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结合芯能科技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部分屋顶资源实施置换,以公司储备的具备实施条件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置换原募集资金投资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中经评估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部分子项目,相应调整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变更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前后募投项目对比情况:

对于变更具体原因,芯能科技表示,考虑到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各实施地点的客户(屋顶资源业主)所处行业及市场最新环境、资源交付进度、屋面类型以及电量消纳达到预期的时间等有所差异,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过程中一直在持续开发储备优质屋顶资源,同时定期评估相关待开工项目是否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募投项目效益产生影响,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为导向,在必要时启动对屋顶资源实施置换的措施,以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此次拟变更的部分未建分布式电站建设子项目,因屋顶资源业主对建设用屋顶另有规划、无法及时交付屋顶资源,经评估已不具备实施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以储备的具备实施条件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置换该部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相应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此次拟置换原募投项目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仍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展开,公司已和屋顶资源业主签署了能源管理合同,约定了租赁标的、租赁价格、运营期限、电力价格等条款;完成了项目的发改委备案以及环评登记备案,实施条件完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厚公司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具有良好的预期经营效益。
公司表示,本次置换后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行“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其中光伏电站产生的“自发自用”电力主要销售于终端业主客户,且“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客户)结算,与大工业电价具备同步变动的特点。若项目完成后大工业电价下调或客户因自身原因出现经营不善、拖欠电费、实际消纳电量未达到预计水平等情形,将可能导致电站效益不及预期,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7/15/50003846.html

