村进行抽查,确保抽查面不低于20%,对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贫困户、行政村予以审批。
资金筹措
根据我县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中标价格(7.17元/瓦),每个3kW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资金为21510元。按照省补助一部分、农户自筹一部分、市县配套一部分的项目要求,每个户用光伏扶贫电站省补助8000元,贫困户自筹800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配套。贫困户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每个村集体100KW和40KW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总建设资金分别为71.7万元和28.68万元,村集体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筹一部分,贫困村选派资金5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光伏电站,其余由县统一在农发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